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受賄醜聞迭出
“民主堡壘”談何“民主”
現代美國號稱當代資本主義民主的堡壘,它打著“自由、民主、人權”旗幟到處幹涉他國內政。在這個“民主堡壘”內,貪汙受賄醜聞迭出,以權謀私、官商勾結已成為一種屢禁不止的不治之症。
哈定總統(1921~1923年)的許多親朋好友及其政府官員卷入了貪汙和賄賂案件中。退伍軍人管理局局長查爾斯·福布斯從國會為建立退伍軍人醫院的撥款中騙得了2500萬美元(被判處2年徒刑)。內政部長艾伯特·福爾因在蒂波特多姆和埃爾克希爾斯等油田的租借過程中,接受了共約4000萬美元的賄賂(被迫辭去內閣職務)。杜魯門(1945~1952年)、艾森豪威爾(1953~1960年)、肯尼迪(1961~1963年)、約翰遜(1964~1968年)時期,營私舞弊幾乎遍及全國。1957年有9個區的征稅官和160個局署官員因貪汙撤職。1958年,艾森豪威爾總統的首席顧問謝爾曼·亞當斯因接受工業家贈送的珍貴動物駝馬而受到非難。1963年,政府與一私人飛機製造公司簽訂了價值達100億美元的TEX轟炸機合同,而廠家並沒有按合同規定的以最好的和最便宜的設計交貨,結果引起一場爭論。
70年代美國政界發生了空前嚴重的醜聞——水門事件,華盛頓成了貪汙腐化的代名詞。尼克鬆總統濫用職權,阻撓司法,這樣,曾經一心要名垂史冊的尼克鬆就成了美國曆史上第一個被迫辭職的總統。與此同時,尼克鬆政府的副總統斯波羅·阿格紐在馬裏蘭和華盛頓任職期間卷入合謀、徇私和受賄等醜聞,被迫辭職。據一位法律專家分析,阿格紐的案子足以提出50條罪狀指控,如果他是平民百姓,可能到90年代末仍在鐵窗裏服刑。
70年代末,就在卡特總統正在拚命鼓吹“保持廉潔,決不沾染華盛頓貪汙腐化之風”時,卻連他自己也被卷入了他的密友、預算局長伯特·蘭斯的不法行政行為的醜聞和控訴中。裏根總統任內,先後有260多名官員因道德法紀問題受到指控和法律製裁。負責國家安全事務的總統助理理查德·艾倫,上任伊始就因接受日本人的“饋贈”問題“失手”而被迫辭職;白宮辦公廳副主任迪佛中途棄官經商,開辦“谘詢公司”,利用他同白宮主人的親密關係,為美國政府和議員進行遊說,拉大筆生意,從中謀私,被判刑15年;前司法部長米斯徇私枉法受到違反《從政道德法》指控,雖因“證據不足”未被判刑,但也已聲名狼藉了。裏根下台後,美報刊評論裏根執政時期是“貪婪的時期”。1988年底1989年初,就在布什大肆宣布並著手建立“廉政委員會”,表示要整頓吏治的時候,華盛頓官場的醜聞一樁接一樁,以至有人感歎:“華盛頓成了道德的泥潭”。眾議院議長賴特至少有69次涉嫌違反眾議院道德法規,非法斂財,其中包括接受非法“饋贈”。國防部采購軍火過程中300億美元的特大營私舞弊案曝光(仍未結案)。這些給布什反腐倡廉措施蒙上了一層陰影。哪裏有貪汙腐化,哪裏就有反貪汙腐化的鬥爭。隨著現代美國政府內部貪汙腐化風氣的發展和加劇,美國政府內部的改良勢力也逐漸加強。貪汙腐化的醜聞一經傳出,調查、揭露、辯論、懲處和為防止此後不再重新發生此類事件的改良措施也就隨之而出。現代美國反貪汙受賄醜聞改良行動的加強,是在哈定政府醜聞暴露之後開始的。1925年,國會通過了一項重要法律:聯邦貪汙實踐法。該法把選舉中的間接貪汙腐化行為作為重點製裁的對象,規定總統和國會議員候選人得到100美元以上的捐款和10美元以上的開支必須登記造冊,參議員選舉費用的最高限額為25000美元,眾議員為5000美元。該法案並沒有把政府官員的直接貪汙受賄作為約束的重點。1971年通過聯邦競選法,規定每個人和組織的候選人的捐款不得過1000美元,禁止過100美元的現金捐助;聯邦政府為總統候選人競選提供2400萬美元的支持;建立聯邦競選委員會,促使聯邦選舉法的實施。
