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的信息服務
訂單表
我們想預訂1970年1月號開始或XX號(請詳細注明)開始的年度國會信息服務/索引。請將此○不要將此○看作是一份在取消之前常年有效的年度訂單。
基本價格
如要預訂,請付320美元.這個基本價格運用於:
·所有公司、協會、私人法律事務所、其他私人、半私人組織中的辦公室,圖書館以及所有其他專業圖書底
·所有書刊年預算超過40萬美元的學術、公共、法律及政府圖書館。
·設在美國和加拿大的所有外國政府機構的圖書館。
·美國和加拿大境外的所有圖書館。但屬於美國政府機構的除外。
注意:如果需要航空郵寄服務,外國圖書館再增加50美元。
請用○不要用○航空郵件寄送海外。
優惠價
下列情況可享受優惠價:機構性圖書館。這些價格僅適用於美國和加拿大的學術機構、公共機構、法律機構和政府的圖書館。
如果機構的整個年度書刊預算在20萬到40萬美元之間,每年
付260美元。我們的預算是。
如果機構的整個年度書刊預算少於20萬美元,每年付200美元。
我們的預算是小型學院和公共圖書館。這些價格僅僅適用於小型學院和公共圖書館,屬於大型院校的圖
書館分部和分支機構不適用這個價格。如果機構的整個年度書刊預算在3萬至7.5萬美元之間,每年支付
140美元。我們的預算是。如果機構的整個年度書刊預算少於3萬美元每年支付80美元。我們的預算是。額外的訂費要增加資料,每種資料每年的預訂費為200美元,但隻有與原訂單地址一致的訂戶才能享受這個價格。這些追加的資料能按任何地址投遞。以每種資料200美元增訂。年度合訂本每年國會信息服務處將摘要和索引彙編成兩本合訂本,這些固定版本以每本80美元的優惠價提供給國會信息服務/索引用戶。非預訂的用戶支付的價格是每本160美元。
請以適當價格寄給我們--套。
不要寄送合訂本封套國會信息服務/索引的月、季號規格為81/2”×11”。為方便收藏和使用。這些資料已打孔訂在一起。我們設計了一套封麵來包裝不同的年度資料。為便於編製目錄,每個封套上都附有一個空白的醋酸纖維書脊袋。
請以18美元寄給我們XX套封套。
不要寄封套。國會信息服務/微縮膠片資料。
請寄送國會信息服務/微縮膠片資料。
信息服務經常根據會員用戶的情況采取某種形式的價格歧視。表11.5是國會信息服務的一個例子,這裏是美國國會出版物的一個索引。你們將注意到,1970年基本價格為每年320美元,它適用於所有私人辦公室和私人圖書館,所有有足夠預算(在這個例子裏超過40萬美元)的學術機構、公共機構、法律機構或政府的圖書館,所有外國政府機構的圖書館,以及除美國政府以外的所有美國境外的外國政府機構圖書館。如果訂戶是個隻有少量預算的圖書館,收費率則降低,對於每年的書刊預算少於3萬美元的小型院校和公共圖書館,收取最低的價格,即每年80美元。在這個例子裏,產品確實是一樣的,每個訂戶的服務成本也應該一樣,但是要價卻不同。
其他的信息服務,例如國會報告的微縮膠片拷貝有著類似的定價結構。
專業雜誌專業雜誌基本上以和國會信息服務同樣的方式實行價格歧視。我們複製一組1981年《美國經濟評論》的價格表,以說明對圖書館,學生和其他團體實行不同的價格。當然,也有一些欺騙行為,為了獲得學生價格,學生們通常必須有教授簽署的證明,這種做法將阻礙一些欺騙行為,但不是全部。
學校獎學全和學費全美國每年有850萬學生上學院和大學,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學院和大學沒有或不能對不同的學生收不同的費用,政府提供資金的院校在住宿方麵的情況也許是個例外。盡管如此,各學院、大學還是可以通過給予財政資助、本科生和研究生獎學金的形式對有較高需求價格彈性的學生降低收費。例如,在許多例子裏,財政資助決策是基於“需要”而作出的,換句話說,各學院和大學是依據富有程度而定價的。最貧困的人得到的資助最多,而對富有學生提供的資助則相對較少。我們已經指出了為什麼醫療服務的需求價格彈性與收入反方向變化。至少有一個論點,即教育同醫療服務一樣是正常商品或高級商品,是依然成立的。因而,學院、大學試圖對更富有的學失收取更多的價格是合理的。
