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使命,是為陷入嚴重經濟困境的國家,提供協助。對於嚴重財政赤字的國家,基金可能提出資金援助,甚至協助管理國家財政。受援助國需要進行改革,參閱華盛頓共識。
有經濟學家批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經濟援助都是“有條件地”批出:
受援助國需要實行基金建議的經濟改革。經濟學家認為,這樣做會影響國家的社會穩定,實際上適得其反。
阿根廷因采用布雷頓森林機構提出的經濟政策,而被IMF推崇為模範國家。然而,2001年,該國出現災難性的金融危機,不少人相信是由IMF倡議的緊縮財政預算和私有化重要資源開發項目所致。緊縮的預算削弱了政府維持基礎建設、福利、教育服務的能力。阿根廷的金融危機加深了南美洲國家對IMF的怨恨,他們指責基金要為南美地區的經濟問題負責。
另一個引起爭議的國家是肯尼亞。原本肯尼亞的中央銀行控製了該國貨幣的流動,IMF提出協助後,要求放寬貨幣政策。調整後不但外商投資大減,在貪汙官員的協助下,政府虧空了數以十億計的肯尼亞先令,肯尼亞的財政狀況比之前更差。
雖然IMF成立的目的是協助穩定環球經濟,但自1980年代以來,超過100個國家曾經曆過銀行體係崩潰,並令GDP下降4%以上,這是史無前例的。IMF對危機的遲緩反應,以及亡羊補牢的做法,令不少經濟學家提出要改革IMF。盡管西方社會對國際貨幣基金毀譽參半,研究中心的調查顯示,超過60%的亞洲人和70%的非洲人認為,IMF和世界銀行對他們的國家有“正麵”的影響。
世界銀行
世界銀行與從1945年到1988年建立的五個其他機構一起組成世界銀行集團,其總部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它是一個非營利性的國際組織,其成員國擁有其所有權。
世界銀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銀行”,它是聯合國的專門機構之一,擁有185個成員國。但它的管理結構與聯合國相差很大:每個世界銀行集團的機構的擁有權在於其成員國政府,這些成員國的表決權按其所占股份的比例不同而不同。每個成員國的表決權分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所有成員國相同的,第二個部分按每個成員國繳納的會費而不同,因此雖然世界銀行的大多數成員國是發展中國家,卻受主要發達國家控製。這個結構始終受到批評。批評家認為一個更民主的管理方式可以更加符合發展中國家的需要。2004年,美國擁有16.4%的表決權,日本7.9%,德國4.5%,英國和法國各4.3%。由於任何重要的決議必須由85%以上的表決權決定,美國一國可以否決任何改革。
除世界銀行外其他五個機構是:
國際複興開發銀行(IBRD),1945年成立。
國際金融公司(IFC),1956年成立。
國際開發協會(IDA),1960年成立。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IGA),1988年成立。
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1966年成立。
一個政府可以自己決定它願意成為哪些組織的成員。目前世界銀行有184個成員政府,其他機構有140到176個成員政府不等。世界銀行集團的所有組織都由一個由24個成員組成的董事會領導,每個董事代表一個國家(重要的付錢國)或一組國家。董事由該國或國家群任命。
1946年6月25日世界銀行開始運行,1947年5月9日它批準了第一批貸款,向法國貸款2.5億美元,轉換為今天的價值這依然是世界銀行提供的數額最大的一批貸款。
一開始世界銀行的目的是出於冷戰需要,幫助歐洲國家和日本在二戰後的重建,此外它宣稱應該輔助非洲、亞洲和拉丁美洲國家的經濟發展。一開始世界銀行的貸款主要集中於大規模的基礎建設如高速公路、飛機場和發電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