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不能把複雜的社會關係簡單化
新聞觀察
作者:喬新生
浙江餘姚市發生水災,一名鄉鎮幹部下鄉視察,因為穿著“高檔”鞋子,由年近六旬的村黨支部書記將其背進災民家中。新聞圖片發表後,各地媒體口誅筆伐。以至於有媒體評論員認為,這位幹部不是鞋子進水了,而是腦子進水了。當地組織部門雷厲風行,依法定程序免去這位村鎮建設辦公室主任的職務。
仔細分析這則新聞,筆者感覺到媒體似乎把複雜的社會關係簡單化了。中國是一個身份社會,每個人都生活在複雜的社會關係中。身份社會的基本特點是,每個人都生活在熟人的環境中,處理彼此關係的時候,當事人既要尊崇國家的法律,同時也要遵守傳統熟人社會所形成的習俗。舉例來說,如果政府幹部與村黨支部書記是陌生的領導與被領導關係,那麼,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依靠法律加以規範。如果政府幹部與村黨支部書記之間是熟人關係,那麼,調整他們之間關係的除了國家法律之外,還有鄉土純樸的行為準則。如果政府幹部與村黨支部書記不僅是熟人關係,而且有親戚關係,那麼,調整他們之間關係的規則就更為複雜。在現實生活中,一些領導幹部回到鄉間必須接受傳統身份社會給自己的定位,在複雜的社會關係中重新尋找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據筆者了解,一些政府幹部雖然位高權重,但在傳統的家族關係中輩分較低,因此,在處理家族糾紛的時候,不得不屈從於家族關係,接受前輩的教誨。
這就是複雜的中國,或者說是中國身份社會的基本特點。把領導幹部與村黨支部書記的關係調整一下,如果領導幹部的輩分較高,而村黨支部書記的輩分較低,那麼,在現實生活中村黨支部書記不得不為領導幹部服務。當然,這則新聞的記者似乎已經多少意識到農村社會關係的複雜性,因此,刻意強調村黨支部書記的年齡,試圖以年齡上的差距來反襯出行為的非正當性。
這恰恰說明,記者在采訪報道的過程中,一定要充分重視社會關係的複雜性,不能隻看到問題的一個方麵,而忽視了另外一個方麵。複雜的社會關係要求記者在采訪報道的過程中,必須盡可能地還原現場,並且把人物之間的關係仔細梳理清楚,因為隻有這樣,才能製作出真實客觀的新聞作品。如果主題先行,為了強調官民之間的緊張關係,而忽視了傳統鄉土社會複雜的社會關係,那麼,就會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就會割裂新聞事件當事人現實生活中複雜的關係,就會把身份社會常見的現象當做新聞傳播出去,就會讓新聞事件的當事人處於十分尷尬的境地。
類似這樣的例子還有不少。前段時間國家民政部門官員到敬老院視察工作,臨走之前敬老院的老人們要求合影。由於民政部門的官員沒有做好充分的準備,因此,在敬老院工作人員的擺布之下,民政部門的官員與蹲在自己跟前的老人們合影留念。如果不考慮當時的場景,沒有意識到這是民政部門官員的無心之失,把這種行為看作是官僚主義的下意識動作,新聞報道就會變成上綱上線的大批判。
過去人們強調“有圖有真相”,現在人們意識到,光有圖片而沒有準確的介紹,那麼未必會有真相。記者在采訪報道的過程中,必須充分了解事情發生的來龍去脈,聽取多方麵的意見,不能“客觀定罪”。現實生活中有些行為之所以發生,是由多方麵的原因造成的。如果隻看到行為的結果,而沒有看到行為發生的複雜原因,沒有仔細分析當事人的動機和目的,沒有把新聞還原到特定的背景之中,那麼,新聞作品就會變成“真實的謊言”。
部分記者在采訪報道的過程中,已經形成了錯誤的思維定勢,不是努力還原事實的真相,而是刻意地誇大政府官員與普通民眾間的緊張關係。因此,當他們看到村黨支部書記背著鄉鎮幹部的時候,忘記了“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把自己看到的情景當作是新聞的全部。記者一定要學會觀察生活,仔細分析新聞事件當事人之間複雜而又微妙的關係,不能浮光掠影,把自己看到的當成是真實的東西。當然,不管鎮幹部與村黨支部書記之間在鄉土社會呈現出怎樣的關係,搶險救災過程中,黨員幹部應當發揮模範帶頭作用,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投入到抗洪救災工作中。那名被免職的鄉鎮幹部或許忘記了大災麵前黨員幹部的先鋒隊作用,把特殊時期特殊環境下黨員幹部的角色,淹沒在傳統鄉土社會複雜的關係之中。
筆者之所以撰寫這篇文章,就是要提醒記者朋友,中國鄉村社會關係非常複雜,不能把特定社會關係中發生的一切簡單化,因為那樣可能導致新聞報道誇大幹群之間的緊張關係,可能會在不知不覺中製造緊張對立的情緒。
(作者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