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不是初戀 第4章 比孤獨更可怕的,是暗戀(1 / 2)

校園的國槐像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者,每天看著眼下的莘莘桃李,待秋風吹起時抖抖臂膀,像是在述說著什麼。

高年級的學生在樹下卿卿我我,生怕值周老師看見抓去找班主任找家長,學校的管理一向比較嚴格,但還是有漏網之魚。

每每看到他們一對一對在校園手拉手,心裏滿是嫉妒,我多希望有一天我們也能成為那樣,肆無忌憚地在別人麵前秀一波恩愛。

有一天在看她QQ空間的時候,留言板裏有人留言“寶貝,我想你了”。

先是心頭一顫,但隨即被僥幸心裏冷靜了下來,天真地以為那是她閨蜜,因為女生之間經常這樣,會相互之間說一些“我愛你”之類的話。

但還是點開了他的資料卡,是個男生,再細看他的QQ昵稱,和她的是情侶昵稱。

那一刻,我覺得冬天來的太快,世界都結冰了,讓我孤獨的愛戀定格於秋風瑟瑟的季節,我們相遇不應該在秋天,我更不應該在不合適的時間和不合適的地點對她有不合適的想法,平靜沒有漣漪是最好的生活方式。

接下來的好久,我都想丟了魂一樣,也就明白了為什麼在同學把我們往一起扯時,她變現出來的沉靜與鎮定。

歌德說:“我愛你,與你無關。”

我說:“我喜歡你,與你無關,與你有沒有男朋友無關,我隻是單純地喜歡你,喜歡你。”

在這樣的愛情裏,即使是沒日沒夜無窮無盡的思念也隻屬於自己,即使你背對著我,我依然深情地看著你,盼望著你放開他的手轉過身撲向我的那一天。有人說,這樣的愛戀太悲情,太淒涼,太寂寞。可,那是因為別人不知道,在我的愛情觀裏,愛有多純粹,多純潔,多隱蔽,多真誠。

16歲,記憶裏總會留下些什麼,朦朦朧朧,也許是為了夢想而起早貪黑,也許是為了某一個人而不顧一切。 我明白,不是喜歡一個人,就一定能夠俘獲她的芳心。同樣,不是對喜歡的人有多好,就能得到對方同樣的對待。如果讓時光倒流,回到我們重新認識的那一天,或許我就不會對她有任何除同學關係之外的想法,可惜,我沒有月光寶盒,也沒有時光機。

人們說,感性的人,在喜歡的人麵前,他會變成傻瓜,而我就是那個傻瓜,全然不知道她有沒有察覺到我對她的感情,我就這樣像傻瓜一樣捍衛著我的秘密,享受這遙遙無際的暗戀。

《中國合夥人》裏有一句台詞:“一位母親用二十年時間讓她長大成人,而另一個女人隻用了二十分鍾就讓他變回了傻瓜。”我們唯一的對話聯係,就是在每個星期六晚在QQ上聊天,聊到她說她想睡覺的時候,我說一聲晚安,一直等到她的頭像變為灰色,才肯放下手機。

我知道,也許她在跟我說完晚安後,跟另一個人說她睡不著,等著另一個人哄她睡覺。

周一早上,校園裏是安靜的,在經曆了雙休後,到處充斥著懶惰的氣味。

校園廣播的聲音裝滿整個校園,清晰而明朗的女聲從喇叭裏傳出來,沒有一點兒瑕疵,“青春和現在的區別就是,有時我分不清,哪滴是眼淚,哪滴是汗水,因為它們的溫度和鹹度,都像煙花,那麼涼。”我清楚的記得,這是雪小禪的青春絮語。的確,用汗水和淚水交加,難分。

午夜的被窩裏,眼角和額頭出現絲絲涼意,一路奔瀉而下,在枕頭上留下點點印記,恰似青春的模樣,不痛不癢。

緊隨著的是一首《心牆》,校園廣播一般不會放這麼時髦的歌。就像很多人說的,快樂的時候,聽的是曲;悲傷的時候,懂的是詞。

你的心裏有一堵牆,我沒辦法穿過,隻能在外麵徘徊流浪,但是我依然很高興。

看見她在教室裏與別的男生打打鬧鬧,心裏總是感覺哪兒不對勁,但又無法用言語表達。我想,那應該是我第一次吃醋吧!愛情本來就是自私的,更何況像我這麼有點小心眼的人。

唔,愛情,好刺眼的兩個字,隻有兩個人的感情配叫愛情,一個人的隻能叫傻氣。

說我小心眼,其實是每件事情都希望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最好。如果做不好,就整天悶悶不樂,就算是偶爾看見自己喜歡的人跟別的男生有一絲曖昧的苗頭,我也不爽。到今天我才發現,以前的小心眼,帶給我的隻是自己過得很難受,與別人沒有絲毫關係。

有句話說得好:“對自己好一點。”的確,要對自己好一點,用不著為了一件小事就把不快掛在臉上,以掛在臉上的方式來發泄自己心中的不滿,隻會讓自己在生活中離目的地越來越遠。其實我們完全可以把一點點不好的瑕疵忽略,就像一位老同學對我說的,其實可以試著接受每一個人不好的地方,可以試著接受每一件讓自己感到不快的事,否則隻會活得很累,別無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