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當今世界金融與經濟緊密聯係使金融風險破壞性更強。
首先,銀行類金融機構作為資金盈餘的調劑者,它的經營失策必將造成眾多儲蓄者蒙受損失,同時金融市場的不完善也會損害投資者利益,引發經濟甚至社會動亂。其次,銀行創造存款貨幣擴張信用的功能也使金融風險具有數倍擴散的效應。再者,銀行同業支付清算係統把所有銀行聯在一起,任何一家銀行的支付困難都可能釀成全係統的流動性風險。最後,信息不對稱會使某一金融機構的困難被誤認為全金融業的危機,從而引發恐慌。金融的這些特殊性令其風險相對其他行業而言具有快速、麵廣的特點,使局部性金融困難能快速演變成全局性金融動蕩甚至經濟危機。
三、金融資產的高度流動性、金融風險的隱蔽性以及金融危機的突發性導致金融風險易於劇變成金融危機並嚴重危害經濟。
全球經濟金融一體化、離岸金融市場的迅猛發展以及科技進步令各地區金融資源融合和互動的規模加大、速度加快,直接導致金融監管更加困難,一國或一地區的金融風險能很快傳染到別國或別的地區。金融危機的巨大破壞性增加了政府對金融的控製力度。但是銀行壟斷或政府幹預等外在因素又很容易掩蓋金融業的內在風險,使其得不到及時解決並日益累積,待到這種金融風險漸進累積到一定程度才爆發時破壞性將非常大。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來勢之猛,使馬來西亞的人均國民財富水平倒退了10年,使泰國的國民財富損失近一半。
這場危機還使1998年全球經濟增長率降低1個百分點,而危機的成因就在於長期累積的金融風險的最終爆發。
總之,金融業是與商品經濟相伴隨的經濟服務型行業,隨著經濟的發展,金融業的作用日益增強,而大力發展以金融業為核心的第三產業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進入21世紀金融業競爭力的強弱直接決定著一個國家的經濟競爭力的強弱,因此我國要大力發展金融,增強金融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另一方麵由於金融危機的巨大破壞性,尤其是在開放經濟條件下其破壞性更強,所以金融的發展必須處於嚴密的監控之下。我們不能隻看到金融自由化的好處,尤其是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金融體係、相關的法律、法規都不健全,因此我國金融業必須以國有控股銀行為主體,加強國有控製,以政府行為、監管部門來部分替代銀行的自我防範能力,然後隨著經濟環境的成熟有步驟地退出,逐步發揮政府、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債權人的相互彌補作用,隻有這樣才能促進金融與經濟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