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史研究的方法論問題(1 / 3)

農史研究的方法論問題

近年來我國農史研究有迅速的發展,農史研究的刊物有《中國農史》,《農史研究》,《農業考古》以及新創刊的《古今農業》等,蟾得百花齊放,景象喜人,每年發表的文章數以百計。數量是質量的基礎,隨著量的增加,就會有質的提高和突破,出現了許多優秀的論文,另一方麵,數量和質量也有一定的矛盾,量的增加過快,質的比重難免有所降低,這或許就是量與質的矛盾和統一吧。作為農史刊物和書刊的讀者,和平時寫一些農史文章,感到如何進一步提高質量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這是一個牽涉到方法論的問題,筆者不諳方法論,就把初步看到想到的幾個問題,提出來舉例說明。作為探討的開場,需要說明的是,下麵提到的問題,並非針對他人的文章麵發,也包括筆者自己在內。這些問題同樣存在於個人多年來發表的文章中,我是作為一種反思來提出這些問題的。

一、追求愈古愈好愈早愈好的思想

李約瑟博士以畢生的精力研究中國科學史,通過大量的材料搜集、整理、對比,肯定了中國古代在天文、地理、生物、數學、物理、化學、醫學等多個領域領先於世界同時期水平的豐富實例,引起了廣泛的國際影響。我國科技史學者接著也在這些方麵作出愈來愈多的貢獻。凡是經過科學的考證,客觀地得出我國某項科學技術在曆史上起源悠久,居於同時期世界領先地位的,無疑既有利於科技史研究本身的深入和提高,也有利於在普及科技知識中培養人民(特別是青少年)的熱愛祖國文化和熱愛科技事業的精神,堅定地獻身於現代化建設。這樣的研究,是科技史研究中值得重視的一個方麵。無疑,進行這種比較研究,並非憑三言兩語,一點實物和文獻上幾句話就可以完成的。在農業史方麵,中國也有大量的領先於同期世界先進水平的內容,值得我們去探索。可能是受到這種思潮的影響,又沒有正確的認識,一些研究者在追溯某種作物、家畜、某種技術發明的起源時,產生一種愈早愈好的主觀願望,並千方百計從有利於這一願望的方麵搜集材料,避開不利於這一願望的史料,這樣得出的結論,顯然是沒有說服力甚至錯誤的。

比如,有人考證芝麻(脂麻、胡麻)不是漢朝從西域傳入,而是中國的原產,把中國的古籍中的單音詞“麻”(公認的大麻)考證為芝麻,其所開展的論證是經不起推敲的(這裏從略)。又如花生的問題,1981年《農業考古》上曾刊登廣西賓陽出土了十萬年前的花生化石,引起國內外的普遍懷疑和質詢,以後更正為是人工的陶製品,根本不是化石。花生的起源牽涉到一係列植物地理、植物生態、分類等學科和曆史文獻記述的來龍去脈,如果隻憑考古發掘的一點實物,又未經嚴格鑒定,便推斷為10萬年前的化石,顯然是草率的,如果不急於發表,繼續研究,就用不著緊接而來的更正,豈不更好。

再如,向日葵從明朝傳入中國是有文獻可查的,可是有人撰文考證古籍中單音詞“葵”即是向日葵,因而2000多年前中國已種植向日葵,向日葵不是從美洲傳入中國的。作者所作的考證是挑選“有利於”葵像向日葵的詩句,避開葵指蔬菜的詩句,也不查閱《齊民要術》種葵篇的文字(最詳細的葵作蔬菜的文獻)。這也是片麵追求愈早愈好的思想,想借此得出向日葵原產於中國的結論。這和進一步探索向日葵到底在何時、什麼途徑傳入中國,顯然是兩回事。

