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如果產業的發展實際上確實是依靠這種來自循環流轉場合的資源所通融的,那麼,利息就必須以上述方式決定。但是,我們看到,對於特地創造出來的購買力,即信用支付手段,也是要支付利息的。這就把我們帶到本書第二章和第三章所得到的結果,現在也是把它們在這裏加以介紹的時候了。在那裏我們看到,在一個資本主義社會,產業的發展在原則上是可以單單依靠信用支付手段來進行的。我們現在采納這種觀念。讓我們再次牢記,實際存在的巨大的貨幣蓄水池隻是發展的結果,因而首先必須不予考慮。
雖然這種信用支付手段的介入改變了我們以前對現實的描述,但在主要方麵並沒有使它變得無用。我們關於貨幣市場的需求方麵所說的話,暫時不會改變。現在如同以前一樣,需求仍然來自企業家,並且的確是用和上麵所講的例子同樣的方式。隻有在供給方麵才有較大的變動。供給現在是處在另一種基礎之上;一種在循環流轉場合不存在的、具有不同性質的、新的購買力源泉出現了。現在,供給也來自不同的人,來自不同含義的“資本家”,依照以前所說的,我們稱之為“銀行家”。在這種情況下,產生利息的借貸交易,同時依據我們的解釋,它也帶有現代社會其它一切有關貨幣交易的典型特點,就在企業家與銀行家之間發生了。
因此,如果我們能夠給予支配信用支付手段的條件,我們就將會掌握利息現象的根本情況。我們已經知道這種供給由何種力量來調節:首先要考慮到企業家的可能失敗,其次要考慮到信用支付手段的可能貶值。我們可以不考慮第一個要素。為此我們隻需考慮加上風險——這可以由經驗得知——把它看作總是包含在“貸款的票麵價值”之中。這意味著,如果我們從經驗中得知,貸款總有1%不能收回,那麼,如果銀行家從其所有可以收回的債務中實際上多獲得大約1.01%的利息,我們就可以說他收回的數目和他所借出的數目相等。當然,其中還存在著作為銀行家職業活動的工資成分,這個我們也忽略不計。這樣,供給的大小就僅由第二個因素決定,那就是隻須考慮避免新創造的購買力和現存的購買力之間的價值差額。我們必須表明,價值和價格的決定過程,也在新創造的購買力上創造了一個貼水。
在以前所探討的情況中(即在企業家與資本家的借貸交換中——譯注),發生利息為負的情況不是完全不可能的。在那種情況下,如果對新冒險事業的貨幣需求小於那些有錢人願意提供的貨幣數量,這些人覺得那怕暫時替他們保管一下錢財都是“給他們麵子”,那麼負利息就會發生。不過這裏不考慮這種情況。因為如果銀行家收回的錢少於借出的錢,他就會遭受損失;由於他不能全部支付其負債,他必須設法填補這個虧缺。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利息不能降到低於零。
然而在一般情況下,利息率會高於零,因為企業家對購買力的需求有一個重要的方麵與對普通商品的需求不同。循環流轉中的需求,總要有實際商品的供給來支持,否則這種需求就不是“有效的”。但無論如何,和他對具體商品的需求不同,企業家對購買力的需求並不受這個條件的限製。
相反,它隻受另一個不太嚴格的條件的製約,那就是企業家要有能力在日後還本付息。由於企業家隻有在利用貸款可以獲利的情況下才會產生對信用的需求(甚或在利率為零時也是如此)——否則他就沒有進行生產的經濟刺激——,因而我們可以說,企業家的需求要受製於一個條件,或者說隻有在這個條件下其需求才能有效,那就是利用這筆貸款牟取利潤。這又聯係到供求關係。在任何經濟形勢下,可能的創新的數目實際上是無限的,這在第二章已經予以闡明。即使是最富裕的經濟體係也不是絕對完善的,而且也不可能如此。改進總是可以作一些的,而進行改進的努力總是要受到一定條件的製約,而不是受到現狀的完善無缺的限製。每前進一步都會開辟新的前景。每一項改進都會離開看來是絕對完善的境界更遠一些。因此,獲得利潤的可能性,以及由此所產生的“潛在需求”,就不會有一個確定的限度。結果,倘若利息率為零的話,對貸款的需求通常也會大於供給,因為後者總是有限的。
