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興》後記(3 / 3)

這次成功解救,使我和老孫很有了成就感,我們在三天內見了朋友就想說,但三天後老漢來感謝我們,說了解救的過程,我們再也高興不起來。因為解救過程中發生了村民集體瘋狂追攆堵截事件,他們高喊著:我們為什麼就不能有老婆?買來的十三個女人都跑了,你讓這一村滅絕啊?後來就亂打起來,派出所長衣服被撕破了.腿上被石頭砸出了血色,若不是朝天鳴槍,去解救的人都可能有生命危險,老漢的女兒是跑出來了,而女兒生下的不足一歲的孩子沒能抱出來。這該是怎樣的悲劇呀,這邊父女團圓了,那邊夫妻分散了,父親得到了女兒,女兒又失去了兒子。我後來再去老漢那兒,老漢依然在拾破爛,他的女兒卻始終不肯見外人。

我還是繼續去那些拾破爛人租住的村巷,這差不多成了一種下意識,每每到城南了,就要拐過去看看,而在大街上碰上拾破爛的人了也就停下來啦呱幾句,或者目視著很久。差不多又過去了一年,我所接觸和認識的那些拾破爛人,大都還在西安,還在拾破爛,狀況並無多大改變。而那個供養孩子上大學的,孩子畢業了,但他患上了嚴重的哮喘病,已不能再拾破爛又回到老家去。其中有一個攢了錢,與人合夥在縣城辦了個超市,還在老家新蓋了一院房。他幾乎是拾破爛人的先進榜樣,他的事跡被他們普遍傳頌。當然,也有死在西安的。死了三個,一個是被車撞死的,一個是肝硬化病死,一個是被同伴謀財致死。

當那個被同伴謀財致死的消息見諸了報紙後,我去了白殿睿租住的那個村子.白殿睿不在,碰上了一個年輕人,他是拾了兩年破爛,我們說起那個被致死的人,他說他見過那個人,他想不到受害人拾了十年破爛積攢了十萬元為什麼不在西安買房呢?我說:那你有了錢就首先買房嗎?他說:肯定要買房!買不了大的買小的,買不了新的買舊的,買不了有房產證的買沒房產證的!我說:再不回老家啦?他說:我出來就在村口的碾盤前發了血誓,再也不回去!

劉高興當然還在西安,身體似乎比以前還要好,他是一半個月了回去照料一下地裏的莊稼,然後又來到西安,每次來了不是給我個電話說他又來了,就是冷不及地來敲門。他還是說這說那,表情豐富,笑聲爽朗。

我就說了一句:咋遲早見你都是恁高興的?

他停了一下,說:我叫劉高興呀,咋能不高興?

得不到高興而仍高興著,這是什麼人呢?但就這一句話,我突然地覺得我的思維該怎麼改變了,我的小說該怎麼去寫了。本來是以劉高興的事萌生了要寫一部拾破爛人的書,而我深入了解了那麼多拾破爛人卻使我的寫作陷入了困境。劉高興的這句話其實什麼也沒有說,真是奇怪,一張窗紙就呼地捅破了,一直隻冒黑煙的柴禾忽地就起了焰了。這部小說就隻寫劉高興,可以說他是拾破爛人中的另類,而他也正是拾破爛人中的典型,他之所以是現在的他,他越是活得沉重也就越懂得著輕鬆,越是活得苦難他才越要享受著快樂。

我說:劉高興,我現在知道你了!

他說:知道我了,知道我啥?

我說:你是泥塘裏長出來的一支蓮!

他說:別給我文縐縐地酸,你知道咱老家磚瓦窯嗎,出窯的時候臉黑得像鍋底,就顯得牙是白的。

是的,在肮髒的地方幹淨地活著,這就是劉高興。他說得比我好,我就笑了,他也嘎嘎地笑。那天我們吃的是羊肉泡饃。

我重新寫作。原來的書稿名字是《城市生活》,現在改成了《高興》。原來是沿襲著《秦腔》的那種寫法,寫一個城市和一群人,現在隻寫劉高興和他的二三個同伴。原來的結構如《秦腔》那樣,是陝北一麵山坡上一個挨一個層層疊疊的窯洞,或是一個山窪裏成千上萬的野菊鋪成的花陣,現在是隻蓋一座小塔隻栽一朵月季,讓磚頭按順序壘上去讓花瓣層層綻開。

