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利率市場化進程
利率市場化是指金融機構在貨幣市場經營融資的利率水平由市場供求來決定,它包括利率決定、利率傳導、利率結構和利率管理的市場化。實際上就是將利率的決策權交給金融機構,由金融機構自己根據資金狀況和對金融市場動向的判斷來自主調節利率水平,最終形成以中央銀行基準利率為基礎,以貨幣市場利率為中介,由市場供求決定金融結構存貸款利率的市場利率體係和利率形成機製。
利率市場化一直是我國金融界長期關注的熱點問題。自1996年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正式啟動以來,經過7年的發展,利率市場化改革穩步推進,並取得了階段性進展。
1996年6月1日人民銀行放開了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1997年6月放開銀行間債券回購利率。1998年8月,國家開發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首次進行了市場化發債,1999年10月,國債發行也開始采用市場招標形式,從而實現了銀行間市場利率、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發行利率的市場化。
1998年,人民銀行改革了貼現利率生成機製,貼現利率和轉貼現利率在再貼現利率的基礎上加點生成,在不超過同期貸款利率(含浮動)的前提下由商業銀行自定。再貼現利率成為中央銀行一項獨立的貨幣政策工具,服務於貨幣政策需要。
1998年、1999年人民銀行連續三次擴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幅度。
2004年1月1日,人民銀行再次擴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擴大到[0.9,1.7],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擴大到[0.9,2],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不再根據企業所有製性質、規模大小分別製定。擴大商業銀行自主定價權,提高貸款利率市場化程度,企業貸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擴大到70%,下浮幅度保持10%不變。在擴大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的同時,推出放開人民幣各項貸款的計、結息方式和5年期以上貸款利率的上限等其他配套措施。
進行大額長期存款利率市場化嚐試始於1999年。1999年10月,人民銀行批準中資商業銀行法人和中資保險公司法人試辦由雙方協商確定利率的大額定期存款(最低起存金額3000萬元,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進行了存款利率改革的初步嚐試。2003年11月,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可以開辦郵政儲蓄協議存款(最低起存金額3000萬元,期限降為3年以上不含3年)。
2000年開始積極推進境內外幣利率市場化。2000年9月,放開外幣貸款利率和300萬美元(含300萬)以上的大額外幣存款利率;300萬美元以下的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仍由人民銀行統一管理。2002年3月,人民銀行統一了中、外資金融機構外幣利率管理政策,實現中、外資金融機構在外幣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2003年7月,放開了英鎊、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幣小額存款利率管理,由商業銀行自主確定。2003年11月,對美元、日元、港幣、歐元小額存款利率實行上限管理,商業銀行可根據國際金融市場利率變化,在不超過上限的前提下自主確定。
從美國、日本相對成功的利率市場化改革的經驗以及阿根廷利率市場化改革失敗的教訓看,以下幾個方麵值得我國在推進利率市場化進程中借鑒:
一、宏觀經濟形勢決定著改革的時機選擇,金融微觀基礎建設的程度製約著改革的實踐速度。先培育金融市場,健全金融機構,後放開利率的成功者居多,而無紮實的市場基礎貿然完全放鬆利率管製者多以失敗告終。
二、建立有效的監督體係以及適宜的法律和規章來取代對利率和金融的直接幹預。在放開利率、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必須建立一套適宜而謹慎的管理製度,製定高質量的監管標準,進行嚴格而有效的銀行監督,評估銀行風險。
這對利率放開後的金融體係成功地發揮作用非常重要。
三、利率市場化改革必須綜合考慮,采取循序漸進的方式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專家們的觀點,隻有同時實現一國宏觀經濟穩定和銀行監管充分有效才可迅速實現利率自由化,否則需要有一個創造條件的過程。
四、對後利率自由化問題宜盡早防範。利率自由化之後,由於對銀行的其他管製也已放鬆,便會引起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即金融機構資金會大量流向一些管製背景下發展不足、但卻可迅速升值的行業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