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經濟討論(2 / 3)

馬克思在這方麵的態度對其學派中的社會主義者具有持久的影響。對社會主義社會實際組織進行推測立即使不幸的作者被貶為“非科學的”,這是社會主義的“科學”學派的成員可能給自己招致的最可怕的遣責。但是,甚至在馬克思主義陣營之外,從經濟現象的一些基本曆史的或“製度”出發的,社會主義的所有現代分支的祖先都起到了這樣的作用——成功地扼殺了研究任何建設性的社會主義政策將必須解決的問題的所有企圖。我們將會看到,隻是為了答複來自外部的批評,這種研究任務才被承擔起來。

現在,我們達到了這樣的地步——顯然很有必要區分迄今為止我們作為社會主義的東西湊合在一起的計劃的幾個不同方麵。在對中央計劃的信心增長的早期,沒有許多限製地將社會主義的思想與計劃的思想等同起來,從曆史的角度講是正確的。在主要經濟問題的範圍內,今天的情況仍然如此。但是,必須承認,在許多其它方麵,現代社會主義者和其它現代計劃者都有充分的權利否認對他人建議的任何責任。在這裏,我們必須區別要實現的目標和被提出的或實際上是為了實現目的所必須的手段。在這一點上存在的不明確性,由如下事實所引起,即在狹義上實現社會主義目的所必需的手段可能被用來實現其它目的,因此,我們所關心的問題是由手段而不是目的引起的。

在較為狹義的即“無產階級”社會主義的意義上,所有社會主義的共同目標是,通過對財產收入的再分配改善社會中無財產階級的地位。這意味著生產資料的集體所有製,以及集體地控製與指導這些生產資料的使用。然而,這樣的集體主義方法可能用來為相當不同的目的服務。例如,某種貴族獨裁統治可能使用同樣的方法來增進某些貴族或其它高貴者的利益。或者為某它明確反平均主義的目的服務。而且,事實上允許在各種不同程度上應用集體所有製及集體主義的管理方法,也使這種情形更加複雜化了;這種集體所有及管理的方法。對於任何試圖將收入分配與私人所有製生產方式相分離的努力,都是必不可少的。盡管後麵我們要在更廣泛的意義上使用“社會主義”這一術語,但現在使用“社會主義”一詞來描述傳統的社會主義目的,而同時用“計劃”一詞來描述其方法,將會是十分恰當的。因此,在這一術語的較為狹義的意義上,我們能說,極少的社會主義和很多的計劃,或者極少的計劃和很多的純粹社會主義,這兩種情況是可能出現的。在任何情況下,計劃的手段都肯定可以用於與社會主義的倫理目標沒有關係的目的。是否同樣可能完全割斷與社會主義與計劃的關係——針對手段的批評已使人們作這方麵的嚐試——是我們在後麵將要探討的問題。

對科學討論的目的來說,很幸運的是,我們不僅在理論上而且在實踐上都有可能把手段和目的問題分開。關於最終目的的正確性,科學沒有什麼可說的。科學可能接受或拒絕接受這些目的,但是不能證實或反駁它們。我們能夠理智地進行爭論的全部問題就是,既定的措施是否以及在什麼程度上導向理想的結果。然而,如果所談論的措施僅僅作為實現這一特殊目的的手段而被提出來的話,那麼,在實踐上使有關技術問題的爭論與價值判斷分離,就可能十分困難。但是,由於同一手段問題的產生與許多不同的倫理觀念相關,人們可以希望能夠將價值判斷完全保留在討論之外。

