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不合格商品的確認、記錄;入庫驗出不合格商品的存放、標誌、查詢與拒付;在庫檢出不合格商品的停銷、標誌、存放與查詢處理;不合格品的報損、處理與銷毀。
7.退貨商品質量管理製度
主要內容:售後退回商品的收貨、記錄、核查、檢驗、存放、標誌與處理;售後退回商品重新檢驗合格辦理入庫的規定;購進商品退出的有關質量管理規定。
8.質量事故報告製度
主要內容:質量事故的範圍、類別;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內容、認定與處理辦法;質量事故自理的“三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防止事故再發生的改進措施。
9.用戶訪問製度
主要內容:用戶訪問的組織管理與負責部門;用戶訪問的對象、內容;用戶訪問情況的彙總、分析、處理;訪問的表式、記錄與檔案。
10.質量信息管理製度方式
主要內容:質量信息管理部門、網絡;質量信息類別與分級規定;質量信息表式、流程、時間與圖示。
11.商品分裝管理製度
主要內容:分裝人員、場所及其要求;分裝操作規程;分裝室、分裝工具、包裝物的衛生與清場;分裝商品的標簽、包裝、說明書及記錄;分裝商品的檢驗。
12.門市部銷售的質量管理製度
主要內容:對門市部銷售的場所、設施與人員要求;商品的進貨渠道與質量要求;商品的進貨驗收、陳列存放、配方複核規定;特殊藥品與非特殊藥品的管理規定;計量管理規定;質量管理內容、表示與要求。
13.計量管理製度
主要內容:計量管理部門、網絡與人員;使用計量器具管理規定;經營計量器具商品管理規定;法定計量單位的使用要求包括商品標價、賬卡單的管理要求計量管理的台賬、記錄、報表的內容與要求。
14.產品標準管理製度
主要內容:產品標準管理的職能部門與人員、產品標準的內部流轉與反饋程序。
15.各級質量責任製度
主要內容:各級領導與崗位人員的質量責任;企業與各職能部門的質量考核的主要指標;質量責任的考核獎罰規定;質量獎勵基金規定。
16.質量否決權製度
主要內容:質量否決的內容、方式;質量否決考核部門;質量管理部門行使商品質量否決權的明確規定。
17.衛生管理製度
主要內容:營業場所的衛生管理;庫房內外的衛生管理;化驗、檢測場所的衛生管理;分裝室的衛生管理;商品的衛生管理;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管理;防鼠、防蟲、防塵及防汙染措施。
(二)質量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
協助經理管理本企業經營商品的質量管理、驗收和檢測工作。製定並對企業在商品進、銷、存過程的質量問題具有裁決權。
(三)質量管理組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機關關於商品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和法規,落實的具體措施。
(2)負責企業關於商品質量管理方麵規章製度的督促執行,協助領導建立商品質量管理網絡。
(3)參加工業部門對產品標準、包裝標準的審定和新產品的鑒定等工作,負責收集“產品標準並督促本企業執行,負責商品收購試銷、正式經營、新增規格、改型、改變主要結構和原材料,改變包裝材料、容器和包裝方式等的質量審核。
(4)負責處理商品質量的查詢。
(5)建立商品質量檔案,根據用戶對商品質量的評價和要求,為業務部門提供必要的質量信息。
(6)負責商品質量信息管理。
(7)負責質量不合格商品報損前的審核及報廢商品處理的監督工作。
(8)負責計量管理工作。
銷售
一、醫藥市場銷售特點
(一)經營責任重大醫藥商品是特殊商品,各國都製定了嚴格的質量標準、產業政策、行業規範和專門法規來引導醫藥的生產和經營行為。我們要認真貫徹執行《產品質量法》、《藥品管理法》、GMP、GSP等藥事管理法律、法規、規範。
(二)需求的彈性類差大如防治性的藥品、醫藥器械,其需求受人們的收入和商品價格的影響較小,並隨著人口的增長,需求量呈相對穩定增長。對保健性藥械,其需求的價格彈性較大,因此,在銷售中必須認真研究其規律,掌握適度平衡。
(三)市場的隨機因素多如氣候異常引起的流行性疫情、自然災害、事故、戰爭等就會增大銷量且時間性強。
(四)營銷的集約程度高必須有與經營相適應的管理職責、人員與培訓、設施與設備、進貨、驗收與檢驗、儲存與養護、出庫與運輸、銷售與售後服務、批發與零售的管理規範。
二、醫藥商品銷售的基本原則
(一)合法原則
醫藥經營企業必須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將商品銷售給有合法資格的單位和個人。
(二)安全性原則
銷售國家特殊管理的醫藥商品時,必須嚴格按照國務院《麻醉藥品管理辦法》、《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和《精神藥品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銷售危險品必須按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