我很快寫完了書稿,寫完了書稿是多麼輕鬆呀,再沒有做最後的修改,我就回了老家一次。老家的那條一級公路在改造之後,許多路段從丹江北岸移轉到了南岸,過去的幾十年老是從北岸的路上走,看厭了沿途的風光,而從南岸走,山水竟然是別一樣的景致。每次回老家,肯定要去父親的墳上燒紙奠酒,父親雖然去世已有十八年,痛楚並沒有從我心上逝去,一跪到墳前就止不住地淚流滿麵。這一次當然不能例外,但這一次我看見了父親的墳地裏一片鮮花。我的弟弟一直在父親的墳地裏栽種各類花木,而我以往回去卻都不是花季,現在各種形態各種顏色的花都開了,我跪在花叢中燒紙,第一次感受到死亡和鮮花的氣息是那樣地融合。我流著淚正喃喃地給父親說: 《秦腔》我寫了咱這兒的農民怎樣一步步從土地上走出,現在《高興》又寫了他們走出土地後的城裏生活,我總算寫了……就在這時,一股風吹了過來,花草搖曳,紙灰飛舞,我愣了半天,驀地又覺得《高興》還有哪兒不對。從墳地出來,腦子裏揮之不去的仍是父親墳地裏死亡和鮮花的氣息,考慮起書稿中雖然在那麼多拾破爛人的苦難的底色上寫著劉高興在城市裏的快活,可寫得並不到位,是哪兒出了問題,是敘述角度不對?我當然還沒有想得更明白,但已嚴重地認為小改動是不行的,要換角度,要變敘述人就得再一次書寫。

我終止了還要到商州各縣去走一圈的計劃,急匆匆返回西安,開始了第五次寫作。這一次主要是敘述人的徹底改變,許多情節和許多議論文字都刪掉了,我盡一切能力去抵製那種似乎讀起來痛快的極其誇狂變形的虛空高蹈的敘述,使故事更生活化,細節化,變得柔軟和溫暖。因為情節和人物極其簡單,在寫的過程中常常就亂了節奏而顯得順溜,就故意笨拙,讓它發澀發滯,似乎毫無了技巧,似乎是江郎才盡的那種不會了寫作的寫作。

這期間,劉高興又來過幾次,他真是個奇怪的人,他看我平日弄些書畫玩的,他竟也買了筆墨在舊報紙上寫起了書法,就一張一張掛在他租住的屋裏。更令我吃驚的是他知道了我以他為原型寫這本書,他也開始了要為我寫文章,在一個紙本上用各種顏色的筆寫出了我和他少年時期的三萬字的故事。我讀了那三萬字,基本上是流水賬式的,錯別字很多,但過去的事寫得活靈活現。我能對他說什麼呢,寫這樣的文章發表肯定是不行的,他在那樣的條件下寫了隻能是一種浪費精力和時間,可我能讓他不寫嗎?我說了這樣的話:劉高興,如果三十多年前你上了大學留在西安,你絕對是比我好幾倍的作家。如果我去當兵回到農村,我現在即便也進城拾破爛,我拾不過你,也不會有你這樣的快活和幽默。

但是,就在我寫到了四分之三時,一個不好的消息傳來,幾乎使我又重新改寫。那是一個文友來聊天,我一激動,就給他念寫好的前三章,他突然說:你開頭寫了民工背屍回鄉的事?我說:這開頭好吧。他說:這材料是哪兒來的?我說:是看了鳳凰衛視上的一則報道而改造的。他說:你看過電影《葉落歸根》沒?我說:沒看過,怎麼啦?他說: 《落歸根》就寫了背屍的事。我一聽腦袋大了,忙問那電影是怎麼個樣兒,這位文友詳細講了電影的故事情節,我心放下了。電影可能也是看到了那個報道,但電影純粹演義了背屍的過程,我的小說僅僅是作了個引子罷了。文友說你最好改改,我不改,在2005年我在初稿中就這麼寫了,怎麼改呢?電影是他的電影,小說卻絕對是我的小說,騾子和馬那是兩回事。

又是過了二十多天吧,那天雨下得嘩嘩嘩,我正在寫小說的結尾,電話就響了,我煩這時候來電話,不去接,可過一會電話又響了。我拿起電話,說:誰?聲音傳來過是劉高興,他說:怎麼不接電話呀?我說:我正忙著……他說:知道你忙,我不能冒然去敲門,可我打電話約時間你又不接!忙什麼,是不是忙著寫我,什麼時候寫完呀?我說:快完了,還得再小改小改。他說:你寫東西還這麼艱難,我可寫完你的傳記了!說完他在電話裏嘎嘎嘎地大笑。

其實他就在我的樓下打電話。

於是我放下筆,開門,劉高興就濕漉漉地進來了。

2007.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