裏庫路特案掀起風暴
竹下登首相厄運難逃
日本裏庫路特公司行賄受賄一案,從1988年夏東窗事發到1989年5月基本結案,涉嫌到首相、部長、議員等政界、財界、新聞界要人,充分暴露了日本錢權政治的腐敗。此案曝光,驚震了日本朝野,傳遍了世界,成了整個西方世界錢權交易的典型案例。
裏庫路特案的主犯是裏庫路特公司董事長江副浩正,此人1963年以500萬日元起家創造了該公司,他以錢權交易,僅幾年功夫該公司就成為100億日元的企業,1980年發展到500億日元,到案發的1989年,成為5000億日元的大企業。在這20多年中,江副浩正“生財”的訣竅是向各界、各級掌權人物行賄,他行賄的手段很巧妙:其一是低價賣股票,轉手獲利。即將其公司未上市的股票以低價賣給對公司發展有用的政界、財界要人,等到股票正式上市價格猛漲時,這些人將股票拋出,轉手之間就可成為百萬富翁。如川崎市原副市長小鬆秀熙,一次由裏庫路特公司貸款買進宇宙公司的股票一萬股,拋售後淨賺6000萬日元。其二是政治捐款和買宴會券。在日本,政治家是由競選產生,要競選就需要舉行籌資活動,集資可通過企業的政治捐款與買宴會券。江副浩正就用這種手段大肆向政界、財界要人行賄。如竹下登首相1987年5月21日舉行“鼓勵自民黨幹事長竹下登晚會”,裏庫路特公司一下子購進了700張宴會門票,價值2000萬日元。江副浩正以錢開路,打通官府,是為了“小出大進”,通過這些人大撈一把,這些人受了賄,當然就為其效勞了。如小鬆秀熙從江副那裏獲得了一億多日元的好處,他就利用職權,幫裏庫路特公司得到了一塊黃金地段的土地和20層大樓的建築權。
裏庫路特一案手段隱秘,又都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且涉嫌到日本社會的高層,要揭露出來真是談何容易。但日本新聞界卻不畏強權,堅持不懈地追查,曆時近一年,終於使真相基本弄清。
1988年4月,神奈川縣地方警察局收到揭發材料,對小鬆和裏庫路特公司股票交易進行調查,當時小鬆已提升為川崎市副市長,警方以缺乏確鑿證據為由停止追查。在這節骨眼上,以《朝日新聞》川崎分社副社長山本為首的一批年輕記者挺身而出,不惜一切代價重新調查,他們分頭行動,搜集到了大量證據,最後先後六次直接采訪小鬆,終於突破了小鬆這一關,小鬆被迫承認了受賄事實真相。1988年6月18日《朝日新聞》披露了小鬆副市長受賄事實真相,消息很快傳遍全國,各報和各電台、電視台的記者更深入調查,競相報導。在新聞輿論的壓力下,6月20日,小鬆秀熙被宣布撤職,川崎市議會決定成立專門委員會徹底追究他的問題。初戰勝利極大地鼓舞了各路記者,他們追蹤采訪、發現線索、鍥而不舍,涉嫌此案的人物一個個被拉到報上亮相,案子向縱深發展,揭出了大批政府官員、政黨頭麵人物,新聞界、企業界重要人士,報紙幾乎每天都向讀者提供了新的令人吃驚的消息。6月30日《朝日新聞》揭露了前防衛廳長官加藤紘一、原農林水產相加藤、自民黨政調會長渡邊美知雄、民社黨委員長塚本三郎受賄的消息,7月6日《朝日新聞》又刊登了前首相中曾根康弘、自民黨幹事長安倍晉太郎和大藏相宮澤喜一的照片和參與醜聞的消息。在新聞輿論的強大壓力下,國會成立了眾院裏庫路特調查委員會,在野黨在國會也緊逼執政的自民黨、要求追究股票醜聞真相。在這種情況下,裏庫路特公司怕事情鬧大,暗地裏向議員塞錢,可弄巧成拙,行賄現場實況讓電視台播放了,全國大嘩,東京地方檢察院正式立案偵察,組成了特別搜查部。特別搜查部以破案老手村田井為部長,集中了許多精兵強將立刻開展了行動。
