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形勢下我國維護海洋權益的新問題與新舉措(2 / 3)

(2)在南海,南沙群島主權歸屬存在爭議。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在南沙群島重要戰略地位和豐富資源的誘惑下,南海周邊國家爭先搶占南海島礁,單方麵劃分海域,開展各類海上作業活動。進入新世紀,個別國家不顧曆史事實與法理依據,針對南沙群島的非法行動呈愈演愈烈之勢,企圖使南海問題國際化、使自己的行為合法化。加之別有用心的國家不斷介入、推波助瀾,致使南沙群島主權爭端愈加激烈,南海局勢持續緊張。

2011年5月27日,越南政府聲稱中方巡邏船阻撓越南探油船的海上作業,越南國內爆發大規模民間反華示威活動;2014年5月2日以來,越南派出35艘各類船隻對我國船隻進行主動衝撞,幹擾我方“981”鑽井平台在西沙群島海域的作業。2009年3月10日,菲律賓總統阿羅約正式簽署“領海基線法”,將中國的南沙部分島礁和黃岩島劃入菲領土;2012年4月10日,菲海軍與中國海監船發生對峙,即“中菲黃岩島對峙事件”。

(二)海域劃界糾紛

在新國際海洋法產生後,我國周邊一些國家先後單方麵宣布海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造成120—150萬平方公裏海域的爭議區,幾乎占我全部海洋國土麵積的二分之一。迄今,除與越南在北部灣有劃界協議外,中國尚未就專屬經濟區劃界與鄰國達成協議。

(1)在黃海,中國麵臨著與朝鮮和韓國的海域劃界。鑒於黃海寬度不足400海裏,中朝、中韓之間在專屬經濟區要求上必然產生重疊,因此,我國與朝鮮、韓國存在18萬平方公裏的爭議海域。

(2)在東海,日本單方麵劃出與中國平分東海的“中間線”,而我方主張自然延伸原則。由於中、日在東海各按200海裏劃線必然產生重疊,所以兩國在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的劃界問題上仍然存在分歧,由此而產生的爭端也層出不窮。

(3)在南海,中國則同菲、越、馬、印、文等五個海上鄰國存在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劃界問題。2009年,馬來西亞和越南提交了關於南海南部的200海裏外大陸架聯合劃界案,越南則單獨提交了關於南海北部的外大陸架劃界案。上述劃界案嚴重侵害了我國在南海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

(三)資源開發爭端

廣闊的海洋蘊藏了大量的油氣和漁業資源,東南亞國家對於漁業的傳統依賴和世界各國在資源和能源需求方麵的增長,都是導致中國周邊海域各國爭奪海洋資源開發的原因所在。

(1)油氣資源爭端。東海方麵,日方不顧中日雙方達成的原則共識,頻頻幹擾我國包括“春曉”油田在內的正常、合法的油氣資源開發活動。南海方麵,菲、越兩國違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在爭議海域進行非法油氣開發,並采取“招標”等方式引入外部勢力。

(2)漁業資源爭端。在南海海域,中國漁民的正常作業經常遭到菲律賓、越南的非法幹擾,尤其在南沙海域,襲擊、搶劫、抓扣、強殺我漁民的事件時有發生。2011年6月9號,我國正常作業的漁船遭到越方船隻拖曳倒行,這嚴重威脅了我國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四)海上通道安全

2013年,中國成為世界第一大貿易國,大量商品的進出口需要進行海上運輸,而目前中國90%以上的石油進口需要通過海上油輪運輸,海上通道越來越成為我國海上安全利益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與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和利用國際資源的步伐相比,維護我國海上安全利益的手段卻嚴重滯後,中國的海洋運輸安全尤其是能源運輸安全正麵臨嚴峻挑戰。

(1)個別國家謀求對海上戰略通道的控製。當前,美國政府不斷增加在南海及馬六甲海峽附近海域的兵力部署,不斷加強與相關國家的軍事同盟關係;日本追隨美國以“確保海上航行自由”為借口,多次派海上自衛隊參加由美國和東盟有關國家舉行的多國聯合軍事演習;東盟有關國家通過雙邊或多邊防務協定,加強對南沙的爭奪和對馬六甲海峽的控製;印度加快“東進戰略”步伐,不斷加強本國海軍裝備,聲稱要在有戰略航線通過的地區發揮重要作用。

(2)近年來,海盜及海上恐怖活動越來越嚴重地威脅到我國海上運輸和國際貿易的安全。2011年6月,國際海事局發布警告,靠近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新加坡的南海水域發生侵襲活動的可能性增加,要求穿越該水域的船隻注意。

三、我國為維護海洋權益的政策舉措

近年來,國際海洋事務呈現競爭與合作交織、挑戰與機遇並存的發展趨勢。麵對複雜的海上形勢,我國在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和周邊海上穩定方麵做出諸多努力,各領域相互配合,初步形成海洋法律體係,日益重視海洋事務管理,不斷加強海上執法隊伍建設。同時,堅持通過對話談判處理同鄰國的領土和海洋權益爭端,以建設性姿態提出“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盡最大努力維護海上和平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