但是,這些獲取利潤的可能性,如果沒有企業家人格的支持,就會是無能為力和不現實的。到目前為止,我們隻知道在經濟生活中,獲取利潤的創新是“可能的”;我們還不知道,是否這樣的機會總會被具體的個人所利用,並且達到這樣的程度,那就是當利率為零時,他們對購買力的需求總是大於供給。我們還可以更進一步。一種沒有發展的經濟體係有可能存在的這一事實告訴我們,那種能夠並且樂意實現這種創新的個人甚至可能根本不存在。由此我們是否可以說,這樣的個人在現實中可能是如此之少,以致購買力的供給不能全部被吸收,而不是不能滿足所有的需求,因為如果沒有對購買力的需求,或者僅有一個微不足道的需求,那麼就根本不會有任何購買力的創造,信用支付手段的整個供給也就完全消失了。但是,隻要有一點點企業家對信用的需求還存在,那麼在利息率為零時,這個需求就不可能小於供給。因為一個企業家的出現會促進其他一些企業家的出現。在後麵我們將表明,創新所麵臨的障礙會隨著社會逐漸習慣於這種創新的出現而變小,特別是,創辦新企業的困難也會隨著與國外市場、信貸形式等等聯係的建立而變小,因為這些聯係一旦創造,追隨於先驅之後的那些人也會受益。因此,已經成功地創辦起新企業的人數越多,作為一個企業家所遇到的困難就越小。經驗告訴我們,在這方麵的成功,象在其它所有方麵一樣,會吸引越來越多的追隨者,因而從事新組合的人會不斷增加。對資本的需求,本身就會不斷地產生新的需求。因此,在貨幣市場上,有效的供給,不論它有多大,總是有限的;而與之相對應的,則是沒有任何確定的限界的有效需求。
這就必將把利率提高到零之上。隻要有高於零的利率存在,就會有許多企業家被淘汰;而且,隨著利率的上升,被淘汰的企業家會越來越多。這裏因為,雖然在實際中獲取利潤的可能性是無限的,但這些可能性卻是大小不同的,而且其中大部分當然是很小的。利息的出現會再次增加供給數量(它不是絕對不變的),但利息一定會而且仍然繼續存在。一場價格鬥爭會在貨幣市場上掀起來,對此我們就不再描述了。並且,在經濟體係的所有要素的影響下,對於購買力的一個確定的價格會建立起來,其中必然包括利息。
13.現在,我們必須把到目前為止我們排除在外的一些經驗事實,來同有關利息的基本原理銜接起來。首先,我們必須列舉所有現存的而不是新創造的購買力的來源,它們實際上正在填充著那個龐大的貨幣——市場蓄水池;其次,我們必須說明,利息是如何由其相當狹小的基礎,擴散到整個交換經濟,也仿佛滲透到整個經濟體係,以致使利息實際所占的地位,似乎比人們根據我們的理論所預料的要重要得多。隻有當這兩個方向的利息問題的全部領域,都能用我們的觀點得到詳盡無遺的探究,我們才可以說我們的問題已經解決。
第一個任務沒有什麼困難。首先,正象我們以前所說的,發展的每一個具體階段,都是在繼承先前階段的基礎上開始的。購買力的蓄水池可能已經由前資本主義交換經濟所創造的某些要素所形成,因而在經濟體係中,總會有較大或較小數量的購買力,可供新企業永久地或在一定時間內支配。而且,當資本主義的發展正在進行時,就會有一股不斷增加的、可供使用的購買力流向貨幣市場。我們將把這股購買力,區分為三個不同的分支。第一,企業家利潤的絕大部分是這樣來使用的;利潤將轉為“投資”。這裏,企業家是把利潤投資於本企業,或者,這筆錢將會在市場上出現,原則上都是無關緊要的。