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強財務管理職能之策略
2.1建設健全、完善的財務管理體係
企業應建立會計核算中心,對會計項目實行集中核算的主要目的是對資金進行統一核算及監督,對原先各自為政的核算監督企業的財務活動進行規範,防止出現財務風險[4]。首先,核算中心對核算企業都有具有共性,對常發生的業務活動,應製定一個規範、統一的財務管理體係,同時針對核算單位開展的特殊業務,也應依照統一的規定進行會計工作,如企業的業務績效評估製度、預算收支管理體係、資產管理規定、獎懲措施以及收支流程管理規範等。其次,針對分離企業資產實物及其價值管理,資產管理存在較大風險等情況,建議會計核算中心與實行核算企業加強溝通及合作,製定合理的共同協作方式,做好對材料明細賬、固定資產賬、庫存商品進行定期核對,保證明細賬與總賬一致。
2.2強化會計法規製度,明確會計職能
製定法律規範的部門應依據《會計法》的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出台相應的法規文件,以規範企業會計核算活動,確保會計集中核算有序運行[5]。財政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完善集中會計核算。定位好會計核算中心在進行會計集中核算模式下的職能,是確定會計集中核算各崗位權責的首要條件,也是處理好各企業與會計核算中心的關係,細化、明確各部門職能的關鍵所在。
2.3明確並規範企業經費開支
企業相關部門應製定經費收支標準,明確規範經費支出通道。製定一套可行、統一的經費支出製度,從製度上防止企業在費用支出方麵出現互相攀比及濫用資金等情況。通過實踐得證,盡管當前企業采取會計核算製度還存在諸多不足需要完善,但是在調整會計核算方法、強化財務資金收支管理以及預算執行控製等工作內容上都取得比較滿意的成果。企業應該充分認識到會計集中核算模式改革的意義,明確核算中心是預算執行控製機構的地位,把預算執行作為主要任務,調整工作職能,處理好內外關係,不斷加強財務管理職能。
3.結束語
綜上所述,國內企業實行財務管理、控製體係還沒有達到較高水平,在實行財務集中控製管理模式的同時,應實事求是的了解該模式所麵臨的主要問題,並且綜合情況認真研析存在問題的內在根本尋找突破口。實施會計集中核算模式的企業,應結合實際情況及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不足之處,建立一個健全的財務管理體係,不斷強化財務管理職能,規範資金收支標準,從而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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