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忍耐”與“造反”(3 / 3)

封建王朝征收的雜稅在初期和中後期往往變化很大。王朝初期,官吏人數不多,也比較廉潔,農民的雜稅負擔一般並不很重。但是,隨著皇室日益腐化,揮霍無度,官僚機構日益膨脹,國家開支大量增加,為了維持龐大的開支,封建國家就會大肆向農民加派苛捐雜稅。如安史之亂時期的唐王朝,苛捐雜稅名目繁多,當時每戶所承擔的稅負是貞觀時期的7倍。再如清朝,1908年的雜稅收入比鼎盛時期的1775年增長了十幾倍。其他王朝也大抵如此,越到後期,雜稅越多越重。封建王朝以苛捐雜稅吸幹了農民的血汗,同時也為自己準備了掘墓人。

總括地說,腐敗的官僚政治、土地兼並和沉重的苛捐雜稅及徭役三種因素交互作用,加劇了農民階級和地主階級的矛盾、老百性和朝廷的矛盾,引發了中國曆史上數百次農民起義,其中有20多次大起義直接或間接導致了封建王朝的覆滅。

“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壓迫愈烈,反抗就愈烈。”農民的反抗雖然是被迫的,付出的代價卻是驚人的。每次社會大動蕩之後,都會造成人口的大量減少和社會經濟、文化的大浩劫。如經過東漢末年社會大動亂之後,魏、蜀、吳三國的人口之和還不及原來的1/7;經過隋末大動亂之後,唐初的人口僅為原來的1/3;經過明末的大動亂,清初的人口也隻及原來的1/3多一點。中華民族在西漢時就曾達到6000萬人口,經過1600餘年時間,到清初時反而隻有1900萬。這真是中華民族的悲哀!

周期性大動亂對經濟的破壞也相當嚴重。越是繁華富庶的地區,破壞得越厲害,因為這些地區集中了貪官汙吏、豪門大戶、富商巨賈,農民大起義會首先掃蕩這些地區,這也是中國經濟中心為什麼會由西向東,然後由北向南轉移的基本原因。大動亂對繁華地區的重點殺傷,還表現在對城市的摧毀上。如東漢末年大動亂中,繁華的都城洛陽被軍閥董卓焚毀;唐末和五代動亂,基本上毀掉了原有200萬人口的超級都市長安;開封在11世紀末已有人口百萬,但經過大動亂,公元1330年,開封人口隻有9萬了;揚州在唐代是“雄富冠天下”的商貿城市,但到明初時僅餘18家居民。

至於大動亂對文化的破壞,更可想而知。許多文物古跡和圖書典籍毀於戰火,許多科學技術失傳。舉個簡單例子,我國早在三國時期就發明了指南車,但後來又“發明”了十餘次,有的居然沒有“發明”成功。有數以千計的古代書籍,我們現在隻能從文獻中讀到它們的名稱,而其內容早已化為煙灰。

雖然大動亂多由農民起義造成,但不能把大破壞的帳算到農民的頭上,而要算到封建剝削製度的頭上。農民的基本社會理想是“均貧富,等貴賤”,但是,他們所生存的現實世界是極不公平的:封建王朝橫征暴斂,貪官汙吏欺詐勒索,地主階級殘酷剝削。理想與現實的巨大差距逼得農民一次次揭杆而起。要消除大動亂的根源,要避免周期性的社會大破壞,就必須埋葬封建剝削製度。由於農民階級本身的局限性,他們找不到一種更先進的社會製度來取代封建剝削製度,使得一次次農民起義僅僅充當了“改朝換代的工具”。隻有當無產階級政黨中國共產黨誕生之後,在它的領導下,中國農民戰爭才具有革命的性質和偉大的曆史意義。因為這一次革命戰爭不僅埋葬了封建剝削製度,而且建立了新型的社會製度——社會主義製度。

在社會主義社會,農民成為國家的公民,享有公民的一切權利和義務,他們的土地使用權受到法律保障,他們的人身自由受到法律保障,他們可以用勤勞的雙手創造美好的生活。因而,他們不必“忍耐”,更不會“造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