《美國經濟評論》包括四個季度的季刊、年會論文隼、姓名地址錄和增刊,由美國經濟學會出版,每年分6次,即3月、5月、6月、9月和12月(半月一次)寄給所有的學會會員。
同時訂閱1981年《美國經濟評論》和《經濟學文獻雜誌》的訂費如下:
助理教授或更低職稱,或年收入14400美元及更少收入的正式會員為30美元。
副教授或年收入14400美元到24000美元的正式會員為36美元.教授或年收入在24000美元以上的正式會員為42美元。
低會成員(注冊在校學生)為15美元,必須每年提交證明。
(圖書館、研究所或廠商)的訂閱費一年100美元,享受這個價格的僅指同時訂購兩種刊物的訂戶。每種雜誌的零購可從設在田納西州納什維爾的秘書辦公室購買。美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增付5美元郵費。
商品券
19世紀80年代,舒斯特(Schuster)設在威斯康星州的米爾沃基的百貨公司就開始給它的顧客發行商品券,從那時起,我們看到商品券公司已增加到大約250家。40%的市場內斯佩裏和哈欽森綠色商品券公司控製。斯佩裏和哈欽森綠色商品券公司和其他大公司的商品券隻有約5%沒被兌換。現在讓我們嚐試回答為什麼百貨商店要發放商品券的問題。
產品的全部價格不僅包括貨幣價格,而且包括隱含的時間機會成本,這裏的時間包括搜尋產品和購買產品(以及消費產品所需要的時間)。我們可以假定,人們對於免除購買所費時間估價越高,人們致力於尋找低成本的購買安排就越少。換句話說,一個對於時間的估價相對高於貨幣收入的人,為了節省購物時間,將更多地用貨幣支出來代替花費的時間,他將用更少的時間去發現更低的價格。因此,較高地估價時間的人同並不這麼高地估價時間的人相比,在任何給定的商店裏都表現出彈性較低的需求曲線。
向較富有的人收取更多的費用讓我們假定在時間價值和一個人的相對財富間有很強的相關關係。我們還假定較富有的人的時間價值比較貧窮的人更高。所以在一個特定的商店,一個較富有的人的需求價格彈性,將比一個較窮的人更低。現在零售商麵臨兩種類型的消費者,一類需求彈性相對小些,一類需求彈性相對大些。零售商的問題是區分這兩類消費者並向較富有的顧客收取高於較窮的顧客的價格。這樣做的一個方法是,僅對那些樂於花點時間成本的顧客提供一個回扣,這種回扣形式是用藍色、綠色或金色的商品券換取商品的。因此,想要回扣的人必須收集、保存商品券,並在一個兌換站換成商品。所有這些活動需要時間,這樣,我們所假定有相對較大需求彈性的代表——較窮的人,為他們購買的食物支付較低的價格,因為當他們兌換掉他們的商品券時,就能獲得商品。而需求彈性較小的富有顧客由於時間成本的緣故拒絕這些商品券。他們的購買不享受任何折扣。食品雜貨商總的貨幣價格對兩類買者都是一樣的,貧窮的人得到的回扣等於商品券兌換率的價值。
一些含義如果上述商品券模式是有用的,它給我們提供了一些能檢驗的含義。
1.我們預言在總值很大的一次性購買裏,賣方相對較少地使用商品券。在這種場合,從大量購買中收到商品券的人隻需花費一筆很少的時間成本就可以贖回大量的商品券。換句話說,由於無需承擔足夠大的時間成本,於是就不致妨礙需求彈性相對較低的購買者去收集商品券。這個含義與雜貨店使用商品券的事實相一致。當購買一輛汽車或一套住宅時,人們通常不會得到商品券。
2.我們預言,在商品是提供個人服務時,商品券的使用將相對較少。提供的服務在質量方麵的差別,通常用來代替隱含在商品券製度裏的價格折扣,這個含義是和美容店、理發店並不提供商品券的事實一致的。
3.我們預言,自營商店將比雇用大量售貨員的商店相對較少地使用商品券。在自營商店裏,業主能設法弄清相對價格彈性並相應地改變提供給顧客的服務。另一方麵,雇員要弄清顧客性質,動力較少,職權也較小,因而不會按照顧客的相對價格彈性對待顧客。因此,我們預言大規模的食品雜貨店比小的“夫妻老婆店”更多地使用商品券,看來這與觀察到的事實是相符的。