社會主義和其它反資本主義運動的共同相近目標就是實現不依據私人資源所有製的收入分配,為此目的而需要的共同條件是,決定這種分配原則的權威也應該對資源進行控製。現在,不管這些分配原則的本質是什麼,不管這些有關公平的或者理想的收入分配的想法怎樣,它們都必定在一種純粹形式上的但非常重要的方麵十分相似,就是說,它們必定以許多競爭性的個人目標的重要性的等級這一形式被提出來。正是在這個形式方麵,即一個中央當局必須解決的經濟問題是在實際上無數的競爭目的之間分配有限的資源,這一事實構成了作為某種手段的社會主義的問題。根本的問題是,在一個巨大的現代社會的複雜條件下,這樣一個中央當局是否有可能以合理的精確程度,以等同於或接近於競爭資本主義結果的成功程度來實現這種價值尺度所包含的意義,問題並不在於是否任何這種特殊的價值體係無論如何都比另一個優越。對較為狹義的社會主義和所有其它為實現一個有計劃的社會的現代運動來說,共同的東西是方法,而不是我們在這裏關心的社會主義的特殊目的。

因為下麵我們所關心的一切隻是所使用的方法而不是要達到的目的,所以,從現在起在這種較為廣泛的意義上使用“社會主義”這個詞將是合適的。因而,在這種意義上,它包括任何集體控製資源的情況,而不管為了什麼人的利益而使用這種控製。雖然我們不必為了自己的目的進一步定義這種控製的具體目標,但是,卻仍有必要對我們想要使用的準確方法進行進一步的定義。當然,世界上存在許多種社會主義,但是,這些不同社會主義的傳統名稱,例如“共產主義”、“工聯主義”、“行業社會主義”等等,卻與我們想要進行的對方法的分類完全不一致,而且,它們當中的大多數近年來與政黨的聯係十分密切,而與明確的規劃聯係卻不密切,以致於它們對我們的目的幾乎沒有用處。對我們來說,有關的基本問題是每一種不同類型的社會主義實際上對資源的集中控製和使用程度。為了了解它們在這一方麵有何種程度的變化,也許最好是從最熟悉的社會主義類型談起,並進而考察它在各方麵的安排能在何種程度上被改變。

立即為人們最廣泛地擁護並且看起來最似是而非的社會主義方案,不僅規定了集體所有製而且規定了所有物質生產資源的使用統一由中央指導,同時,它也設想繼續存在消費和職業選擇的自由。至少歐洲大陸上的社會民主黨,從實質上看正是在這種形式上解釋馬克思主義,而且,大多數人也正是在這種形式上構想著社會主義。也正是在這種形式上,人們最廣泛地開展了社會主義的討論,大多數較為現代的批評者所關注的也正是這種社會主義的變化。實際上,人們廣泛地把上述形式作為唯一重要的社會主義方案,似致於在大多數有關社會主義經濟問題的討論中,有關的作者不明確指出他們所說的是哪種社會主義。這在某種程度上產生了不當的影響,因為人們從來都不清楚專門的反對和批評是針對社會主義的個別形式還是所有形式。

由於這一原因,一開始就必須記住這兩種可能性,並要在所討論的每一個步驟上都仔細地考慮:任何一個特定問題的產生,是來自以所有社會主義方案為基礎的假設,還是僅僅來自根據在某一特定情況中所做出的設想。例如,消費者的選擇自由和職業選擇自由決不是任何社會主義方案的必然屬性,而且,雖然較早的社會主義者一般都拒絕接受社會主義應該取消這些自由的主張,但是近年來維護社會主義的人回答對其的批評時卻認為,隻要保留了這種自由,那些設想中的困難就將產生,而且,如果事實證明取消這些自由十分必要,那麼對於社會主義的其它優越性來說,這也絕不能說是太高的代價。因此有必要對社會主義的極端形式和其它形式予以同等的考慮。在大多數方麵,這種極端的形式與我們過去常常稱之為“共產主義”的東西是一致的,那就是這樣一種製度:不僅生產資料而且所有產品都歸集體所有,除此之外,中央政府還處在可以命令任何人幹任何事的地位。

