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主義社會,國家行政機關普行公務員製度。對於各級各類國家公務員在行為上有嚴密規範,嚴密防範國家行政人員以權謀私。對於貪汙腐敗行為則有詳明的法律予以量刑懲治。其懲貪法律的完備、嚴格,充分說明資本主義國家對懲治貪汙腐敗的高度重視。

有了懲貪治腐的法律,還須實施才能發揮作用。前麵已經說過,在中國漫長的古代社會,出現過多次盛世。作為盛世的主要標誌之一,是官吏奉法守職,為政清廉。而要達此目的則須認真實施懲貪之法。如著名的貞觀之治,就是因為唐太宗李世民任法為治。他強調“人有所犯,一一於法”。皇叔江夏王李道宗也因“坐贓下獄”,受到“免官、削封邑”的處分。由於唐太宗以皇帝之尊奉法,流風所及,“官吏多自清謹,製馭王公妃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跡,無敢侵欺細人”②。(②《貞觀政要》卷五、卷一。)明初以重法製贓吏。洪武十八年戶部侍郎郭桓吞盜官糧,朱元璋下令嚴訊,六部侍郎以下數百人均處死刑。追贓700萬擔。如此施法,對吏治的清明產生了積極作用。中國古代所以出現所謂盛世,往往是和嚴於實施懲貪之法,嚴於治吏緊密聯係的。

中外情況不同,但其理一般。許多資本主義國家有嚴密的懲貪法律,而貪汙腐敗案層出不窮,就是執法不嚴的緣故。相反,一些國家貪汙腐敗斂跡,正是執法以嚴的結果。

(二)建立製衡機製,發揮監察機關的作用。中因向來缺乏有力的權力製衡機製,所以更易於產生腐敗。盡管如此,在中國集權專製的政治體製中,監察機關仍然發揮了一定的作用。在中國,秦漢時期,監察機關已經形成獨立的體係,監察製度也有一定的規模。漢代監察機關主要職責是糾彈違失,察舉非法;考課百官,薦舉人才;治理大獄,監督司法。越往後發展,各朝代監察機關的職掌日趨廣泛,監察機關據以察吏的法規不斷完備,監察機關的地位更加顯赫。有時候確實起到整飭官風官紀的作用。隋文帝時治書侍禦史抑或持節巡視河北五十二州“奏免長吏貪汙不稱者二百餘人。州縣肅然,莫不害懼”①。(①《隋書·柳或傳》。)有元一代,監察機關禦史台與總政事的中書台,掌軍機的樞密院處於差不多同等重要的地位。元世祖忽必烈說:“中書朕左手,樞密朕右手,禦史台是朕醫兩手的”②。(②葉士奇《草木子》。)明太祖朱元璋也認為:“國家之三大府,中書總政事,都督掌軍旅,禦史掌糾察,朝廷綱紀盡係於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③。(③《明史、職官誌二》。)監察官員因為有權參劾朝內百官,使他們成為官僚隊伍中具有威懾力的人物。雖然中國曆朝的監察官員在履行職責時受到各種幹擾和牽製,遇到巨大阻力,但曆朝仍不乏不避權貴、大膽履行職責、剛正不阿監察官員,在維護綱紀、反腐懲貪上給後人以激勵。

資本主義社會號稱權力製衡機製最為完備,三權分立的體製最完美最民主。實際上,迭出的醜聞,證明了他們那種製衡機製漏洞百出。當然,從社會發展的觀點來說,資本主義的製衡機製比封建社會的要完善,發揮的作用更經常,製衡的力量更大。可資借鑒。

香港“總督特派廉改專員公署”是取得成效、可資借鑒的特殊的經濟監察機構,它不受任何政府部門管轄,直接向港督負責,有獨立辦案的權力。它的主要職責是肅貪。廉政公署成立以來,刮起過幾股廉政風暴,有力地打擊了阻礙香港經濟發展的猖獗的貪汙賄賂之風。它已成為一切犯有貪汙受賄罪行公務員的克星,在市民中贏得了聲望,並於1987年11月被推舉為第三屆國際反貪汙會議的主持機構。

(三)懲貪與獎廉結合。中國古代社會的最高統治者為了澄清吏治,在懲戒贓官的同時,還注意樹立清官廉吏的形象,為官吏立範。東漢董宣為洛陽令,不畏權貴,格殺湖陽公主豪奴,並大言數主之失,即使皇帝令其向公主謝罪,宣也兩手據地,終不肯俯。宣死時,“唯見布被覆屍”,“有大麥數斛,弊車一乘”①。(①《後漢書·卷七十七(酷史列傳)》。)光武帝十分感傷,讚曰“廉潔”。包拯、海瑞等清官死後,皇帝又諡又彰。包拯賜諡“孝肅”,追贈為禮部尚書。海瑞諡為“忠介”。清康熙帝曾欽賜於成龍為“清官第一”,“實天下廉吏第一”的稱號。中國古代還專門形成了獎廉懲貪的考課製度。考課的內容主要是官吏“廉否”。晉時考官以“公廉”為首。唐朝對流內官實行“四善二十七最”考課法,以“清慎明著”為四善之一,以“揚清激濁”為二十七最之一。對流外官實行四等考課法,以“清謹勤公”為一等。兩宋考課均以“清謹”、“廉恪”為上。明清兩代考吏,將“貪”、“酷”列為居官之大弊。考課是為了賞罰。賞有增秩、遷官、賜爵,罰有罰俸、降調、免官,永不敘用。依法治罪等。考課製推崇清廉,貶斥貪酷,體現了國家對官吏的要求和統治者治吏治人的意向,多少發揮了刷新吏治的積極作用。

