武則天選拔人才雖然不拘一格,但考核確是非常的嚴苛。對於經過試用不稱職者,武則天會隨時撤換,而對那些在工作中有失職或犯罪行為的人,則毫不留情地判刑甚至處死。她掌握著刑罰和賞賜的權柄以駕馭臣民,政令由自己做出,明察事理,善於決斷,所以當時的傑出人才也競相為她所用。武則天這種大浪淘沙、優勝劣汰的用人政策,不僅達到了籠絡天下人心,讓天下士人為己所用的目的,而且也確實選拔了不少賢才,使他們脫穎而出。他們不僅是當時加強武則天統治的重要支柱,其中有些人還是後來輔佐唐玄宗開創“開元之治”的名臣賢相,如在中唐以後發揮非常重要作用的狄仁傑、魏元忠、張柬之、姚崇、宋璟、張說等等,都是武則天親手培養選拔的人才。假如不是武則天對人才的渴求以及對人才的寬容,顯然不會有這種效果。
其次,對於真正的人才,武則天從不苛求,以寬容之心待之。
武則天長壽年間還發生過一個故事,左拾遺張德的妻子生了一個男孩,張德異常高興,便在孩子生下二天後,偷偷殺了一隻羊,請親朋好友到家裏喝“三朝酒”。所請的幾個哥們當中,有個叫杜肅的,時任補闕。拾遺、補闕都是朝廷諫官,所以杜肅和張德稱得上是同事。本來,這是一次範圍極小的私人宴請,來時包個紅包,表示祝賀;吃完抹抹嘴,然後拍拍肚皮走人,什麼事情也不會有。但這位杜肅先生,在吃飽喝足之後,卻偷偷地帶走一塊肉餅,回家後便寫成奏疏,然後附上肉餅作為證據,上呈武則天,告了張德一狀。
第二天,武則天臨朝,把張德叫到前麵來問話:“聽說你生了兒子,這是件大喜事,向你表示祝賀。”張德趕忙拜謝。武則天問:“請客的肉是從何處得來的?”張德是個聰明人,知道武則天的耳目很多,什麼事情都瞞不過她,這時候除了據實彙報,哪還敢胡編瞎話?於是趕緊趴下,磕頭認罪。武則天說:“朕禁止屠宰牲畜,但紅白喜事可以例外。不過你今後再有什麼喜事請客,對客人也應該有所選擇,不要什麼人都請得去!”說完,拿出了杜肅的奏疏給他看,杜肅羞愧萬分。
四十九、王安石變法得失對管理者的變革有哪些啟發
王安石(公元1021年~1086年),字介甫,號半山,撫州臨川(今江西撫州)人。宋仁宗慶曆四年(公元1044年)進士,在一段地方官生涯後,王安石對北宋積貧積弱、冗官冗兵的現實痛心疾首,先後向仁宗和英宗上萬言書,請求變法革新,但沒有受到重視。後來神宗即位,頗有一番心誌把國家治理好,加上神宗之前對王安石非常賞識,君臣一拍即合,新法很快推行起來。
王安石首先推出的新法是均輸法和青苗法。
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七月,頒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由發運使掌握六路的財賦情況,斟酌每年應該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資的情況,然後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從便交易蓄買”,貯存備用,借以節省價款和轉運的勞費。均輸法奪取了富商大賈的部分利益,同時也稍稍減輕了納稅戶的許多額外負擔。
同年九月頒布青苗法。規定以各路常平、廣惠倉所積存的錢穀為本,其存糧遇糧價貴,即較市價降低出售,遇價賤,即較市價增貴收購。其所積現錢,每年分兩期,即在需要播種和夏、秋未的正月和五月,按自願原則,由農民向政府借貸錢物。收成後,隨夏、秋兩稅,加息2/10或3/10歸還穀物或現錢。青苗法使農民在青黃不接之際,不致受“兼並之家”高利貸的盤剝,使農民能夠“赴時趨事”。
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十二月,王安石升任宰相,此後變法達到高潮,先後推出的新法有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