在耕作製的曆史演變研究中,不少人引東漢張衡《南都賦》中“冬稌夏穱”一句話,說東漢時已實行稻麥兩熟製;萬國鼎先生曾撰文考證過冬稌夏穱問題,指出如果在河南南陽一帶實行稻麥兩熟在季節銜接上有矛盾,除非水稻實行移栽,才有稻麥兩熟的可能。萬先生的考證是有條件的,以水稻移栽為前提,可是後來的人都當作東漢已實行稻麥兩熟來引用。其實光憑“冬稌夏穱,隨時代熟,”是難以推斷指稻麥兩熟的。因為一年之中收獲水稻、小麥各一次,可以在不同的田塊,也可以在同一田塊,如果不是同一田塊,就不能稱為稻麥兩熟。一切複種的計算都是指同一塊田的一年複種次數。“冬稌夏穱”這句話中並沒有指出是同一田塊。其次,穱作小麥解,隻是注家中的一說,更有人釋穱為燕麥或其他作物的,在穱還不能肯定是小麥的情況下,就說成是稻麥兩熟也不妥。

類似的例子還有《臨海異物誌》中有“丹邱穀,夏冬再熟”一句話,許多文章引這一條說東漢時浙江臨海已有連作稻的記載。如上所述,一個地方一年收獲兩次稻穀,可以是不同的田塊,也可以在同一田塊,隻有在同一田塊一年收獲兩次稻穀,才能叫連作稻。這裏的“夏冬再熟”是含糊的,並沒有說明是同一塊田,就無法排除是不同的田塊。證之宋代方誌如《嘉泰會稽誌》,《紹定四明誌》等都提到當時會稽、四明(今浙江紹興寧波地區)一帶的水稻品種已有早稻、中稻、晚稻之分,但都是一熟的稻田,有些早中稻收後種荸薺、蔬菜,晚稻田休閑過冬。合起來看,一年收三次稻,總不能說宋代紹興寧波一帶已有一年三熟稻吧。

二、忽視對文獻的檢索、查閱、核對,對已否定的材料或錯誤的材料,仍作為肯定的正確的材料加以引用

例子之一是解放前河南澠池縣仰韶村出土的陶片上稻穀的印痕;當時安特生報告的鑒定結果是栽培稻穀的印痕,這一鑒定本身並不錯,但因該遺址的內涵非常複雜,並非是單一的仰韶文化堆積,國內夏鼐、楊建芳等有專文指出其為仰韶、龍山、西周等不同時期的遺存;而此後其他仰韶遺址出土的穀物都隻有粟而無稻穀,所以安特生所發現的稻穀印痕不能歸入仰韶文化,係屬後來的遺物。但是仍有不少文章還沿用安特生觀點,說5000多年前仰韶時期已種植水稻。

例子之二是安徽亳縣釣魚台遺址(1955年)發現的炭化小麥,原先經金善寶鑒定為古老的圓錐小麥的一種,在中國已絕跡,因而推斷為4000多年前淮北平原已經有栽培小麥,其曆史可能早於大麥。但是到1963年有人對釣魚台遺址重新考察認為不可能是龍山文化的遺物,而是西周時期的遺存(小麥係盛於陶鬲內)。1974年又進一步用14C測定炭化小麥的年代為2440±90年,即公元前490年,和上述1963年的推斷一致。但農史方麵一些講到小麥曆史的文章仍把釣魚台小麥作為4000多年前加以引用,沒有跟上文獻發展提供的信息。類似的還有河南鄭州大何莊的高粱問題,雖然後來已有人研究並撰文否定,仍有被作為高粱而引用。

還有一種情況是引用前人文獻不是從原著中摘出,而是轉錄他人的引文,又未和原著核對,於是發生跟著他人錯引而自己也不知道的情況。例子之一是筆者看到一篇考證香菰曆史的文章,引《呂氏春秋》的話說:“蕈菜之美者,越駱之菌”,查《呂氏春秋·本味》篇的原文是“和之美者,陽樸之薑,招搖之桂,越駱之菌”,根本沒有“蕈菜”二字,該文作者是轉引別人文章的引文,未查對原書所致,推測其致錯的原因可能是他所轉引的那篇文章作者也是未查《呂氏春秋》原書,而是從《古書圖書集成》草木典菌部所引的“和之美者,越駱之菌”而來,草木典菌部因為隻摘引與菌有關的文字,所以省去“陽樸之薑,招搖之桂”二句。蕈菜二字可能在引文引號以外,轉引時又誤放入引號內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