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發現情況不妙是那次我帶女兒去商場買東西。女兒甩下我,頭也不回地往前走,嘴裏嚷著:“她怎麼這樣?她怎麼這樣?”好像是我犯了一個天大的錯兒,好像我跟一商場的人說她要買新內衣了。其實,我隻不過隔著兩個櫃台向她喊:“喂,我在女內衣部等你!”
我真沒想到這樣做算得上什麼,但是讓我提醒你,對一個少女來說,買內衣的確是件舉足輕重的事情,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
從來沒有人告訴過我這些,也從沒有人告訴我做媽媽的千萬不要到學校的校車車站去接孩子。那是阿麗森上初中的頭一天,我興高采烈地帶著阿麗森的小妹拉瑞到車站去接她,這是我的頭一個錯誤;我向那徐徐開過來的校車招了招手,沒想到那是我犯的第二個錯誤;而我最糟糕的是衝她喊了她的小名——小黑。我告訴你,我已向她保證過,我再也不會當眾叫她小名了。
阿麗森從校車上下來,扭過臉根本不理睬我就朝家走。我自言自語:“她怎麼啦?她怎麼這樣?”
“如果你已經像我這麼大了,外婆還在汽車站去接你,你會怎樣?”一進家門,她就衝著我叫道。還像隻小貓似的齜牙咧嘴。我聳聳肩,我媽?在車站?哦,我想象不出,“但我不會像你這樣,”我對她說,“我是一個尊敬長者的人。”女兒看著我,向我翻了個白眼,鼻子裏“哼”了一聲,我心裏明白,我已經不再是女兒心中崇拜、尊敬的保護神了。我的毛病還有一堆,比如學校運動會上,我告訴女兒喜歡的那男孩的母親(當著阿麗森的麵)說那男孩長得很英俊。不僅如此我還邀請他們一家到我家來看我們假期拍的家庭錄像片。還有一次,我在一家舊貨商店的購物單上簽下了她的名字。
有一天,我穿著浴衣開車跑到快餐店外賣處買了份晚餐。當時天已經黑了,沒有人能看見我穿的是什麼,可是我一到家,阿麗森就一個勁兒地數落我,指控我損害了她的形象。
最近,我得到許多成為受人愛戴的母親的建議,這些寶貴的建議是我用可樂和炸土豆條從一群初中小女生那兒換來的——
第一條,善待女兒的朋友,但不要向她們提問題,她們在場的時候你千萬不能唱歌,更不能跳舞。
第二條,千萬不能當眾談私人瑣事。徑直去女內衣部給女兒買內衣,一定不要對售貨小姐說那是給誰買的;安全係數還要有保證,即在離家至少要50裏外的商店購買這類衣物。
第三條,千萬不要用當前的流行語,甚至對於一些事物用此語描述再貼切不過也不能說。她會覺得你粗俗不堪的。
第四條,給女兒準備一個衣櫃,裝滿她喜歡的衣服,但你可不能穿,因為那樣看起來你想仿效她。
第五條,當她問起對她的發型、體重、臉型或小青春痘的看法時,不要說我是你媽,不管怎樣我都會愛你之類的話,她會認為你愚蠢,在她需要:指導的時候你卻給她甜言蜜語。
第六條,在車裏千萬不要向窗外的人招手,看見女兒認識的人不要繞著走開而要迎上去。
恐怕我還要告訴你,即使你照著以上6條去做的話也難確保你在她心目中的位置穩固不變,女兒長大了,做媽媽的已不像以前那麼神聖了。
幾天後,這個人終於出現在了街上,作者在街上碰見這個人時,幾乎認不出來了:他的麵貌煥然一新,精神飽滿,步伐輕快有力,頭抬得高高的,他從頭到腳打扮一新,再也看不出以前落魄的樣子來了。
作者看到後,對於流浪漢這麼短時間發生這麼大的轉變,感到很驚訝。
走過去打了個招呼。流浪漢很興奮地說道:“那一天我離開你的辦公室時還隻是一個流浪漢。我對著鏡子找到了我的自信,憑著自信和我以前的資曆,我找到了一份年薪9000美元的工作。我的老板先預支一部分錢給我。現在我的家人過得很開心,我覺得我馬上就會走上成功之路了。”
頓了頓,接著他又風趣地對作者說,“我正要前去告訴你,將來有一天,我一定還會去拜會你一次。我將送給你一張空白的支票,隨便你填上什麼數字。因為你使我認識了自己,我站在那麵鏡子前,真正地認識了自己,發現自己也不是一無是處,在你那裏,我重新找回了自信。”
(佚名)
幸運
一個對挫折和痛苦輕視與無畏的人,一個能夠勇敢地與生命抗爭的人,一定不會被命運之神所舍棄。
2004年5月23日,青島天泰體育場在一萬兩千餘名聽眾雷鳴般的掌聲中,一個“半身人”坐著滑板“飛”行至主席台右側,一個靈巧的急刹車,他又掉頭滑了回來,還未等聽眾從驚訝中回過神來,他已經用雙掌一步步“走”上了講台,並在演講桌上來回“踱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