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樵《讀開元雜報》一文,是研究中國唐代新聞傳播事業經常征引的重要文獻。從一定的意義上確實可以說,《讀開元雜報》是中國媒介批評史上第一篇具有某些媒介批評性質的文本。“讀開元雜報”,標題就揭明這是一篇讀後感;“樵後得《開元錄》,條條可複”,是在評價“開元雜報”新聞傳播的真實性,同信史一般。“及來長安,日見條報朝廷事者,徒曰今日除某官,明日授某官,今日幸於某,明日畋於某,誠不類數十幅書”,是在比較同一種媒介在不同時空環境中內容的差異,透露出媒介與時代環境之間的依賴關係。“樵恨不生為太平男子,及睹開元中書,如奮臂出其間,因取其書而漫誌其末”,⑦反映出作者在比較媒介內容之後,對其中體現和包蘊的王朝隆替與興衰所產生的無限喟歎與感慨。雖然孫樵並不具有媒介批評的自覺意識,《讀開元雜報》的主體也還算不上是一篇地道的媒介批評文本,但其中部分文字的“媒介批評”性質則不容否定。
三
中國古代報紙到了宋代,有了進一步的發展,新聞媒介與人們生活的關係日益緊密。宋代邸報是封建統治階級為了傳達政情、政令,鞏固封建統治秩序,維護封建王朝利益而建立的信息傳播係統,這固然賦予了邸報存在的合法性,但也從政治上規定了邸報隻能是一種體製內的存在,不能逸出統治者為之預先設定的傳播功能範疇。來自官方的媒介批評成為法律管製手段有效啟動的前奏和鋪墊,批評的主要標準則是邸報的傳發活動是否依“例”、“製”進行,嚴禁“妄行傳報”朝廷機事。如《宋會要輯稿》載道:
仁宗皇佑四年九月十七日詔,訪聞諸州進奏官日近多撰合事端謄報,煽惑人心,將機密不合報外之事供申。今後許經開封府陳告,如獲,進奏官不候年滿,優與授官出職,餘遞遷職掌。不願本院轉職,當議比類安排。本犯人特行決配。⑧
哲宗元符元年五月十七日尚書省言,進奏官許傳報常程申奏及經尚書省已出文字,其實封文字或事幹機密者不得傳報,如違並以違製論。⑨
在封建社會,統治者或為了維護自己的絕對權威,或出於穩定社會秩序的考慮,對災異現象、軍情、朝廷機事、臣僚奏章等,害怕由於信息傳播不慎而引起人心浮動,造成連鎖反應,故在傳報中多有限製。他們從維護社會統治秩序安定的需要角度,開展對媒介與傳播活動的評價,以達到控製媒介的信息傳播為我所用的目的。
宋仁宗慶曆八年正月十二日,秘閣校書知相州楊孜進言道:
進奏院逐旬發外州軍報狀,蓋朝廷之意欲以遷授降黜示賞功罰罪,勉勵天下之為吏者。積習因循,降災異之事悉報於天下,奸人贓吏遊手凶徒喜有所聞,轉相煽惑,遂生觀望。京東逆黨未必不由此而起狂妄之謀。況邊禁不嚴,細下往來。欲乞下進奏院,今後為唯改差任臣僚,賞罰功過,保薦官吏乃得通報。其餘災祥之事,不得輒以單狀偽題親識名銜以報天下。如違,進奏院官吏並乞科違製之罪。⑩
先闡述朝廷進行新聞傳播的本意,然後解釋由於“積習因循”,導致報道範圍逐漸擴大,結果導致“轉相煽惑,遂生觀望”的社會傳播效果。作者據此推測一些倡亂起義也未必與此無關,並進一步申說由於邊禁不嚴,難保敵方間諜往來,信息傳播不慎會為敵人偵測我方虛實、刺探軍情提供便利和機會,要求明確報道界限,嚴控報道範圍。最後,作者提出對違規者的究辦措施。將傳播效果與社會秩序控製有機地聯係起來,其思維路徑與後世大眾傳播理論並無多少區別。楊孜的這一建議,為仁宗所采納。可見,這是一篇頗為成功的媒介批評。
邸報的“定本”製度其實質就是新聞檢查,這一製度在傳播控製方麵有一定效果,但也帶來了不小的副作用。這一製度在宋朝先後兩度取消。第一次是神宗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出於樞密院檢詳吏文字劉奉世的請求,理由是邸報“五日行遣,頗屬煩文”,〔11〕即傳播周期設置不當。徽宗宣和三年,宣告恢複。第二次是高宗紹興二十六年(公元1156年),出於右正言淩哲的建議,他的理由是實行定本製度以後,“動輒年旬日,俟許報行,方敢傳錄。而官吏迎合意旨,多是刪去緊要事目,止傳常程文書,偏州下邑往往有經曆時月不聞朝廷詔令,竊恐民聽妄生迷惑,有害治體”。〔12〕14年後,即孝宗乾道六年(公元1170年)再次宣告恢複。劉奉世的建議,是出於方便傳播自身的需要,符合傳播的規律。淩哲的建議是在觀察和分析了媒介傳播實際情況後,針對傳播實際問題和弊端所進行的媒介批評,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宋代小報的出現衝破了統治者對媒介的壟斷,自然難為他們所容,這為媒介批評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對象性基礎。宋朝的史料典籍中,當局對這種體製外的小報進行批評的文字驟然增多:“監察禦史裏行張戩言,竊聞近日有奸佞小人肆毀時政,搖動眾情,傳惑天下,至有矯撰敕文,印賣都市,乞開封府嚴行根捉造意雕賣之人行遣。”〔13〕徽宗大觀四年六月七日上批:“訪聞日近有諸色人等撰造浮言,誑惑群聽,亂有傳播,賜予差除,以少為多,將無作有。”〔14〕宣和元年六月十四日臣僚言:“竊見邇來凡朝廷進用人材,除授差遣之類,曾未擬議而士大夫間好事者樂於傳播,撰造無根之言,欲望明詔有司,嚴為禁止。”〔15〕語意中充滿了對小報的否定性評判。在這些批評文字中,以周麟之《海棱集》卷三中的《論禁小報》最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