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知情不報(2 / 2)

當黑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傳來後,在江南局裏,這案子是“四個人”一起搞的那種說法慢慢變淡了,最後徹底破產了。但龔仲的處境並沒有任何改變,他的心理壓力也更大。因另外一種新的不利於龔仲的說法,又慢慢從局黨組那裏傳了出來,另一個“莫須有”的帽子又牢牢地扣在了龔仲的頭上。那就是龔仲雖說沒有參與,但他“知情不報”。

有人振振有詞地說:“龔仲雖說沒有參與,但他的責任比樹大明、方建軍、方麗紅他們三個參與者不得小。”旁邊有好事者配合地問道:“這是為什麼?”那人以自己獨到的見解說道:“你們想想,如果當時樹大明問龔仲那個所謂的好機會有沒有風險時,龔仲提出自己的反對意見後,及時報告局黨組,樹大明等人就不會上當受騙了,那五百萬元資金就不會轉到黑山去了,正氣物業公司就不會麵臨這樣巨大的經濟損失了。”

旁邊的人聽了以後,有些恍然大悟地說道:“你說的是有道理。”另一個也支持這種觀點,好象發現新大陸式地說道:“你們這樣一說,我也想起來了,五月份,龔仲與方建軍、方麗紅曾一起去了黑山,當時明明知道資金已不在物業公司的賬戶上,但他卻沒有報告。你們想想,如果他報告了,我們現在也就沒有這樣被動了,與建行黑山分行的官司就沒有這樣被動了。”

最後形成了共同的意見:“龔仲雖說沒有參與,也曾提出過反對意見,但他沒有報告局黨組,才讓樹大明等人搞出這樣的事出來,使江南正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麵臨這樣巨大的經濟損失。如果龔仲及時報告了,哪怕就是向財務處透露一點信息,樹大明等人就不會搞出這樣的案子出來。因此,龔仲雖說不是參與者,但卻是知情不報者。他與樹大明等三人,應該承擔同等的責任。”

就這樣,龔仲在不知不覺中,“參與者”的身份被莫明其妙地取消了,但又莫明其妙地變成了“知情不報者”。角色雖說轉換了,但扣在他頭上的那個“屎盆子”卻越扣越牢。對此,馬建設處長說道:“你怕得罪樹大明,那就會得罪局黨組。”

對於這樣的說法,龔仲卻是欲哭無淚,無可奈何。但他沒有作任何申辯,他覺得現在不是申辯的時候。再說局領導也沒有找他談話,正式明確他應承擔什麼責任。龔仲認為,組織上正式處理他個人問題時,應該還會進行告知,給他正式申辯的機會。

當然,江南局也有很多幹部職工對此有不同的看法,認為這事與龔仲沒有任何關係。樹大明將那個所謂的“好機會”谘詢龔仲有沒有風險時,龔仲提出了其中存在的風險,也提出了自己明確的反對意見。而且,樹大明谘詢時並沒有明確地說他會做,隻是說有個“好機會”。龔仲又怎麼能憑此向趙一局長報告:“報告趙局長,樹大明有一個想法!”

當然,如果龔仲將樹大明的這個想法報告了趙一局長,這事可能是辦不成了,物業公司也沒有什麼損失了。但當局黨組詢問樹大明時,他會怎麼回答呢?他會承認自己確實有這樣一個想法嗎?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局黨組總不能僅憑龔仲報告說的一個什麼想法而責問樹大明吧?

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其中的危害性已經明明白白地擺在了幹部職工的麵前,那些站在岸上不腰痛的人,就用這樣莫須有的罪名指責龔仲。當然也有實事求是的同誌說,這是龔仲的命苦。當樹大明問他能不能做時,他命中就注定了有這一劫。如果報告了,全局上下的人看到龔仲,隻怕都會往一邊躲,因為龔仲是一個捕風捉影打小報告的小人。

這事發生後,江南正氣管理局發生了嚴重的信用危機。全局上下,都是你防著我,我防著你,相互之間感覺不到內心深處那種親密無間、彼此信任的情感了,辦任何事時都是謹小慎微,生怕一不小心上了什麼當,誰知道誰內心怎麼想的啊。

難怪古人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江南正氣管理局這種相互防範的心理,龔仲這個“參與者”轉換為“知情不報者”,再一次驗證了咱們老祖宗的偉大與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