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過彙票“質押”得到貸款。《票據法》規定彙票可以質押,《擔保法》也有同樣的規定,因而企業憑未到期的彙票抵押,取得銀行信任,獲得貸款。
4、通過票據貼現從銀行取得資金。即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銀行扣除從貼現日起至彙票到期前日的利息後,以票據餘額付給貼現企業。一方麵企業以票據信用的方式把商品賣出去,另一方麵又以票據信用的方式從銀行得到價款,票據資金可轉化為現金。
以應收帳款融資
在企業內部資金中,應收帳款是極其重要的一塊。利用應收帳款融資是一種很重要的方法。其主要有以下兩種:
1、以應收帳款為抵押借款融資。即借款企業(有應收帳款的企業)與經辦這項業務的銀行或公司訂立合同,以應收帳款作為擔保金,在規定期限內(通常為一年),企業有權以一年額度為限借用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銀行或公司借給企業的資金占應收帳款的比例,一般為75%~95%。訂約的任何一方通常在規定期限到期前6個月以書麵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在規定的信貸限額內,借款企業在借款時,除以應收帳款為擔保外,還需按實際借款數出具票據。如果作為擔保金的應收帳款中某一項帳款到期收不回來,信貸公司有權向借款企業追索。這種融資方式,通常都不通知向借款企業賒銷的客戶,帳款仍由借款企業收取,收取的帳款須如數轉交給信貸公司。
2、將應收帳款讓售融資。這是企業將應收帳款出讓給專門購買應收帳款為業的應收帳款托收信貸公司,以籌集所需資金的一種方式,利用這種方式,企業可以於商品發運出去之前向信貸公司申請貸款,經同意後可在商品運出後將企業應收帳款讓售給信貸公司。信貸公司根據發票金額,減去允許購買客戶扣取的現金折扣、信貸公司的傭金以及主要用於衝減銷貸退回和銷貸折讓扣款後,將餘額付給融資企業。扣款占應收帳款的比例,一般為10%左右。待預計不會再發生銷貸退回、銷售折讓或其它不足以減少應收帳款數額的情況後,扣款的餘額即由信貸公司退還給融資企業。讓售帳款後,扣款的餘額即由信貸公司退還給融資企業。讓售提款後,要通知購貸客戶將帳款直接付給應收帳款信貸公司,若有拖欠,亦由信貸公司來催收。如果客戶無力清償,讓售企業也不承擔損失的責任,責任由應收帳款信貸公司承擔。應收帳款信貸公司從事代理業務,主要收取兩種報酬:第一種是傭金。傭金一般按應收帳款的淨額,即發票上開列的總額減去由客戶扣取的現金折扣後的一定比例計算,其值一般為1%~2%。第二種是利息。通常利息是根據到期日前融資企業籌借的數額,按一定的年利率或日利率計算。
利用企業應收帳款融資,一般應選擇以下時機:(1)企業有一項或幾項可靠的應收款讓售;(2)短期的貸款利率過高,而儲蓄存款利率又相對較低;(3)企業的財務狀況良好,但由於其它原因難以取得貸款;(4)企業經營缺乏資金;(5)企業想維持與拖欠其應收帳款顧客的良好關係。
利用應收帳款融資的條件:一是應收帳款托收信貸公司等投資中介機構具有一定的從業條件,擁有應足的資本保證金。二是應收帳款托收信貸公司等投資中介機構應先對企業的應收帳款進行核算,確保其為未過期的,正常的情況下在短期內可以收回的應收帳款。在此基礎上,應收帳款拖收信貸公司等中介機構還應與企業簽定合同,確立雙方的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