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監督機製。嚴格依法治人,獎懲分明,可以有效地製止腐敗行為的發生與蔓延。現在,多層次、多方位的監督構成了社會的監督網絡。起經常性的、主要作用的有法律監督、公眾監督、新聞媒介監督、政黨監督和人事監督等。監督機製對於公務員反腐養廉所起的作用好比一把戒尺,能戒人之心,罰人之金,酷人之體,以達到有效地維護法律尊嚴、保持政府廉潔的目的。因為醜聞一旦被揭發出來,鬧大以後,當事者就很麻煩,即使有靠山後台,可以官官相護,逃脫法網,但是至少落得個名譽掃地。因而,貪贓枉法者是有所顧忌的,行賄受賄是以比較隱蔽的、曲折拐彎的方式進行的,不敢肆無忌憚。
對公務員腐敗的治理,大多國家都有各種規定。事實上,在名目繁多的律例限製下,留給官員在公務過程中的自由度已經很小。原則上隻要公務員與權力一旦發生關係,就必須按照規定的權限、規定的程序、規定的內容去執行。一旦違反規則,監督者就可以在相應的原則中找出當事人的明確過失,這對於事先防止腐敗、事中製止腐敗和事後強化處理無疑是有重要作用的。
總之,西方公務員製度的競爭機製、法律機製、道德機製和監督機製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四種內在的機製從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麵調動了公務員行政的熱忱和反腐倡廉之心。公務員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腐敗行為受到了一定的衝擊。因而,人類早期的以權謀私的腐敗現象到了資本主義時代大大減少了。這顯示了資本主義製度取代封建製度的曆史進步性。其中不少地方,我們可以借鑒。同時,應當明確,資本主義國家的反腐敗體製在本質上是為資產階級根本利益服務的,是適應資產階級加強其階級統治而建立起來並不斷完善的政治工具。他們提倡“厚俸薄廉”的辦法,實質上是製造資產階級高薪階層。這同我黨的幹部是人民的公仆、提倡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的精神有本質上的區別。但是,根據國家的財力,適當提高公職人員的待遇,既不與群眾相差懸殊,又能促使公職人員珍惜自己的職位,也有探討的必要。由於這種製度還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紕漏,從而又滋生了許多新的問題。例如,常任製和優厚待遇,往往使一些官吏惰性滋長,辦事效率低;玩弄職權、道德敗壞等違法行為也時有發生。總之,西方公務員製度決不是資本主義國家根治腐敗的靈丹妙藥。
(梅金華)
諾一屈爵士用心良苦
初創體製夢求久安
1870年,英國正式確立了文官製度,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實行文官製度的國家。英國文官製度的形成和確立大致經曆了“恩賜官職製”、“政黨分贓製”、“考試擇優錄用製”三個曆史階段。資產階級革命勝利初期,不少昏聵無能之輩在國王的庇護下仍在政府中高居要職,封官許願、賣官鬻爵的現象司空見慣,政治醜聞屢見不鮮,政府聲名狼藉。
後來,由於政黨的交替執政,無論哪一個政黨在競選中獲勝上台,都把各種官職作為“勝利果實”進行公開分贓,分給他們的支持者。因此,在上者任人唯親,在下者溜須拍馬的事情不斷發生。每一次執政黨的更替和內閣的變遷,都要引起政府人員的大換班,使政府工作混亂。因此,無論是“恩賜官職製”還是“政黨分贓製”,都有嚴重的弊端。一個是營私舞弊、買賣官職、無功受祿的現象盛行,使不學無術、遊手好閑之徒充斥官場宦海;另一個是執政黨的更替,國家工作人員大換班,造成了政府行政係統的動蕩,缺乏政策的連續性。這兩種官製都嚴重地阻礙了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不利於資產階級的統治。
英國吏治的改革,最初體現為“政務官”和“事務官”兩種官員的分類上。1700年,英國官吏始有“政務官”和“事務官”的區別。18世紀末期,英國議會對“恩賜官職製”的腐敗現象,作過某些整頓和改革,規定官吏的錄用先由政府各部門的負責人或高級官員推薦之後任命。“恩賜製”讓位於“推薦製”,但由於沒有取締“個人推薦”任命官員這一根本原則,而“個人推薦”往往又從個人親疏好惡這一主觀因素出發,缺乏客觀的標準,因此,任人唯親或用官位送人情和“走後門”等現象,仍然司空見慣。1851年~1854年,英國政府私人推薦的55位官員沒有1人合格,均為平庸無能之輩。
到了19世紀中葉,英國完成了工業革命,代表工業資產階級的自由黨開始長期執政。工業資產階級從英國資產階級哲學家邊沁的“功利主義”原則出發,迫切需要一個廉潔而有效率的政府保護他們的利益和經濟發展,要求政黨公職廣泛地向社會敞開。這樣,原來的官僚製度逐漸瓦解了,近代公務員製度應運而生了。
1853年,英國從其殖民地(印度)的“東印度公司”(該公司的製度可說是整個英國的縮影)開刀,開始對官吏製度全麵改革。當時,“東印度公司”發行債券特許狀期滿,需要國會繼續簽署,國會即以此相要挾,要求在東印度公司實行官製改革,並委派麥克萊等3人組成委員會研討改革辦法。該委員會提出一份報告,主張首先要禁止官員收受賄賂和個人經商,第二個是用考核的辦法選拔官員。
