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高效執行:用智慧和激情收獲一切(2)(1 / 3)

施瓦伯同意了,於是李艾米與每位經理都談了15分鍾。談話的內容很簡單,專家隻要求他們在每日終了時,將次日需完成的6件最重要的工作寫下來,並依重要性順序編號。次日早晨從表上的第一件工作開始,每完成一項便將它從表上劃去;若有當日未完成的工作,則必須列入次日的表中。每位經理需切實執行三個月。

三個月後,查理·施瓦伯送了一張3.5萬美元的支票給李艾米,這是他認為值得為此付出的代價。

每日要完成的工作是我們的執行目標,工作的重要程度是我們執行的順序。作為一個職業經理人,要想更有效地完成執行任務,首先要有一個明確的執行目標,其次要對實現目標有一個明確的計劃和順序。

許多人在處理日常事務時,以為每個任務都是一樣的,隻要時間被工作填得滿滿的,他們就會覺得很充實。或者,他們願意做表麵看來有趣的事情,而不理會不那麼有趣的事情。他們完全不知道怎樣把事情按重要性排隊,確定主次。

留心一下,你周圍會有這樣一些員工:他們做事全神貫注,極富條理,懂得合理有序地安排自己的工作,總是能夠按時甚至是提前完成工作任務。因此,這些員工總是能把事情妥善圓滿地完成,並深受領導的賞識。

使我們感到疲憊不堪的,往往不是繁重的工作量,而是因為沒有正確的做事方法和習慣。比如,工作毫無計劃,沒有時間觀念,做事不專心,辦公環境的雜亂,做事拖遝,等等。這些都大大降低了我們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如果你能從這些方麵入手,檢查、修正自己的行為習慣,並在工作中更好地實踐這些良好的習慣,你就會發現,工作比以前簡單輕鬆了許多。

在行動中提升執行力

執行能力永遠隻能從行動中獲得,過多的猶豫反而會成為阻礙。要在最短的時間內采取行動,隻有行動了才能看到事情的結果。作為員工,具有想象力和思考能力是好的,但是光有想法是不夠的,還要勇於將想法付諸行動。在公司裏,要想贏得上司或老板的賞識和提拔,光靠想法去說服是不行的,關鍵要靠行動。做了多少工作不重要,關鍵是執行的結果是什麼,是否把工作做出色了。

著名職業經理人唐駿剛開始在微軟就職的時候,隻是一個軟件開發工程師,但是他僅用了7個月就被提升為項目經理。他是怎麼做到的呢?在公司裏,一般人是先征求老板的同意再去做事情,還有一些人會發現公司裏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需要改進,包括管理上的問題和技術上的問題,但是他們隻停留在想法的層麵,而老板整天都會聽到想法,聽多了就會煩,也不會在意這些想法。

唐駿的做法卻不一樣。他認識到微軟的操作係統不能實現多種語言的兼容。實際上,這個問題很多人意識到了,但是大多數人隻是在抱怨,沒有人付諸行動,隻有唐駿把想法變為了現實。他自己研發了一個引擎,可以在Windows的中文操作係統上輸入日文、韓文,也可以在英文操作係統上輸入中文。他做了這樣一個嚐試,並且成功了,把一個大家都想到的想法變成了現實,然後他拿去給比爾·蓋茨看。蓋茨看了說:“哦,原來是可以做的,那我們就大規模地做吧。”然後組建團隊一起做這個項目,而唐駿也就順理成章地成了項目經理。

服從沒有理由,想法要立即付諸行動。所以說,心動不如行動,機遇與成功隻會眷顧那些快速將想法付諸行動的人。在執行的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行動以及行動的速度,俗話說“先下手為強”,出手快或慢往往就會決定勝負。我們要懂得放棄一些理想化的理論和方案,讓自己趕快行動起來,在行動中修正方案。有了速度,就為勝利贏得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