外國推行的公務員製度一般也有考績升遷規定,廉潔奉公與否,是考績的重要內容。“廉”者、“能”者可屢獲升遷,“貪”者“腐”者則被革職、開除。

(四)借助社會的監督。民心的得失,百姓的譽毀準確地反映出廉政與否,從而也可察知政局的興衰。所以中國曆史上的賢明之君,為求治世,重視借助社會的監督,來整飭吏治,穩定民心。為了使群眾監督官吏執法,有的采用公布法律,使民眾掌握的方法。戰國時秦國商鞅變法,“婦人嬰兒皆言商君之法”。他認為隻有這樣做,才能“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幹法官也”①。(①《商君書·定分》。)這種使民知法,以法察吏的主張實施後,達到了“法大用,秦人治”②(②《史記、秦本紀》。)的良好效果。漢時,“選遣八使徇行風俗”③。(③《後漢書·張綱結》卷八十六。)唐代春秋兩季巡察州縣,都具有了解輿論民情、考察與監督官吏之意。元朝設各道肅政廉訪司統一時間對路、府、州、縣的官吏巡行監察。明朝設通政使司作為通達下情的機關。朱元璋明白指出設立該機關的目的是“雍蔽於言者,禍亂之節,專恣於事者,權奸之漸,故必有喉舌之司,以通上下之情,以達天下之政者”④,(④《明史》卷七十三。)“凡四方陳情建言,申訴寬滯,或告不法等事,於底薄內謄寫訴告緣由,齎狀奏聞”⑤。(⑤《職官誌二》《通政使司》。)這些作法對震懾貪汙違法不逞之官,起到了一些積極作用。

資本主義社會中不同的黨派為了其各自的利益,往往借助新聞這種有力的監督工具,許多貪汙受賄、營私舞弊案,總是被揭諸報端,大曝其光,迫使司法機關予以查究。此外,資本主義社會的監督機關有時也注意溝通與民眾的聯係,香港“廉政公署”能卓有成效地工作,利用社會監督是重要原因之一。它在鬧市區設立8個分支處,從上午9點到晚上9點一直辦公,方便市民舉報。僅1974—1987年的14年間就接獲82127宗投訴和舉報,掌握了大量線索。

(五)采取積極措施,教以成廉,修以成廉。所謂教以成廉,即從教育入手,造成廉潔的社會風氣,培養官吏的清廉之風。漢初賈誼針對“富民不為奸而貧為裏罵,廉吏釋官而歸為邑笑;居官敢行奸而富為賢吏。家處者犯法為利為材士”①(①《賈誼集·時變》。)的貪鄙風俗,提出漢廷必須加強廉恥仁義的教育,從而移風易俗,使天下同心而向道。他說,“蹶六國,兼天下,求得矣,然不知反廉恥之節,仁義之厚,信並兼之法,逐進取之業,凡十三歲而社稷為虛。不知守成之數,得亡之術也,悲夫!”②(③《日知錄·廉恥》。)在他看來,秦王朝隻重法而不重道德教育,故官吏不知廉恥仁義,13年就滅亡了,這是一個深刻的曆史教訓。因此,國家必以廉恥為教,造成民以廉恥為德,官以廉恥為行的風氣,否則想長治久安,是不可能的。明清之際的顧炎武,進一步發展了教以成廉的思想。他認為“教化者,朝廷之先務,廉恥者,士人之美節,風俗者,天下之大事,朝廷有教化則士人有廉恥,士人有廉恥則天下有風俗”③。(②《賈誼集·時變》。)也就是說,教育是形成廉恥之風的關鍵。他還提出了獎廉的具體措施。

修以成廉,是說通過加強道德修養樹立清廉為政的品德。《管子》最先提出這個問題。《管子》認為“廉”是治國的四大綱要之一。道德修養根本要求之一是“廉”,即正直不貪,不損公肥私。修養的方法是從小廉做起,修小廉而後行大廉。北朝的顏之推提出修廉要有真誠之心。修清廉之名,不是圖虛名而是求其實,故無真誠之心,雖博有清廉之名,而實際上貪汙受賄,也是遲早要暴露的。顧炎武認為,修廉首先要培植自己的知恥之心。也就是說,要有不廉為恥的意識,沒有道德上的自覺,要想清廉是不可能的。

這種教以成廉,修以成廉的優秀思想傳統,在曆史上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這是西方資本主義社會反腐思想和措施中所沒有的。中國共產黨人繼承了這一寶貴思想遺產,並且發揚光大了它,特別重視思想教育與人們的道德修養。事實表明,這是有效的積極措施。

(汪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