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通過用權方式拓展領導能力(1)(2 / 3)

在工作程序上,必須遵循層次管理原則,按照法定的程序辦事,走出多頭請示彙報的誤區。有的領導者為了得到多方支持,遇有重大問題就多頭請示彙報,從而帶來多頭指揮。特別是一把手,有時心急圖快,容易出現越級指揮。這樣既加重了一把手的負擔,又弱化了分管領導的權力,使分管領導心生芥蒂。在多頭指揮中,領導者還可能無所適從,這無異於自尋煩惱。

一般來說,領導者隻宜單向請示彙報,即向分管領導請示彙報工作。有時,分管領導的指示難免不妥,領導應真誠地與其交流意見,如果分管領導固執己見並可能產生不良後果,領導者應建議其請示一把手。在分管領導不在崗時,領導者遇有重大問題時可以請示一把手或其他非分管領導,並應在分管領導回來後,及時向其彙報請示的內容,以便其及時了解情況,同時還應說明原因,以便消除誤會。

(2)別侵權,別越位

工作中,領導者的職位不高,但應站在全局的高度來做好部門工作,處理好本部門與其他部門的關係,絕不可時時爭部門利益,處處要部門地位。同級之間應友好競爭,真誠合作,不可抱私心雜念。對自己所取得的成績,應看做是同級支持配合的結果,做到領先不自滿,而不能以此為資本向同級炫耀;對同級取得的成績,要表示真誠的祝賀,做到落後不氣餒,奮起直追。支持配合同級是友好競爭、真誠合作的具體表現,但在支持配合同級時,要防止越位侵權現象的發生,因為首要的工作應是本職工作。為此,領導者要明確自己的職責和權限,對自己主管哪些工作,負哪些責任,有哪些權力,交叉的工作如何配合,都應該一清二楚,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

同級之間應不爭權力、不推責任,屬於別人職權範圍內的事情絕不插手幹預,遇有同級主動請援時,也應做到支持配合不越權。凡屬越權的事,即使是上級交辦的,一般情況下也應建議領導者交由相關人員處理,否則,被越權的同級會心氣不順,有的甚至還會撂挑子。對於一些交叉性的工作和需要共同處理的事務,要互相尊重,互相協商,不能擅自做主處理。

3.培養領導者的授權能力

雖然領導權力有限,但成功的領導者無不是善於授權者,通過合理授權來實現自己的“分身之術”,使自己重在把握大局,輕於具體事務,能夠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抓大事,控全局。同時,合理授權還能有效地調動下屬的積極性、能動性和創造性,激發下屬情緒,增強下屬才幹,從而提高領導效率。

(1)授權原則

隨著現代社會化生產的發展,領導者麵臨的各項事務紛繁複雜、千頭萬緒,任何領導者,即使是精力、智力超群的領導者也不可能獨攬一切。授權是大勢所趨,是明智之舉,現在的問題是在授權中應遵循什麼樣的原則,從而實現授權的目的。授權的原則概括地看有以下幾個方麵。

①合理授權

這是指領導者授權的動機、程序、途徑必須是正當的、合理的。從動機、目的看,是為了組織工作的需要,是為了提高領導工作的效能,是為了著力於鍛煉、培養幹部,不是出於自己的主觀隨意性,更不是搞任人唯親,滿足個人的一己私利的行為,這樣做的結果是濫用權力,是以權謀私。

②逐級授權

這是指領導者授予下屬的權力是領導者自身職務權力範圍內的決策權,即領導者自身的權力。比如高級主管隻能將自己所享有的決策權授給直接領導的主管,而不能把高級主管所享有的權力授給主管的下屬,這樣實質上就侵犯了自己的下屬的合法權力,是越級授權,會造成下屬有職無權,給自己的下屬的工作造成被動,會造成自己與下屬、下屬與他的下屬之間的相互矛盾與隔閡。

要避免領導者在授權過程中違反逐級授權的原則,領導者必須明確應授的權力與授權的對象是什麼,明確領導者作為整個組織的指揮者,不是組織中所有權力的擁有者,領導者所擁有的權力有一定範圍,領導寬度是有一定的限製的。

越級授權在專製時代是普遍存在的。在專製體製下,在統治者君主們看來,普天下之土莫非王土,普天下之臣莫非王臣,所以一切一人說了算,授權沒有任何節製,而是主觀隨意的,這種做法在分權的民主時代已不適合了。領導者與下屬各自擁有自己的權力,因此,授權也必須符合組織原則,正常的權力運行機製,除非在極特殊的衝突事件的處理上可以越級授權外,一般不得越級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