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轉換外貿企業經營機製,逐步建立現代企業製度按照現代企業製度改組國有專業外貿企業,使其成為真正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經營主體,加強凝聚力,充分發揮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不斷擴大進出口貿易,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增強企業實力。同時要加強企業管理和完善企業考核辦法,以此引導對外貿易健康發展。外貿企業要加快轉換經營機製,由國家計劃的單純執行者真正轉變為國家宏觀政策指導下的進出口商品經營者;從單純追求創彙指標轉變為在堅持經濟效益的基礎上,實行一業為主,多種經營,努力擴大出口創彙;堅持“以質取勝”,多元化開拓市場;走實業化、集團化、國際化經營的發展道路;積極推行進出口代理製,轉變經營作風,搞好代理服務。所有進出口企業均有為國家創彙的責任,必須努力增加出口創彙,並依法納稅。專業外貿企業職工工資收入與出口收彙和經濟效益掛鉤,但也要防止與其他行業收入過分懸殊,以保持分配的公正、合理。具體辦法由外經貿部商財政部、勞動部製定。具備條件的專業外貿企業經批準可以改組為規範化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允許吸收法人股、職工內部少量持股(不上市的公司在試點期職工股以不超過10%為限)。對允許職工少量持職工股的辦法,要十分慎重,由外經貿部批準選擇少量企業經過試點,取得經驗再決定是否推廣。具體試點辦法由外經貿部商有關部門製定。少數股份公司,按規定經過嚴格審查批準後,也可成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鼓勵專業外貿企業與非外貿企業發揮各自優勢,合資聯營,共同開拓國際市場。推動專業外貿企業、生產企業和科研院所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通過投資、參股、聯合開發、聯合生產、聯合經營等方式,形成一批以貿易為龍頭、貿工農技相結合的或以生產科研企業為核心的工貿技一體化的大型企業集團。在進一步擴大專業外貿企業的自主權,搞活企業經營的同時,可在國有大中型專業外貿企業設立監事會,對企業國有資產的增值和經營狀況進行監督、稽核,防止企業決策失誤。監事會不幹預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