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製度設計準則和激勵八戒(2 / 3)

激勵八戒

一戒南轅北轍。即激勵的方向應與組織目標吻合,不能因為激勵措施不妥當而引起員工的行為與組織目標背道而馳。

有這麼一則寓言:一位漁夫看見船側有一條蛇在遊動,蛇的嘴裏咬著一隻青蛙。他十分同情這隻青蛙,便彎下身子,將青蛙從蛇的口中悄悄地拉出來,將它放走了。這時他也極為同情那條正在挨餓的蛇,由於他身邊也沒有什麼可吃的東西,他隻好拿出一瓶威士忌酒,並一滴一滴地倒入蛇的口中,蛇喝完後心滿意足地離開了,青蛙也幸運地得救。漁夫看到這一和平的結局當然也十分高興。可是,幾分鍾後,又他聽到有什麼東西撞擊著船沿,便側身往下一看,令他吃驚而難以相信的是,那條蛇又遊回來了,口裏銜著兩隻青蛙!

管理者必須明白,你獎勵什麼行為,你將得到更多的這種行為。強化理論表明:行為的持續在於行為發生後所發生的事情(強化),強化人們行為的強化順序會影響人們重複這項行為的傾向。如果我們要求工人提高生產效率,卻不以報酬來激勵他們的工作,當他們做出成績後我們不理不睬,卻在他們因不滿意工作條件,舉行罷工、抗議、怠工等消極活動時而給他們加薪或晉升。結果呢?員工們會僅盡其最小努力,隻要能夠勉強保住其工作就行了,而想獲得更多的報酬和晉升機會,則會以罷工、辭職等相要脅。

二戒拖延滯後。即激勵員工必須及時。

現代心理學研究表明,及時激勵的有效度為80%,滯後激勵的有效度僅為7%。實踐也一再證明,應該表揚的行為得不到及時的鼓勵,會使人氣餒,喪失積極性;錯誤的行為受不到及時懲罰,會使錯誤行為更加泛濫,造成積重難返的局麵。美國福克斯波羅公司當年為了生存急需新技術成果,一天一位工程師拿著新產品的研製樣品送給總經理。總經理看到該產品的巧妙設計驚呆了,就在自己抽屈裏東翻西翻,最後終於找到了一隻香蕉,滿懷激情地對這位科學家說:“夥計,給你!”這位科學家倍受感動。假如這位總經理拿著產品設計後當時什麼都沒有做,而是過了十天半月後,再給這位科學以多少多少錢或別的什麼獎勵,兩種方式,哪一種給科學家的觸動更大?答案不言而喻。

三戒“抑強扶弱”。即激勵應該是強化優點,弱化缺點,而不是相反。

任何人都有優點、缺點,即有強亦有弱,如何看待這些強弱之處,除了客觀的標準外,更重要的是觀察者的角度。有人專看陰影,見到的自然是缺點多於優點;有些人在陽光下看人,見到的是優點多於缺點。員工也是普通人,自然有優點也有缺點,俗話說:有高山的地方必然有深穀。企業用的不是完人,而是對企業有用的人。激勵是要調動員工積極性,如果隻看到員工的缺點,工作中出現的錯誤,而對員工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績視而不見,長此以往,必然使員工的自信心受到打擊、工作熱情下降。而且管理者也會發現周圍沒有一個可用之人,當他想分派任務時,一定會覺得不放心而猶豫不決。相反,盡力去尋找員工的優點,對他們所取得的微小進步也加以讚美,得到的必定是盡心盡力工作的員工。

四戒獎勵不公。論功行賞,功大獎高,功小獎低,是我們熟知的基本原則。然而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功勞的大小卻有不同的評價標準,一旦獎勵不合理,必然引起人際關係緊張,甚至挫傷員工積極性,出現負向激勵。這裏的公指公正而非公平,有的管理者為體現其公平的原則,在獎勵時往往是全員皆獎,或者給予一般表現的員工提高3%工資獎勵,而給予優秀表現的員工提高5%的獎勵,他認為這既體現出公平又有差別,實際上,對於優秀員工僅有2%的獎勵,根本上沒體現出他們的負責,也調動不了他們的積極性。業績有高低,功勞有大小,員工之間本身就存在差異,對一個人獎勵一旦過頭,則無異於對他周圍人無端的懲罰,反之亦然。因此我們強調獎勵要與貢獻成正比,體現公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