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說江南正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發生那二起”涉嫌違紀”事件後,江南局黨組立即啟動應急方案,采取了二方麵的措施進行應急處理。一方麵是動用一切力量,想盡一切辦法,盡可能挽回經濟損失;另一方麵是對樹大明等“當事人”進行內部臨時處理,穩定全局幹部職工特別是離退休人員的情緒,將負麵影響降到最小。
在案件沒有最後結果時,對當事人進行內部臨時處理,這是一種特殊的人事管理製度。具體做法就是案情發生後致最後處理前,將當事人調離原來的工作崗位,換到其他合適的崗位上去,從事一些具體的事務性的工作。正常情況下,是由上級崗位往下級崗位調,或重要崗位往不重要崗位調。它實質上是一種對當事人的臨時勞動改造措施,讓當事人進行自我反省。
在此期間,如果你有什麼思想需要向組織彙報,有什麼問題需要向組織交待,有什麼心跡需要向領導表白,你都可以在此期間進行。這實質上是給當事人一個反省的時間。在組織上沒有最後處理你時,如果你在這個時期把握得好,對以後組織上對自己的處理有很大的幫助。
話說那二起”涉嫌違紀”事件發生後,樹大明、方建軍、方麗紅三人立即被宣布停止一切職務,然後就是配合公安機關、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江南局案件調查小組,被詢問,被審查,最後是上庭作證。幾個月後,偵破工作暫告結束,樹大明被調到白水局正氣大廳打雜,方建軍被調到黑山局金蛇辦事處打雜。而方麗紅則停止會計工作後,繼續留在機關後勤保障中心辦公室,配合龔仲做一些事務性工作。
而龔仲這個所謂的當事人之一,自從上次被叫到八樓會議室,被趙一局長親自詢問,以及黑山公安局辦案人員電話威脅未果後,司法部門和以趙一局長為首的江南局黨組,就再也沒有為案件的事找過龔仲了。龔仲還是繼續擔任機關後勤保障中心辦公室主任職務,還是一如既往的工作。董昕副主任給他安排的工作越來越多,不久還被再次安排負責物業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隨著時間的慢慢流逝,隨著司法機關的介入,那二起“涉嫌違紀”事件很多不為人知真相,逐漸暴露在人們的麵前。特別是黑山司法機關不停地找樹大明、方建軍、方麗紅等當事人進行詢問、審查、上庭作證,就連出納敬菲也曾上庭作證,但其中卻沒有龔仲的身影。對於這種奇怪的現象,江南局的幹部職工以及離退休人員,私下的議論聲也就慢慢地大了起來。
有人疑惑地問道:“這案子不是樹大明等四個人一起搞的嗎?為什麼司法機關隻審查樹大明等三人,卻不審查龔仲?” 有人微微一笑,解惑似地回答道:“你不知道呢,龔仲是被樹大明、方建軍、方麗紅等人冤枉的,他根本就沒有參與,司法機關當然不會找他。”
有人再疑惑地問道:“局黨組不是公布龔仲是四個當事人之一嗎?難道局黨組還會冤枉他龔仲?”有人偷偷地往四周看了一下,將聲音再降低八度,在那人的耳邊悄悄解惑道:“你不知道呢,當時樹大明等人異口同聲地說是他們四個人一起搞的,龔仲畢竟隻有一張嘴,怎麼說得過他們三人?!”
有知道內情的人對這種解釋嗤之以鼻,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你說的隻是表麵現象。我了解到的真實情況是,當時調查小組是伍鋼副局長負責的。而他與樹大明是私交深厚的好朋友,他們有幾十年的感情,當然維護樹大明,按樹大明三人的說法,將那案子說成是四個人一起搞的。”
有人思考了一下,又提出了自己的疑惑:“你說的這情況我也知道,但趙一局長那樣精明的人,難道就沒有自己的判斷?再說,這案子的事,參加了就參加了,沒有參加就沒有參加,這是要有真憑實據的,不是象一說句話那樣簡單喲!”有了解趙一局長的人回答道:“這有什麼奇怪的?!趙一局長把自己的政治生命看得比自己的個人生命還重,現在樹大明等人搞出這樣的事來,隻要是與案子沾上邊的人都會被嚴厲處罰的。”
又有人提出了疑惑:“那為什麼樹大明、方建軍、方麗紅三人被撤職了,怎麼龔仲還是繼續任辦公室主任?這不是明顯的不公平嘛!”對於這種疑問,又有人進行了解釋:“這很正常嘛!公布四個人一起搞的,是在案情暴露後不久;處理他們當事人,是在司法機關介入,並且已經有基本結果以後。”
對於這些議論,有明哲保身漠不關心的人提醒道:“是三個人還是四個人搞的,關你們什麼事?與我們又有什麼關係?還是少議論這些是非,做好自己的事,睡好自己的覺,玩好自己的牌就行了。”在機關裏,是最忌諱議論一些單位上敏感性事件的,就如大家都知道的事,上麵卻被一張薄薄的紙遮蓋著,但大家都能接受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