1978年,國會通過了《從政道德法》。作為行政官員的基本原則,規定總統、副總統、國會議員、政府高級官員以及聯邦法官1.5萬名官員須在任職前報告並公開自己以及配偶的財務狀況,包括收入、個人財產等,以後還須按月申報;收禮100美元以上就須作出說明並將禮品上交。米斯有受賄的嫌疑正是在申報收入狀況時反映出來的。《從政道德法》從法律上明確了政治官員的行為規範,也為普通選民監督政治官員以及公務員提供了可能。這恐怕是政府廉潔的重要前提,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收受賄賂以及以權謀私的發生。
與此同時,重視行政監督和新聞監督。法律是人製訂的,當然也得由人遵守,由人監督執行。作為執行者整體而言,它不可能是某一個人,而隻能是某個被賦予了特定職權的機構。米斯雖然身為總統顧問、司法部長,但他依然在公務員風紀署的監督之下,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嫌疑就要受到聯邦檢查官的調查。一旦這嫌疑被證實就有遭到指控的可能。因此,行政監督對政府官員和公務員的所作所為有一定的做戒作用。新聞監督對政府官員、公務員的約束比行政監督更有力量。“水門事件”是美國新聞機構對政府監督達到登峰造極地步的標誌。尼克鬆一再捂蓋子,但在新聞機構窮追猛打下節節敗退,最終不得不辭職下台,以免遭彈劾。
總之,所采取的種種反腐敗措施十分重要,產生了一定效果。但是,由於貫徹不力,致使反腐敗的努力沒有取得明顯的成效。這為我們反腐防腐提供了慘重教訓,任何政策法規執行不力總不會有好結果。因此,在重視政策法規製訂同時,必須重視對它的貫徹及執行效果。美國號稱“法治”國家,應該說有一套相當完整的法製。但是,由於美國政府和企業狼狽為奸,所以,在美國官場上,為數不少的以權謀私、官商勾結等腐敗現象鑽了法律製度的空子,以合法形式出現。難怪《新聞周刊》說:“目前在華盛頓真正的醜聞不是那些違法的,而是那些完全合法的。”究其原因,是美國政治製度中有非法行為借以合法化的機製。
一是官商勾結的紐帶——“轉門”製度。“轉門”指政府官員、議員不少來自公司企業,他們在政府任職一定時期後,紛紛返回企業重操舊業,不少人反複任職於政府和私營企業,猶如繞著一扇“轉門”旋轉,故以得名。美國國防部是“轉門”轉得最快的部門之一。該部曆任司局級以上的官員,不少均是大軍火公司經理、董事長,而大部分五角大樓官員卸任後,又紛紛轉入軍事工業或有關的“谘詢公司”。五角大樓與軍火工業這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密切關係,是軍費開支居高不下,浪費驚人,國防部醜聞不斷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是“合法賄賂”的杠杆——遊說製度。美國有一種獨特的遊說製度:任何行業、團體、組織,包括外國政府及企業組織都可派職業說客分頭找有關議員遊說陳情。表麵上大家機會均等,但實際上最能打動議員先生們心的往往不是那幫職業說客的如簧之舌,而是他們手頭的美金,誰的錢多誰就更有“說服力”。因此,在“加強聯係,聯絡感情”的口號下,“合法化了的賄賂”應運而生。這樣,在人欲橫流、盛行拜物教的美國,無論怎樣加強廉政措施,都無法根絕腐敗現象。美國貪汙受賄往往以合法形式出現。美國反腐敗努力之所以失敗,就在於這些努力沒有也不可能觸及美國根本的政治製度。
(梅金華)
“發展路口案”
無法再發展
1986年4月28日清晨6時,當人們還沉浸在夢鄉酣睡的時候,法國歐洲第一廣播電台在新聞節目中播出了一條獨家新聞:有人發現剛卸職的前社會黨政府國際合作部長克裏斯蒂昂·努西擁有一座豪華古堡,而努西本人絕無購買這座古堡的巨額資金來源,要求司法部門前往偵查。經初步查實:國際合作部所屬的對外援助機構“發展路口”已被新上任的右翼政府總理雅克·希拉克宣布取消。該機構的賬目混亂,至少有2000萬法郎的虧空,且有許多假單據。不少人認為,這是法國曆史上最大的官員貪汙公款案。