這種集中管理一切的社會,可算是其它一係列程度較低的集權製所能達到的極限了。已經討論到的與此相似的類型與之相比在某種程度上具有較為分權化的傾向。但它仍然在最廣泛的範圍內與計劃有關——由一個中央政府對實際上所有生產性活動進行細致的管理。在這裏,我們不用關心象行業社會主義或工團社會主義這樣一些早期的更加分權的製度,因為似乎人們普遍地承認,它們不具備有理性地指導經濟活動的任何機製。然而,近年來主要是出於反擊批評意見,在社會主義思想家中產生了這樣一種趨勢,即重新把一定程度的競爭引入他們的計劃中,以便克服他們承認的在完全集中的計劃中將產生的問題。在現階段,沒有必要詳細地考慮不同的個別生產者之間的競爭能與社會主義相混合的形式。以後我們將做這一工作。但很有必要一開始就了解它們。因為,首先為了在整個更進一步的研究中保持清醒,應當認識到,對所有經濟活動的集中指導(這被普遍認為是所有社會主義的模式),可以想象出來會有一定程度的變化,第二,更加重要的是:為了使我們能清楚地了解,要理性地談論社會主義或討論那種能使我們有理由認為這是屬於我們領域的一種製度的最少假設,那麼應該保持何種程度的控製。即使生產資源的集體所有製可以和競爭確定個別資源使用的目的及其方法相一致,我們也必須設想以下問題,“誰為社會掌管既定數量的資源”?或“不同的企業家應被委托掌握多少資源”?這些問題都必須由一個中央政府來決定。這似乎就是那種符合集體所有製思想的最少假設,即那種社會保持對來自物質生產手段的收入進行指揮的最低程度的中央控製。

沒有這種對生產手段的集中控製,在我們的意義上使用的“計劃”一詞就不成其問題了。這種情況變得無法想象。也許所有陣營中的大多數經濟學都會同意這一點,盡管大多數相信計劃的其他人仍然把計劃當做在一個以私有財產為基礎的內部能夠理性地嚐試的東西,然而,實際上,如果計劃的意思是以權威指示的手段對生產活動進行實際控製,不僅要控製生產數量和所使用的生產方式,也要控製價格的固定,那麼我們就能很容易地看出,這不僅是不可能的,而且上述做法中任何一種方法部將引起背棄它自身目的的反應。我們還可以看出,任何堅持這樣做的企圖都將必然會導致越來越多的控製手段,直到所有的經濟活動都被置於一個中央權威控製之下。

在對這樣的社會主義加以討論的範圍內,不可能更深入地討論資本主義社會中國家幹預這樣的不相關的問題。我們在這裏提及這個問題,隻是想公開地表明該問題將不在我們的考慮之內。在我們看來,得到廣泛接受的分析表明,這個問題不能提供一個能理性地選擇的可能途徑,我們也不能指望它能對它所牽涉到的任何問題提供一個穩定的或令人滿意的解決辦法。

但是,在這裏再一次有必要謹防誤解。說到我們提及的這種部分的計劃是非理性的,並不等於說,能理性地讚同的資本主義的唯一形式,隻是在古老意義上的自由放任的競爭。我們也沒有理由假定,曆史上已形成的法律製度必然是在任何意義上的最“自然”的製度。對私有製原則的認同決不必然意味著由現存法律製度決定的這種權力內容的特別界定是最合適的。保證競爭進行得最順利和最有效率的最適宜及永恒的框架問題,才是最重要的問題;必須承認,它是一個被經濟學家可悲地忽略了的問題。

但是,在另一方麵,承認法律的框架有可能改變並不是承認在我們的意義上一直使用的“計劃”有可能出現更新的類型。這裏有一種不能忽略的實質性區別,即永久的法律框架和另一種體製之間的區別。法律框架為私人的積極性提供所有必需的刺激,繼而產生了對付任何變化所需的適應,而在這種體製當中,這樣的適應卻由中央指導來作出。正是這個區別——而不是現存秩序的維持和新製度的引進的兩者關係問題——才是真正的爭端所在。在某種意義上,我們可以把這兩種體製都描述成理性計劃的產物。但是,在一種情況中,如果人們願意接受在緩慢的曆史進程中已形成的製度(institutions)的話,那麼這個計劃就隻與製度的永久性框架肴關,井可以被免除。而在另一種情況中,它不得不處理每一種日常的變化。

