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齊伐燕事
齊之取燕,《史記·六國年表》在周赧王元年,於齊為湣王之十年。《燕世家》亦以為湣王,而《齊世家》無之。蘇子由《古史》據《史記·年表》文,斷以為齊湣王。陳氏《新話》從之,而謂《孟子》書為其徒所記,以故致誤。惟葉氏大慶《考古質疑》據《戰國策》之文,謂齊宣用蘇代使於燕,代激燕王厚任子之,燕國大亂;儲子謂齊宣王“因而赴之,破燕必矣”,皆稱宣王,與《孟子》合,是矣。然吾猶惜其論未盡,而疑《史記》之不應有誤之猶未免於過也。按,《孟子》書中與宣王問答有明文者凡一十四章,而絕無與湣王問答之事。記此書者不過萬章、公孫醜之屬,皆嚐從孟子在齊目睹此事者,必無以湣王之事無故移之宣王之理。由是言之,《孟子》之不誤無可疑者。《史記·魏世家》稱惠王三十五年而孟子至梁,《孟子列傳》又謂孟子先至齊而後適梁。自梁惠王三十五年下至齊取燕之歲凡二十有三年。如是,則孟子去齊已久矣,何由得見取燕之事!由是言之,《史記》之有誤亦無可疑者。蓋自陳恒得政以來,凡十二代而滅,故《莊子》雲:“田成子殺齊君,十二代而有齊國”,《鬼穀子》亦雲然。而《史記》止有成子恒、襄子盤、莊子白、太公和、桓公午、威王嬰齊、宣王辟疆、湣王地、襄王法章,及王建十代,其悼子、田侯剡二代皆遺之;又誤以桓公為在位六年。是以威、宣兩代移前二十二年,而取燕遂當湣王世耳。《索隱》雲:“《紀年》,齊康公二十二年,田侯剡立”;又雲:“《紀年》,梁惠王十三年,當齊桓公十八年,後威王始見,則桓公十九年而卒。”據此,則齊威立於周顯王之十二三年。以《史記》之年遞推而下之,取燕正在齊宣之六七年,非湣王時事矣。故以《紀年》為據,則《孟子》、《莊子》、《戰國策》、《鬼穀子》之言皆合,若以《史記》為據,則此四書無一合者,而宋人乃欲據《史記》以駁《孟子》,其亦異矣!司馬溫公《通鑒》從《孟子》,以伐燕為宣王時,是矣;然以“取燕”、“燕畔”為一年事,在宣王十九年,數月而湣王立,亦於事理未合。講章家解《孟子》者又以取燕為宣王事,燕畔為湣王事,而雲“‘燕人畔章’但稱‘王曰’者,湣王生而未有諡也”,其說尤謬。夫不聽孟子言而取燕者既為宣王矣,燕人之畔,湣王何慚於孟子乎?此無他,皆由未嚐深考戰國時事,不知《史記》之移威、宣兩代於前二十餘年,是以委曲求全其說而卒不能合也。故今取燕、燕畔數章,並依《孟子》、《國策》、《紀年》之文載之宣王之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