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維度下的媒體越軌控製反思
輿論、法律、信仰、社會暗示、社會評價等,都是社會控製的手段,是達到社會和諧與穩定的必要措施。對於媒體越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進行思考。
(一)“內化”是對媒體越軌進行控製的最有效途徑
“內化”是指媒體對社會規範如法規或職業道德的認同。其實也可以理解成對於“底線”的認同。“底線”實際上是一種類似於禁忌的基礎生活秩序,這種基礎生活秩序往往是由道德信念、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則、非正式的或正式的基礎秩序混合在一起構成的。④源於“內化”的遵從是對規範的認同力,是對社會基本生活秩序的主動維護,而不是害怕招致懲罰的擔憂以及迫於外在控製力量的被動遵從,媒體的良知充當了社會控製的內部機製。“內化”成功,即使在無人監管時,媒體依然會嚴守社會規範。
(二)自律性組織可發揮對媒體“內化”的製度性保障作用
“內化”雖然有效,但在複雜多變的社會環境與競爭壓力下,媒體越軌的衝動時常會有;而規範本身的複雜性也無法對媒體“內化”提供統一的標準,媒體行為與公眾的期待總會有偏差,因此,自律性組織必不可少。如香港報評會作為報業自律性組織,職責是接受並處理社會各界對有關報章違規的投訴,通過媒體刊登報評會的有關譴責聲明,發揮道德上的評議功能。相比之下,以中國記協為代表的國內新聞行業自律組織帶有濃重的行政色彩,獨立性不夠,幾乎可以看作是政府機構的延伸,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律性組織。
(三)公眾媒介素養的提升有利於對媒體越軌的控製
“能力”及“批判”是媒介素養概念中的關鍵詞。公眾需要提升自身的媒介素養,逐步提高正確理解分析媒介信息以及批判的能力。而這種能力代表的是一種群體自覺意識,是對媒體越軌進行有效控製的一種方式。通過對虛假、暴力、低俗等負麵信息的自覺抵製與批判,給媒體帶來生存壓力;通過對媒體越軌的輿論譴責,使媒體置於社會的“聚光燈”下,由此產生的威懾力同樣可以視作一種控製方式。在香港報評會受理的社會投訴中,民眾投訴的比例占到了大多數,這種民眾對媒介職業行為監督的自覺意識,可有效促進媒體文化的健康發展。
(四)相關政府管理部門對媒體越軌的監管方式必須多元化
逐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是加強監管力度的可靠保障,以法規對媒體越軌行為予以問責,進行懲治,對打破媒體越軌亞文化可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時,還可以即時公布並處理違規的媒體,啟動社會輿論的力量來監督媒體的運作,將那些違規的媒體暴露在社會輿論之下,通過無形的社會力量約束媒體行為,會起到良好的效果。
注釋:
①【美】戴維·波普諾:《社會學》[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②劉聖中:《從私人性到公共性——論公共權力的屬性和歸宿》[J],《東方論壇》,2003年第1期
③劉力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下的媒體職業道德規範》[J],《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6期
④吳錫平:《底線的邊界與守衛的意義——讀〈守衛底線〉》,《北京日報》,2007年6月5日
(作者單位:武漢長江工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