在特別搜查部深入調查了解的過程中,揭出了眾多要人,第一個辭職的是副首相兼大藏大臣宮澤喜一,他買一萬股獲利5200萬日元,可又拿不出自籌資金的證據,隻好下台;第二位上台僅3天的法務相長穀川,因他從1971年起每月接受裏庫路特公司4萬日元的政治捐款,參與了“裏”案的醜聞,怎能當主管追究“裏”案的法務大臣?隻好下野;第三位是經濟企劃廳長官原田憲,他一直接受裏庫路特公司的政治捐款,在“裏”案曝光後仍未中斷,1989年1月24日也隻好交了辭呈;第四位是首相竹下登,打頭陣的《朝日新聞》在這天刊登一條特大號新聞,題為《裏庫路特公司購進2000萬日元竹下“鼓勵會”的宴會券》。緊接著又刊出一條聳人聽聞的消息:竹下登的後援組織為竹下登造輿論舉行宴會,裏庫路特公司購買了宴會券300萬日元。就在竹下已被燒得焦頭爛額之際,時事社也火上加油了,它發表消息:裏庫路特公司曾經向竹下登提供過2500萬日元的政治捐款!當天下午,社會黨、公明黨、民社黨委員長和社民聯代表江田等在野黨首腦舉行會議,提出竹下內閣下台。與此同時,自民黨也炸鍋了,自民黨老資格的政治家也向記者發表談話,認為竹下首相應該立即下台。在這種內外交困的形勢下,首相的私人顧問團向首相獻計說,隻要向國民坦誠相見地講清與“裏”案的關係,並向國民表示歉意,是可以取得諒解的。萬般無奈的竹下登隻能鼓足勇氣,以沉痛的心情自我亮相,他除了承認已揭發出來的有關股票、捐款、宴會券,打高爾夫球、坐直升機外,還主動坦白了他得到過裏庫路特公司2000萬日元的捐款,他及他身邊的人所得到的同裏庫路特公司有關的資金總額達到1.51億日元。此後,事情並未完結。就在竹下坦白10天之後,日本各報又報導一條新聞:1987年竹下同安信、宮澤爭奪首相寶座時,他的秘書向裏庫路特公司借了5000萬日元。竹下被這新的一擊搞得狼狽不勘不知所措。這時,自民黨暗示竹下辭職,在野黨更是抓住不放,迫使竹下就範。竹下在政局混亂的情況下,深感大勢已去,終於被迫下台。隨後,他的秘書在自己家中自殺身亡。緊接著,日本各級檢察院和法務省聯合舉行會議,一致認定江副浩正犯了行賄罪,被東京地方檢察院捉拿歸案。主犯被捕後,警方對受賄者采取了行動。此案自立案偵查後,先後逮捕了14人,起訴了17人,被迫辭職的政界、財界、新聞界要員共約50人,此案涉嫌者多達7000餘人。
裏庫路特案之所以迅速了結,新聞輿論和人民群眾反腐敗力量是起了重要作用的。在警方停止追查的節骨眼上,風聞此案的記者們,經過采訪調查,終於把案情的來龍去脈公諸於眾;在揭露裏案的過程中,新聞界記者紛紛報道最新成果;在新聞輿論的強烈要求下,“裏”案徹底曝光,有靠山後台或身價顯赫的權貴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人民群眾更是拍手稱快,這充分說明,人民群眾對行賄受賄是深惡痛絕的。但人民反腐敗必須有輿論配合,“裏”案就是充分利用各種手段,不遺餘力地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輿論推波助瀾,才徹底揭發和澄清了各種腐敗行為。由此可見,社會輿論對人們的思想和行動具有迅速、廣泛而深刻的導向作用,它既能弘揚真理和正義,祛除謠傳和邪氣,澄清事實真相,又能揭露陰暗麵,給人以信心、勇氣和希望。
