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才的知識結構合理化,經曆了一個認識發展過程。自古以來,人們就習慣於把一個人掌握知識的數量當作衡量知識水平高低的標準。中國的孔子、歐洲的亞裏士多德,都曾以知識豐富和全麵而被尊為聖賢。這說明,知識數量的多寡,確實是不容忽視的事。一個缺少知識的人當然談不上有知識水平,然而,這僅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麵。另一方麵,一個人知識再多,如果不借助合理的結構而形成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那麼這些知識也是沒有什麼實際用處的。這一點,一些先哲早就認識到了。古希臘的著名戲劇家埃斯庫羅斯就說過:“聰明人不是具有廣博知識的人,而是掌握了有用知識的人。”由此可見,單純的知識數量,並不能表明一個人真正的知識水平。隻有把知識數量的豐富性與知識結構的合理性辯證地統一起來,才能成為人們衡量知識水平的可靠的標準。不僅如此,在當今時代,隨著知識總量的飛速增長和知識門類的成倍增加,隨著各知識領域之間聯係的日益密切,知識結構合理化已日顯重要,並且已經尖銳而迫切地擺到了一切立誌成才者的麵前。因此,現代孩子的學習,不在於單純地掌握知識,而在於學會建立一種合理的知識結構。
知識結構,就是指一個人知識體係的構成情況與組合方式。知識結構的合理化,無論對於現代化建設,還是對於個人的發展與提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家長要指導孩子優化知識結構,具體可參考以下原則:
整體原則
古今中外一切合理的知識結構,其首要特點是具有整體性。這就是說,在合理的知識結構當中,各個組成部分通過巧妙的相互聯係和相互製約,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從而使得整個知識體係能夠在整體上發揮出最優化的作用。這個原則,應當是我們確立合理知識結構的最基本的原則。
首先,必須堅持從整體的需要出發來選擇知識體係的各個組成部分。麵對浩瀚的知識海洋,決定吸取哪些東西,舍棄哪些東西,是一個非常重要又非常困難的問題。為此,先要確定某些知識相對於自己的知識體係的整體來說究竟有多大的價值,然後再根據這種相對價值的大小來進行取舍。盲目的取舍,或者是遇到什麼學什麼都完全違背了整體原則,因而都不利於成才。
其次,要使知識體係的各個組成部分都能在整體中恰當地發揮作用。部分隻能在整體中存在,離開整體的部分是沒有意義的東西。正如黑格爾所說:“割下來的手就失去了它的獨立的存在,就不像原來長在身體上時那樣,它的靈活性、運動、形狀、顏色等都改變了……隻有作為有機體的一部分,手才獲得了它的地位。”知識也是這樣,隻有在相互聯係的整體中,它才能活起來,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與整體相脫離的知識,是死知識,是毫無用處的東西。
比例原則
任何客觀事物,其內部的各個組成部分之間必定存在著一定的比例。比例適當,事物就可以發揮出正常的功能;比例失調,事物的整體就可能遭到破壞。一個合理的知識結構也同樣如此,各組成部分之間必須保持恰當的比例。
比例原則,反映的是知識結構中各組成部分之間在橫向聯係上的客觀要求。確定正確的比例,應當根據特定的目標和具體的需要,目標不同,需要不同,知識結構的組成當然也不同。
正確的比例,還必須是多種不同比例的知識的有機結合。在現代社會中,為一個特定目標服務的知識結構,都不可能僅僅由一兩種知識來組成。那些有決意義的知識係統處於主導地位,而一切與之相關的知識係統也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