多重定價
隨著購買量的增加,一種商品邊際單位的價格亦相應地隨之遞減,這就是多重定價。例如:在超級市場上,當你獲許花20美分買一個罐頭,花39美分買兩個罐頭時,這裏就包含了多重定價。換句話說,第一個罐頭是20美分,第二個罐頭的邊際成本是19美分,對所有買兩個罐頭的人來說其平均價格是19.5美分,其餘類推。
在第二級價格歧視的多重定價與完全的即第一級價格歧視之間有一個差別。對於盡可能多地從每個消費者獲得消費者剩餘,多重定價是一個不完全的方法。在購買數量和對每一追加購買單位所定的收入最大化價格之間存有一些顯著且不連續的間隔,而多重定價正是處理這些間隔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的定價從不低於邊際成本。
我們與其觀察第一級價格歧視,不如觀察第二級價格歧視或多重定價,因為後者的在討價還價、監督和交易時成本更高。要確定不同等級買者的需求價格彈性到底有多大是困難的。要防止買者再轉賣商品,即把低價購入的商品再賣給那些如果從壟斷廠商購買將被收取更高價格的買者,則更加困難。
公用事業的滑動定價
人們經常在說公用事業實行價格歧視。我們確實能按照第二級價格歧視分析它們的一些定價政策。公用事業使用多重定價,或是他們所謂的“遞減的矩形定價”。
看圖11.3,如果電力公司要出賣Q3數量的電量,它就要收取統一的P3價格,它的總收入由矩形OP3CQ3表示。不過,如果這個公司采用多重定價或第二級價格歧視,每月售電的千瓦數在Q1處收取P1價格。在Q1到Q2之間收取P2價格,最後,千瓦數為Q2到Q3之間時收取P3價格。全部收入為矩形OP1AQ1加QDBQ2加Q2ECQ3,或OP1ADBECQ3的總和。這三個矩形的總和超過統一的定價P3乘以出售數量Q3給出的矩形(再者,多重定價取得的收入大於按加權平均價格收費得到的收入)。
一些成本差別在電力的滑動定價原則下,並不是所有的價格差別都構成價格歧視。在成本上有所差別。工業用戶是以較高的電壓並在更能預見到的基礎上消耗電力的。而且它通常有一個較小的相關成本。不過,遞減的矩形定價基本上仍是價格歧視的一種形式。工業用戶支付較低價格的理由是因為他們有較大的需求彈性。他們的選擇範圍比居民用戶更大。如果電力達到足夠高的價格,他們可以自己發電。此外,特別是那些大量使用電力的廠商,他們還可在電力價格較低的其他地方建廠。既然電力價格構成他們預算的一個較大部分,而且其他可供選擇的資源成本比單個居民的成本要相對低些,因此對電力成本及其價格,工業用戶比居民用戶更為敏感。
度量需求和搭賣
與價格歧視相聯係的一種行業習慣做法是搭賣合同,或搭賣。一個典型的搭賣合同要求買者在購買或租賃一種產品時,必須以同意購買另外的所謂“搭配商品”為前提。如果搭賣後果“可能會在任何一種商業活動中減少競爭或趨於壟斷,”則根據克來頓反托拉斯法第三節,這種搭賣是非法的。不過,法院對於搭賣安排和壟斷勢力的通常理解經常被錯誤地導入歧途。在大部分情況下,借助搭賣安排來擴大壟斷勢力是不可能的。考察下麵的例子,施樂複印機公司壟斷了複印機的銷售和租賃。不過,它沒有壟斷複印機用紙的銷售。假定XYZ廠商租用施樂複印機並且每月購買1000張複印紙,複印紙的競爭價格為100美元。現假設使用施樂複印機的全部價值(包括所用的複印紙)為900美元。如果施樂公司要求租用複印機的人必需同時向該公司購買複印紙,每月租金和複印紙要價可以是兩種價格加起來等於900美元的任何組合。這樣,它可以按複印紙競爭價格收取100美元再加租賃費800美元,或者租賃費600美元加複印紙300美元。在任何情況下,施樂公司所得到的利潤相同。然而,800美元或更高的租賃費將因複印機總需求的減少,客戶們不再租用複印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