毫無疑問,這種類型的計劃涉及一種典型的並且在人類曆史中迄今為止尚未有人知曉的重大變化。有時候,人們極力主張,現在在發展中的變化隻是重返前工業時代的社會形式。但是,這是一個誤解。即使在中世紀的行會製度處於高峰的時期,以及在最廣泛地限製商業活動的時期,它們也沒有作為一種實際指導個人活動的手段來使用。這種計劃當然不是所設計出來的最合理的為個人活動提供的永久框架;而實際上,它們隻是一種將由個人主動性所帶來的現有活動的自由發展置於其內的永久框架。由於我們試圖用限製主義的老辦法來調節日複一日的變化,我們就已經在指導當前活動的中央計劃的道路上比以前走得更遠了。如果我們沿著這樣的起點走下去的話,如果我們努力堅持不懈,並且與任何孤立的計劃行動的自我們挫敗傾向作鬥爭,那麼,我們當然是在從事一種迄今為止在曆史上沒有先例的實驗。但即使在這個階段,我們也已經走得很遠了。假如我們想要正確地判斷這種潛在的可能性,就有必要了解到:我們生活於其中的製度,它受到實現部分計劃的企圖和限製主義的壓製,就象它不同於任何完整的計劃製度一樣,幾乎也與任何我們可以理性地讚揚的資本主義製度相去甚遠。在任何有關計劃是否可能實施的探討中,我們一定要認識到,設想今天所存在的資本主義是一種可選擇的方案,實在是一種謬誤,我們現在的社會肯定不是一種純粹形式的資本主義,正象它肯定不是任何中央計劃製度一樣。今大的世界不過是幹預者的混亂世界。

古典政治經濟學的衰落,主要是由於把對基本的價值現象的解釋建立在和分析經濟活動的產生一樣的分析基礎上,而這種方法曾成功地用於對較為複雜的競爭現象的分析。勞動價值論是對價值的一些虛幻實質進行探求的產物,而不是對經濟主體的行為進行分析的結果,當經濟學家開始探詢“使每個人以一種特殊的方式為商品而活動的環境是什麼”的時候,他便在經濟學的發展中采取了一個決定性的行動。詢問這種形式的問題,立即會使他認識到,把不同商品單位賦予明確的重要性或價值,在解決到處存在的為了許多種目的而在有限數量的資源中開展競爭這個一般問題時,是十分必要的步驟。

在任何存在理性行為的地方,價值問題的普遍存在是基本的事實;從這個事實出發,才能對價值形式進行係統的考察:這一事實使價值在經濟生活的不同組織中表現出不同的形式。在某種程度上,中央指導經濟的問題,從最開始就在現代經濟學的講解中占有一個突出的位置。很明顯,根據單個價值尺度始終一致地存在的假設討論基本問題比根據個人尺度而產生的個體的多樣性來討論問題要容易得多。但人們隻是用它來證明,任何解決辦法必然會引起基本上相同的價值現象,即租金、工資和利息等等;這些都是我們在競爭社會中實際觀察到的現象。於是經濟理論家們普遍地開始表明獨立的個人活動的相互作用是如何自發地引起這些現象,而不進一步詢問在一個複雜的現代社會中,這些現象能否通過其它方式而產生。某種共同的價值尺度純粹意義上的不存在似乎使那個問題失去了任何實際價值。某些較早期的新派作者的確不僅認為他們實際上已解決了社會主義的問題,而且相信他們的效用核算提供了一種手段,使得從整體看來有可能把個人的效用尺度與在客觀上對社會有效的目標尺度合而為一。但是,現在人們普遍認為,後一種想法隻是一種幻想,而且,並不存在能使我們比較或估價人們的不同需求的相對重要性的科學標準,盡管我們仍可以在專門問題的討論中發現包含這種不合理的個人之間效用比較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