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采購舞弊的治理(2)(3 / 3)

通過製定政策可以達到遏製舞弊的目的,通過公開信息可以起到安民告示的作用,通過從嚴處罰可以收到懲前毖後的效果。

以下是與五家知名企業相關的采購舞弊案件。

2004年3月,朗訊公司被曝出資千餘萬美元招待中國政府官員、電信運營商高管“訪問美國”。朗訊公司因此被美國司法部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重罰250萬美元。

2007年8月,家樂福北京區域的8名經理級員工因涉嫌收受供應商賄賂被警方拘留。此案涉案賄賂總額超過百萬元。

2009年8月,美國艾利丹尼森公司總部發表聲明,承認該公司旗下的中國公司為了獲得利潤豐厚的訂單曾以巨額資金向中國相關人員行賄,表示該總部在經過調查後向美國證交會和司法部報告了這些違法行為,並建議繳納20萬美元的罰款。

2009年9月,可口可樂旗下的上海申美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市場部員工朱某被上海浦東新區警方帶走,受賄金額逾1000萬元,申美飲料公司原總經理也因此事而被調離。

2012年5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認定補充協議無效,要求加多寶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當時為了簽署這份補充協議,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向廣藥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李益民行賄300萬元港幣,事發後受賄者李益民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而行賄者陳鴻道卻棄保潛逃,至今逍遙法外。

五個采購舞弊案件,反映了不同的處罰力度。朗訊公司和艾利丹尼森公司都涉嫌違反美國《反海外賄賂行為法》,但後者由於主動查處並自願認罰而得到從輕處理。家樂福和可口可樂公司的受賄員工都受到了法律製裁,可口可樂公司還對主管人員進行了處理。“王老吉”商標案的受賄者和行賄者,則處境截然不同。從這些案件中,也可以看出中美兩國在法律上的差距:在中國行賄,卻在美國受到了懲罰;而其他案件的行賄者,都沒有受到應有的製裁。美國的法律對在海外的企業行為都能監管到位,而中國的法律對發生在本土的企業行為卻無能為力。這種結局至少說明兩點,一是我國的法律還不夠完善,二是我國的法製還缺乏力度。企業要想在治理采購舞弊方麵做出成效,還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要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通過司法途徑,將受賄者和行賄者繩之以法。

還有一個值得警惕的傾向,就是企業高管對舞弊腐敗的容忍度有所上升。安永會計師事務所2012年5月發布的相關調查結果表明,來自43個國家的1700名接受調查的企業高管,都對企業的反腐敗項目表現出一定程度的疲勞,有44%的企業高管認為員工並沒有因為違反政策而受到懲罰;在400位接受調查的財務總監中,有15%的人表示為了贏得交易願意行賄,而上一年有此意願的比例隻占9%。事實上,正確的態度應該是對各種舞弊腐敗行為實行“零容忍”。員工之所以沒有因為違反政策而受到懲罰,根本原因就是企業高管的失職。而為了減少經營壓力去行賄,則更是一種荒唐的想法,雖然在法治還不健全的情況下有可能得逞,但最終肯定不會有好下場。

這方麵,阿裏巴巴集團的做法值得推薦。作為集團首領的馬雲對內部腐敗采取的就是“零容忍”的態度,專門組建了廉正部,開始實行自我淨化的內部控製機製,並展開了一係列的反腐行動。2012年3月,阿裏巴巴旗下的淘寶網“聚劃算”總經理閻利瑉因為對內部腐敗蔓延負有責任而被免職,有三名獲取不當利益的員工被開除並移交司法機關。5月集團在淘寶網發布了決意反腐的公開信,並將廉正部的電子郵箱公布於眾,呼籲各界舉報監督,一時間廉正部郵箱湧進的郵件超過4000封。與此同時,有9家店鋪被永久關店並進入司法程序,數名涉嫌腐敗的員工也被拘捕。除了對腐敗行為的處理,阿裏巴巴還進行了自由裁量權核定、離任審計、技術換崗等多種內控方式的嚐試。

總起來看,情況正在朝著好的方向發展,一方麵內部的控製力度明顯增強;另一方麵外部的行賄成本也正在加大,因為頂風作案的人少了,行賄的代價自然就會升高。但願這種良好的勢頭,能夠得到持續保持並不斷加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