第二,在企業家或者他們的繼承人退出工商業活動時,如果這會引起企業的清算,那麼就會使或大或小的款項成為遊資,而不一定總是有其它款項同時被占用。第三,也是最後,那些所謂由發展帶給企業家以外的其他人的、以及基於“發展反響”而產生的利潤,將會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直接地或間接地進入貨幣市場。這裏我們要注意,這一過程之所以是附帶的,不僅是因為有了發展才有這筆錢,而且還由於有利息存在,由於有可能從這筆錢得到利息收入,這就把那種可供使用的購買力吸引到了貨幣市場上來。獲取利息是購買力所有者提供其購買力的唯一動機——如果沒有利息,購買力就會貯藏起來,或者用於購買商品。
另一個要素的情形是相似的。我們看到,在一個沒有發展的經濟體係中,儲蓄的意義相對地講是很小的,而所謂現代社會的儲蓄規模,不過是那些從發展得來的利潤中沒有變成收入成分的那些貨幣額。現在,甚或在有發展的社會中,要是沒有那種在無發展體係中不存在的新型儲蓄——並且確實是“真實的”儲蓄——的出現,真實意義上的儲蓄的重要性,也許不足以大得對產業的要求起到決定性的作用。一個人如果借出一筆錢保證可以獲得一筆持久的收入,這就成了儲蓄的新動機。由於一筆儲蓄額的自動增加會引起其邊際效用的下降,儲蓄有時反而比沒有收取利息時更為減少,這一點也是可以想象的。可是從大多數情況來看,利息的存在為使用節省下來的錢開辟了一個新的途徑,顯然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儲蓄活動的大幅度增加——這當然不是說利息的任何增加都一定會引起儲蓄量按同一比例增加,或者總是會增加一點。由此可見,現實中所觀察到的儲蓄,部分地是現存利息所造成的一個結果;並且在這裏,也還有一個“附屬的購買力流量”進入到貨幣市場。
第三個供給貨幣市場的源泉是那些長期或短期內閑置的資金,若能獲得利息,也會借出。它包括暫時可以自由使用的工商企業資本等項。銀行把這些金額收集起來,而一套高度發達的技術則使得每一個貨幣單位,即使它是為即將發生的支出而準備的,也能為購買力的增加起到一份作用。這裏還有另一事實需要說明。我們看到,信用支付手段的本質以及對它的存在的解釋,不是為了節約金屬貨幣。當然,利用信用手段進行一項交易,要比僅僅使用金屬貨幣為少。但這些交易隻有依靠信用支付手段的幫助才會出現;並且,對於假若未曾有過信用支付手段而同時也會發展起來的那種對貨幣的需求來說,迄今還未出現貨幣的“節約”。不過我們現在還必須認識到,除了由發展所帶來的信用支付手段之外,其它的交易量在以前也許是用金屬貨幣手段進行的,這時銀行由於迫切希望增加生息購買力的數量,也能提供信用來結算;也就是說,信用支付手段同樣也是由一套銀行經營的辦法創造出來的,結果,可供支配的貨幣量就從這個來源得到了進一步的增加。
所有這些要素,會增加貨幣市場的供給;也會比在沒有這些要素的情況下,大大降低利息率的水平。並且,如果發展不能持續地創造新的就業可能性,這些要素就會很快地使利率降低到零。一旦發展停止了,銀行家就很難知道怎樣利用這些可支配的資金;並且,貨幣的價格除了包含資本本身加上風險貼水和對勞動的補償外,是否還有別的,也常常成了疑問。為此特別是,而且尤其是在非常富裕的國家的貨幣市場上,購買力的創造這一要素常常會失去其重要性,人們也很容易形成這樣的印象:銀行家隻不過是借資雙方之間的中介而已——這一點不論對經濟理論還是對金融實踐,其代價都是十分昂貴的。從這個觀念看來,它隻是用企業家所需要的具體商品,或者用那些把必要的生產手段轉移給企業家的人們所需要的具體商品,來徑直代替貸款者的貨幣的一個步驟。