同時,英國財政大臣格拉斯頓授意斯坦福·諾斯科特爵士和查理斯·屈維廉爵士就英國國內官吏狀況進行全麵調查,並提出改革意見。1854年,他們提出了一個“關於建立英國常任製度的報告”(或叫《諾斯科特一屈維廉報告》)。諾一屈氏報告尖銳地批評了當時官吏製度的根本弊端,“想做官的多是庸祿無能之輩,凡在公開競爭的職業中站不住腳的,或不願努力進取的,才安於行政部門裏混日子,不冒風險,過得舒服。能進到政府做官的人大都同大臣有關係”,認為“恩賜官職製”和“政黨分贓製”是導致當時政治腐敗和行政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
為了從根本上革新吏製,兩位爵士對官吏的考試、提升、分級等提出了一整套建議。諾一屈報告奠定了英國常任文官製度的基礎,確立了四個基本原則:一是凡初任人員都應按規定的年齡進行考試,擇優錄取,二是將政府工作分為智力工作和日常機械工作(或例行工作),前者應由更幹練的文官擔任,後者適合較低教育程度的人來完成;三是高級官員職位提升,要以上級的年終考核報告為依據,低級事務人員的提升則以年資為依據;四是建立單獨統一的文官製度,以便文官能自由地從一個部門轉入另一個部門。這個著名的《諾斯科特一屈維廉報告》奠定了現代西方公務員製度的基石。
這個報告於1854年2月正式提交議會討論。改革方案遭到保守勢力的強烈反對而未獲通過。然而,它卻為以後英國文官製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礎。1854年10月,英國在克裏米亞戰爭中失利,重要原因是政府機構混亂,政府官員昏庸光能和玩忽職守,因而導致部隊的慘重傷亡。輿論為之嘩然,議員們責備政府用人不當,迫使阿伯亭內閣辭職。為了平息被前線敗局激怒了的公眾輿論,滿足自由主義勢力對改革的要求,繼任的帕麥斯頓內閣於1855年5月21日頒布了文官製度改革的第一個樞密院令,並決定成立文官製度委員會,負責考試事宜。這一命令奠定了考試用人的組織基礎。這種用人和晉升的方式又稱為“功績製”。不過,這次改革並不徹底,因為它並不要求實行公開的考試,隻是對於被推薦的人員進行審理。1870年6月4日,格萊斯頓政府又頒布了第二個改革文官製度的法令。該法令規定大部分文官均需通過公開的考試,擇優錄用。這樣一來,便剝奪了貴族壟斷官職的特權,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人們一般把1870年6月4日樞密院法令的頒布視為英國近代文官製度正式確立的標誌,也意味著世界上第一個常任文官製度的建立。
近代文官製度的建立,部分滿足了新興工業資產階級要求國家機器適應和保護生產力發展的願望,所以很快為資本主義國家所采用。加拿大和美國在英國的影響下,分別於1882年、1883年建立了自己的文官製度。這次建立起來的文官製度,確立了職務常任、競爭考試、考績晉升、通才教育、等級結構、“政治中立”等基本原則,這些原則迄今仍是英國文官製度的主要支柱,並為許多國家所仿效。
從19世紀中期以來,隨著文官製度的發展,英國逐步形成了“通才”或“多麵手”的傳統和封閉型的等級結構。這種重“通才”而歧視“專才”的傳統和結構,同日益係列化和專業化的政府工作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尖銳。另外,當時文官內部分級較嚴,規定低級文官不得晉升高級文官,這就使一批有才華的低級文官得不到重用。於是,1968年出現了《富爾頓報告》,力圖完善現存文官製度,以便使之更好地服務於資產階級。
總之,英國文官製度的創立是工業資產階級在上層建築領域裏反對封建殘餘勢力和資資階級保守勢力的一次巨大勝利。從此,剝奪了封建保守勢力對行政機構的控製,使政府行政部門開始成為執行工業資產階級意識的可靠工具。
“政黨分贓”人人有份
“彭德爾頓”倡導競爭
據華盛頓報紙透露,喬治·布什就任美國總統後,因僧多粥少,無法對其政治上忠實支持者一一酬答,而頗感頭痛。這不禁使人想起美國的“政黨分贓製”。看來,在《彭德爾頓法》實施了一個多世紀後的美國,“政黨分贓製”遺風猶存。
“政黨分贓製”,又稱“政黨分肥製”,指公職委派給獲勝政黨支持者的製度。這是一種落後的用人唯黨、用人唯親的官製。執政黨完全依據黨籍關係用人,把公職當作戰利品、肥缺分賞給在競爭中為本黨搖唇鼓舌之徒。托馬斯·傑佛遜首開美國政黨分贓先例,安德魯·傑佛遜於1829年大力推行。1801年,美國第二屆總統約翰·亞當斯在去職前的幾個小時內任命了大批聯邦黨人為政府和法院官員。國務院的兩名主要官員在委托狀上蓋大印直至深夜,這就是有名的“午夜任命”。托馬斯·傑佛遜接任後,政府官員“大換班”,在一天之內把幾百名“午夜任命”的聯邦黨人官員換成支持他的“民主一共和黨”人。
1829年,安德魯·傑佛遜任第七屆總統,認為“機關人員因長期任職所造成的損失遠比從他們的經驗中所得到的東西大得多”,提出“輪流擔任公職”口號,於是,大批罷免共和黨人官員,代之以民主黨人。他一開始就撤換了政府600名地位較高官員的1/3,1萬名其他官員中的1/10。終其8年任期,共撤換了1/5的官員。
1832年,紐約州參議員威廉·馬西竟公開辯解說:“在政治上要象在愛情上、戰場上一樣公平,贓物屬於勝利者。”“分肥製”由此正式得名。從此,“政黨分贓製”愈演愈烈,盛行了半個多世紀。被任命的政府官員多為執政黨的黨徒,他們代表著政黨的利益,並每月拿出工資的2%,資助本黨的活動,因而享有“2%俱樂部成員”的雅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