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議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中的問題(2 / 2)

2.2明確管理主體,依法管水

當前,多數農村水利工程產權屬國家和集體所有,中央、地方、農民三者都有份,這就造成所有者缺位、產權不清、責任不明等問題。筆者認為,要解決主體問題,實現由無主向有主轉變,必須先從明晰產權人手,通過產權劃分和水權分配來確定工程管理主體,並明確其責權利關係。總之,在明確管理主體的前提下,無論是采取租賃、承包、股份合作還是拍賣經營權等何種方式,隻要有利於工程效益發揮,有利於工程資產的保值增殖,有利於農民增收和農村社會穩定,都可以嚐試。

建立完善的水利法製體係是水利建設中的一件大事。突出加強水政監察組織規範化建設,提高執法水平。逐步克服執法疲軟現象、行政幹預現象,切實加大執法力度,保護水、水域和水利工程。繼續加大依法查處水事案件的力度,從嚴打擊偷盜、破壞水工程設施的行為,維護和創造促進農業經濟發展良好的水事環境。

2.3依靠科技手段,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

目前,農村水利工程在應用科技手段方麵還相對比較落後,就羅定市而言,至2011年12月份,全市中小型灌區渠道防滲長度僅占固定渠道的25.5%,建築物配套率為35.6%,量水設施配套率僅為25%,渠係、田間、灌溉水利用係數都低於全省平均水平。因此,要依靠科技手段,促使農村水利工程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約型管理轉變,也是農村水利工程管理製度改革進程中必不可少的環節。主要措施如下:a.加快水利信息自動化建設。以節水型社會信息化建設項目為支撐,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設步伐,提升水利管理水平。b.以水定產,合理配置灌區水資源。堅持以水定作物結構。要以工業化思維謀劃農業,根據資源條件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確定不同的發展方向、功能定位,構建節約型產業結構。嚴格執行各級《水資源配置方案》,合理配置水資源,科學利用水資源,逐步實現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和有效保護。c.多管齊下,加大節水管理力度。按照因地製宜、分類指導、各有側重的原則,堅持常規節水與高新節水相結合、骨幹工程和田問節水技術並舉,在重點抓好骨幹工程更新改造的同時,大力推廣田間節水技術,井灌區大麵積普及管灌、滴灌、噴灌等高新節水技術。加大農業節水綜合技術的推廣應用,最大限度提高節水抗旱能力。改革傳統的灌溉技術,推行非充分灌溉製度,降低灌溉定額,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采取工程、農藝、化學控製和生物技術等節水措施,合理利用生態資源,改善自然條件,保護生態環境。

3.總結

農村小型水利工程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做好農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確保其安全運行,發揮其應有效益,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我國是一個水資源分布極不均衡的國家,治水一直是國家管理和社會生產與人們生活的重要事務。為農村水利工程這樣一種準公共物品設計一套管理製度改革方案,對地域廣闊、千差萬別的中國鄉村社會來講是極其困難的。為此,今後各地在推進農村水利工程管理改進的過程中,必須結合國情、市情和縣情,將指導思想定位在進一步鞏固和發展農村水利基礎設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