“發展路口”成立於1983年,是執行密特朗總統“第三世界主義”的專門機構,經營法國對第三世界主要是非洲國家的財政援助,同時,也處理一些特需款項。作為負責這項工作的前政府國際合作部長努西,自然成為了眾“矢”之“的”。有些不知內情的人,暗暗地為歐洲第一廣播電台捏把汗。誰又知道,這些炮彈竟是當局右翼政府提供的呢?在政府的鼓動下,新聞界逐漸披露了努西挪用公款的事實:努西不僅用“路口”的資金購買了古堡和田產,還為其情婦購置了住宅;在他擔任市長的博爾市舉行集會,接待外賓,向社會黨支付黨費,進行競選活動等,用的也都是“路口”的錢。這一披露便激起了整個社會和輿論界對社會黨的抨擊。右翼黨派更是群情激憤,口誅筆伐,矛頭直指努西。知道內情的人很清楚,醉翁之意不在酒,努西隻不過是一塊擲向密特朗總統的“石頭”。
迫於輿論的壓力,巴黎大法院不得不受理此案。然而,努西在政府部門雖然卸任了,但他仍然是現國會議員。議員是受法律特殊保護的。法院無權拘捕,也不能審訊。隻有經議會同意而成立的最高司法法庭才能加以審訊。在努西身上開刀是困難的,弄得不好,就會無法收拾。法院就無計可施了嗎?法院還是有辦法的。正麵攻不上,從側麵打。掌管“路口”金櫃鑰匙的人是努西任部長時的辦公室主任伊夫·查利埃,努西所用的大部分款項的數額及去向,他都是清楚的。向政府和報界提供“炮彈”的就是他。從他身上打開突破口恐怕是再好不過了。因此,法院決定收審伊夫·查利埃。
可是,意外的事情發生了。法院剛剛做出決定,拘捕令尚未發出,查利埃於1986年5月14日,在法國內政部三名秘密警察的護衛下,登上了飛往巴西裏約熱內盧的法國航空公司班機,悄然地來到了裏約熱內盧遠郊森林深處的一座高級別墅,還有一位美麗的巴西女郎正靜候著他的到來。顯然,這是早已安排好了的。那麼,這一切的一切又是誰來策劃的呢?這倒成了一個謎。
明白人心裏自然有數,社會黨更是揣摸到了其中的奧秘。紙是包不住火的。事情的真相很快便暴露了。社會黨也覺得反攻的時候到了,便抓住時機,竭盡全力,向右翼政府總理希拉克及其內政部長夏爾·帕斯庫瓦發動了猛烈的攻勢,要他們交出罪犯,並痛斥說,這是希拉克政府耍的政治陰謀,要求查辦策劃者。努西也站出來說話了,他在議會上表白:我是清白的,政府才是有罪的!現在大家看清楚了吧?右派議員先生們,到底是誰應該接受審判,你們自思吧!
事情的發展與政府的願望相反,由主動變為了被動。究竟是誰放走了凶手?大家清楚,決不是一般的人所能辦得到的。司法機關、新聞輿論一齊把目光投向了現政府。社會黨更是起勁地、無情地借此對政府進行大肆攻擊。政府見勢不妙,麵對強大的輿論壓力,不得不采取緊急措施,與國際刑警組織取得了聯係,向全世界發出了通緝令,很快將查利埃緝拿歸案。
經過審訊查利埃,發現查利埃的護照是由政府簽發的,照片也是查利埃本人,隻不過是姓名改成了伊夫·納瓦羅。再看查利埃的駕駛執照的頒發日期也完全相同。經法院調查,查利埃的護照來自全國警察總監雅克·德勒布瓦。德勒布瓦說是“來自大老板的命令”。再查,此種護照是專為特工人員出國執行特殊任務時臨時簽發的。於是,負責此案的密索大法官傳訊了法國領土監測局局長貝爾納·熱拉爾。然而,熱拉爾隻是冷淡地回答了一句:“事關國防機密,恕不相告。”並用蔑視的眼光看了法官一眼便揚長而去。
消息傳開,輿論嘩然。人們紛紛猜測熱拉爾肯定還有“大老板”的支持。不然,他不會如此膽大妄為。那麼誰是他的後台呢?隻有內政部長夏爾·帕斯庫瓦才有此權力。本來處於窘境的社會黨,一下子活躍起來了,抓住這個把柄,對領土監測局局長貝爾納·熱拉爾和內政部長夏爾·帕斯庫瓦進行了質詢,但遭到拒絕:“事關國家安全和民族生存,不能泄露!”真是:“假真護照”案中案,“國防機密”奇上奇,查來查去還是一個謎。
巴黎大法院經過一年的司法調查,認定社會黨前國際合作部長努西犯有數種罪行,非法挪用公款至少700萬法郎,理應受到法律的追究和製裁。右翼各黨派更是緊鑼密鼓地展開了活動,策劃於密室,點火於基層,發起了一場“倒社會黨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