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網絡隱私權的保護研究(1 / 3)

網絡隱私權的保護研究

新聞與法

作者:楊麗莉

【摘 要】自美國學者沃倫(Wallen)和布蘭代斯(Brandeis)於1890年提出隱私概念後,學界就此展開了深入的研究,但是目前其邊界問題仍存在爭議。高科技的迅速發展,使得個人隱私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脅。利用網絡技術收集、保存和傳播個人隱私信息非常容易實現,當然其帶來的負麵影響也非常大。另外由於個人權利意識的覺醒,公民要求自己的隱私不受侵犯。在此背景下,研究網絡隱私權的界定及特點、侵犯網絡隱私權的表現形式與抗辯事由以及如何保護網絡隱私權變得尤為重要。

【關鍵詞】網絡隱私權 人格權 財產權

政治、經濟、文化和法律等領域由於網絡技術的發展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電子商務和電子政務也更加普及。網絡技術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局限,使得人們的交流變得暢通無阻,但同時也對個人隱私信息的保護產生了巨大衝擊。網絡環境下,個人隱私權的界定是否有了新的變化?網絡隱私權與傳統隱私權有何不同?值得探討。

一、網絡隱私權的界定和特點

隱私權“作為一項具體人格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①網絡隱私權主要指網絡環境下公民享有的上述權利,即生活安寧不受侵擾和私人秘密不被侵犯,文字、圖片、音頻和視頻等各種形式的隱私信息均受到保護。網絡隱私權與傳統隱私權雖有相同之處,但是由於網絡的匿名性、虛擬性和開放性等特征,使得兩者又有諸多區別。

其一,技術的隱蔽性造成網絡隱私權更易受到侵犯,而且對權利人產生的影響更為嚴重。網絡軟件在收集、彙總和分析個人隱私信息方麵具有天然的優勢,侵犯網絡隱私權的方式也更加隱蔽,不易被發現。具體來說,網絡內容與服務提供商和一些網絡用戶可以利用後台操作的監視監聽技術、瀏覽痕跡的跟蹤技術、黑客或病毒攻擊技術等收集個人隱私信息;一些商業網站通過非法手段占有並分析個人隱私信息以了解其消費習慣和潛在需求,從而可以製定並發送具有針對性的廣告,這種行為幹擾了權利人的正常生活。再加上網絡傳播速度更快、範圍更廣,進而導致對權利人的傷害更大。通常侵犯網絡隱私權的行為發生地和結果發生地不是統一的,導致很難確定實際侵權人,即使借助技術手段可以破解難題,但是維權成本較高也會打擊權利人維權的積極性。②

其二,網絡隱私權具有雙重屬性。一方麵,網絡隱私權兼具實體性和虛擬性。網絡環境不同於現實空間,網絡用戶借助匿名性進行活動,彼此之間可能互不知曉。侵權人和權利人可能沒有麵對麵地接觸,侵犯網絡隱私權的行為就已經發生。值得注意的是,盡管侵犯網絡隱私權的發生空間和方式都是虛擬的,侵權人也極有可能是匿名用戶,但給權利人帶來的危害後果卻是能在現實生活中被感知的。③從這一點來分析,傳統隱私權和網絡隱私權沒有本質差別。另一方麵,網絡隱私權兼具財產權和人格權的特性。傳統隱私權的財產性特征並不突出,侵害後果多是給權利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所以學界將其界定為典型的人格權。但是網絡環境下,權利人的隱私信息具有極大的商業價值,網絡公司可以憑此牟取商業利益。對於權利人而言,網絡隱私受到侵犯不僅會帶來精神痛苦,而且還會增加其財產損失的風險。例如,盜用身份證號和銀行卡號,造成權利人金錢損失。由此可見,網絡隱私權兼具財產權與人格權的雙重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