(彭雲)
嚴格立法完善體製
官吏清廉腐敗消除
瑞典是為政比較清廉的國家。瑞典高級官員既沒有特權,也極少有行賄受賄等腐敗現象。其經驗在於采取了相應的措施,防止和懲治腐敗,並獲得了明顯的成功。瑞典早在1923年就成立了反賄賂研究所,主要任務是宣傳有關反行賄受賄的法規和開展谘詢活動,因此它對政府官員是否廉潔深有了解。瑞典早就製定了在商業活動中禁止行賄的法律和防止公職人員受賄等腐敗行為的法律,以及反行賄受賄的法律。國家製定了一套完善的多層次的監督機製,及時監督不法行為,敦促公職人員忠於職守,廉潔奉公。在瑞典為官清廉,主要做法是加強對公務員管理和對高級官員的管束。
在瑞典,同事之間因工作關係表示感謝是可以的,感謝方式可以是一道吃一頓工作午餐;在生日或生病時,送一束鮮花或一盒巧克力等,價值一般在200克郎左右。因工作關係贈送貴重禮品則是不容許的。人們正常交往不屬“腐敗”範疇。如聖誕節、新年或生日,人們可以相互祝賀,也可以適當送禮,“但對待個人友誼要謹慎,不能因個人友誼而影響公務”。瑞典為保證官員廉潔,早在1919年就製定了反對在商業活動中行賄的法律。1962年又製定了防止公職人員受賄和腐敗的法律。在兩項法律的基礎上,1978年製定了反行賄受賄的新法,這項法律既適用於中央及地方的公職人員,也適用於私人企業中的經理、經紀人等。瑞典的法律規定:(一)任何人索賄,受賄或接受不適當的報酬,都被認為犯有受賄罪,處以罰款或兩年以內監禁,情節嚴重者判處6年以內監禁;(二)任何人給予或答應給予他人不適當的報酬,不論數額多少,均被認為犯有行賄罪,處以罰款或兩年以內監禁。什麼是不適當的報酬,按照瑞典反賄賂研究所秘書、法學家滕格林先生說的,就是指個人所接受的報酬價值在一二位數(1~99克郎)不構成問題,三位數(100~999克郎)之內是允許的,四位數(1000克郎)以上就過線了(瑞典工人平均每天的工資約350克郎)。一般地講,沒有作嚴格的規定。是否“適當”也不能光看饋贈物的價值,還要看接受饋贈的是什麼人。如辦案中的法官、律師、警察不能接受任何東西。有一位正在辦案的女法官收到了一束鮮花,是一位與此案有關係的人送的。這顯然是不適當的,她把鮮花還給了原主。
瑞典有嚴格的立法,同時執法嚴明。對錢的貪婪使一些公務員以身試法。一名衛生監督員為一家飯店開了衛生合格證,為此,他要求飯店支付5000克郎,他因索賄罪被判刑一個月;一位電子計算機采購員與賣方公司達成協議得到傭金,采購員犯索賄罪;一家公司請房產管理處兩名職員去哥本哈根旅遊,原因是該公司在為該市工作時,這兩名職員加過班,以此為謝,結果,公司負責人被判行賄罪,兩名職員被判受賄罪;兩名海關人員被一家輪渡公司請上船吃飯、喝酒,還允許他們買免稅商品,船主犯行賄罪,海關人員犯受賄罪;環保局的一位官員50歲生日時,一家農藥公司送給他一瓶威士忌酒和一瓶白蘭地酒,這種送禮被認為是不適宜的,因為這位官員對有關農藥生產的決定可以發揮影響,官員被判決犯有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