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與旅遊:體之不健魂將焉附
產業是城市的基礎,在第三產業占GDP半壁江山的敦煌,文化旅遊是首位產業。
在受訪者看來,城鎮化的推進與文化旅遊業之間是一種良性的互動,一方麵,文化旅遊業對於提升城市品牌具有特殊意義,另一方麵,美麗、宜居的城市對文化旅遊業的繁榮也是一種促進。
一位幹部就回憶說,在最初觀光遊覽階段,為了留住遊客,敦煌甚至打過交通方麵的主意。“以前人家白天看完莫高窟、鳴沙山,晚上就走了。”他說,“我們就想能不能改一下飛機、火車的發車時間,讓遊客多住一晚。”但是,殺雞取卵的辦法畢竟不是長久之計,主管文化旅遊的吳光林對《瞭望》新聞周刊說:“能不能吸引到人,把人留下,關鍵還是城市的魅力,這就需要把文化旅遊的業態培育壯大。”從宏觀上分析,詹順舟以為,文化與旅遊要深度融合。“它們是魂和體的關係,不能就文化做文化,也不能單純搞旅遊。”他說。
吳光林進一步具體闡釋,敦煌文化旅遊產業要和科技、農業、民俗等融為一體,既是傳承文化的一種手段,也是提高旅遊檔次的必然途徑。“比如演藝業,目前敦煌有很多形式,但核心要素還是從敦煌曆史文化入手,舞台劇《敦煌神女》《敦煌傳奇》等都是文化開發的典範。”他說。
吳光林分析:“這就是文化旅遊產業的延伸,不能讓遊客覺得敦煌就隻有莫高窟和鳴沙山·月牙泉,否則,人家看完就走了。”根據敦煌政府部門的數據,2013年,全市接待遊客超過400萬人次,增長將近30%,旅遊總收入達到37.3億元,增長近40%,今年遊客數量則有望達到500萬人次。
當然,旅遊業爆發式增長也給敦煌帶來了煩惱,那就是文化遺產的承載力亮起了紅燈。
以莫高窟為例,按照《敦煌莫高窟保護總體規劃(2006-2025)》要求,莫高窟日接待容量不能超過3000人次,即使數字展示中心建成後,單日最大接待量也隻能控製在6000人次,但目前單日最高紀錄達到2萬人次。
敦煌也意識到這一問題,新製定的《敦煌國際文化旅遊名城建設發展規劃綱要》確立了四大原則,第一條就是保護第一。
敦煌政府以及敦煌研究院先後開始了水資源承載能力、旅遊發展與承載能力等一係列研究,出具了詳細的分析報告和應對措施。
譬如,為了控製遊客數量,今年8月,敦煌研究院決定莫高窟開始實行預約製度,參觀實體洞窟的時間也進行了壓縮。
吳光林深以為然,他評價說:“沒有了莫高窟,沒有了鳴沙山·月牙泉,敦煌也就不是敦煌了。”發展與保護:機遇困難都在眼前與很多地區一樣,敦煌的產業發展和城鎮化也麵臨土地、資金、人才等一係列困難。
敦煌市副市長王曉玲告訴《瞭望》新聞周刊:“敦煌是小政府大社會的城市,老百姓生活寬裕,政府日子很緊,去年財政收入剛過7個億。”但是,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保障、產業支持等都需要資金,可謂僧多粥少。“有句話形容我們是一流的資源、二流的建設、三流的管理。”她說。
吳光林和王曉玲進一步指出,作為縣級市,敦煌市政府在融資方麵受到的限製很多,企業資金也緊張,因為資金問題,今年個別項目不得不停工。
吳光林還表示,作為朝陽產業,文化旅遊產業應該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他認為,目前,表麵上扶持政策不少,但或流於形式,或失之靈活,或難以操作,落到基層往往達不到預期效果。
吳光林以敦煌正在申請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區建設為例,他對《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說,看到中東部地區競爭對手的數據,倍感壓力。
“人家一個地區文化產業增加值1600個億,我們才4.8億,差距太大了。”吳光林說,“但是,我認為評選不能隻看規模,還要看它背後承載的意義,敦煌是在探索文化資源比較豐富但發展比較落後地區的一種發展模式,示範意義是不一樣的。”又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敦煌去年申請了敦煌彩塑、敦煌壁畫技藝兩個國家項目,但是都沒有評上,原因是評選中有一條標準,申請的“非遺”傳承必須達到100年,敦煌這兩個“非遺”沒有達到。
吳光林評價說:“不能這麼機械,要考慮到這對於當地文化傳承和保護以及產業示範的意義。”受訪官員、專家表示,“絲綢之路經濟帶”戰略下,國家宜盡快出台可操作性強的配套製度,並細化扶持政策,對那些走在前麵的探路者,應給予更大開拓空間和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