這裏可以進一步提請注意一下,龐巴維克曾強調指出,在有些情況下,人們之所以要求利息和支付利息,隻是因為有可能要求和支付利息。銀行餘額的利息就是一例。沒有誰想以這種方式進行投資,而把購買力轉移給銀行。相反,貨幣之所以存儲起來,隻是由於這樣存儲有利於提供購買力來用於企業經營或個人打算。有時即使要為此付出代價,這種事情也會發生。但實際上,在大多數國家,存款者可從銀行家利用該款所獲得的利息中分到一個份額。這種情況一旦變為正常,人們就不會在一家不付利息的銀行裏保留存款餘額。這裏,存款者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利息就會到手。現在,這種現象已深深滲透到整個經濟生活。每一份微小的購買力都可以獲取利息的這一事實,就在這筆購買力上麵造成了一種貼水,而不管這筆購買力服務於什麼目的。這樣,利息也就強行進入了那些本身與新的組合毫無關係的人們的經營事務中。每一個單位的購買力似乎都必須和那股企圖把它吸引到貨幣市場去的潮流作鬥爭。更有甚者,顯然在一切場合,不論何人以何理由需要信用通融,貸款交易——公債及諸如此類等等——都將與這一根本現象密切關聯起來。
14.用這種方式,利息現象逐漸擴展到整個經濟體係,從而在觀察者麵前展現了一個比單純從利息的內在本質進行猜想時遠為廣闊的前景。因此,正象我們已經指出的那樣,時間本身在某種意義上成為成本的一個要素。結果這個被流行學說當作根本事實的現象,說明了——同時也提出了根據——為什麼我們的解釋與流行學說之間有所差別。然而,我們還有一步工作要做,那就是我們還需解釋為什麼利息最終變成除去工資以外的所有報酬的一種表現形式。
在實際中,我們常說土地產生利息,同樣地,專利權或其他任何可獲得壟斷收益的商品也產生利息。甚或有些非持久性的收入,我們也說它生息;例如我們說一筆用於投機的錢,或甚至一批用於投機的商品,產生了利息。這不是和我們的解釋相抵觸了嗎?這不是說明利息成了一種商品占有的收入,成了一個與我們的解釋全然不同的範疇嗎?
這種表示報酬的方法,在美國經濟學家的理論中,已經產生了確定的成果。其推動力來自克拉克教授。他把來自具體生產資料(Producers’goods)的收益稱為租金;而把來自生產力的耐久的經濟基金(theenduringeconomicfundproductivepower)的相同的收益——他稱之為“資本”——叫做利息。因此,利息在這裏僅僅是作為收益或報酬的一個特殊方麵而出現的,而不再看作是國民收入流量中的一個獨立部分。費特教授也得出了同樣的見解,但更為有力,其所用方法也有所不同。然而這裏我們最感興趣的還是費希爾教授在其《利息率》一書中所闡述的理論。費希爾教授僅僅用人們對未來滿足的低估來解釋利息的事實。最近,他這樣表述他的理論:“利率是缺乏耐性凝結而成的市場比價”。相應地,他把利息與一切在時間上同最終消費相脫離的商品聯係在一起。由於後者所獲得的全部報酬可以被“資本化”,結果可以用利息形式來表示,所以利息就不是總收入流量的一部分,而是其全部:工資是人力資本的利息,地租是處於土地形式的資本的利息,而所有其它報酬都是生產出來的資本的利息。每一種收入都是用對未來滿足低估的比率折現後的價值產品。很明顯,我們不能接受這種理論,因為我們甚至不認可其中有基本要素的存在。而對費希爾教授來講,同樣明顯的是,這個基本要素(即對未來滿足的低估——譯注)會變成經濟生活的中心因素,從而必須用它來解釋幾乎每一種經濟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