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涉外禮儀(1)(2 / 2)

三、掌握迎送時間

迎送人員必須準確掌握來賓乘坐的飛機(火車、船舶)的抵離時間。由於天氣變化等客觀原因,飛機、火車、船舶可能不準時,迎送人員應在客人抵達之前到機場、車站或碼頭,不能出現讓客人等候的現象。送行人員應在客人起程之前到達,如有迎送儀式,應在儀式之前到達,並且直到客人乘坐的交通工具看不見時再離去。

四、提示獻花時機

獻花適用於禮遇較高的外賓,迎接普通外賓,一般不需獻花。獻花須用鮮花或由鮮花紮成的花束,花束要整潔、鮮豔,忌用菊花、杜鵑花、石竹花和黃顏色花朵。向貴賓獻花,通常由兒童或女青年在參加迎送的主要領導人與客人握手之後,將花獻上,並向來賓行禮。有的國家由女主人向女賓獻花。

五、介紹雙方人員

客人與迎接人員見麵時,應相互介紹。通常先將主人介紹給來賓,職位從高至低,可由禮賓交際工作人員、接待翻譯或迎接人員中職位最高者介紹,有時也可作自我介紹。客人初來乍到,一般較為拘謹,作為主人應主動與客人寒暄。

各國、各民族的語言和風俗習慣各異,稱呼與姓名均有不同。在社交場合,稱呼和姓名很有講究,如果弄錯了,容易鬧笑話,有的甚至引起對方反感、誤會,下麵介紹稱呼的禮節要求。

在國際交往中,一般對成年男子不論婚否,均稱先生;對已婚女子稱夫人,未婚女子統稱小姐;對不了解其婚姻狀況的女子可稱小姐或女士,對戴結婚戒指的年紀稍大的可稱夫人。這些稱呼均可冠以姓名、姓氏、職稱、軍銜等。如“威廉·泰勒先生”、“校長先生”、“少校先生”、“戴維斯小姐”、“秘書小姐”等。以“夫人”稱呼婦女時,可以用其丈夫的姓名,如“約翰·史密斯夫人”,也可用丈夫的姓,本人的名,如“瑪麗·史密斯夫人”;如以女士稱呼時,一般用婦女本人的姓名。

對部長級以上或地位高的人,稱“閣下”、職銜。如“部長閣下”、“大使先生閣下”等。但在美國、墨西哥、德國等地沒有稱“閣下”的習慣,因此在這些國家可稱先生。對有地位的女士可稱夫人,對有高級官銜的婦女,也可稱“閣下”。

在君主製國家,按習慣稱國王、王後為“陛下”,稱王子、公主、親王等為“殿下”,對有爵位的人既可稱爵位,也可稱閣下,一般也稱先生。

對醫生、教授、法官、律師以及有博士學位的人,可稱呼他們的職務,同時加上姓氏,也可加先生。如“查理教授”、“法官先生”、“律師先生”、“桑尼博士先生”、“卡特醫生”等。

對宗教界神職人員,可稱呼其宗教職位,如“牧師先生”、“阿杜拉阿訇”、“羅斯神甫”等。

六、陪同外賓乘車

客人抵達或迎接儀式結束後,從抵達地到住處,以及訪問結束後,由住地前往機場、車站、碼頭,一般都應安排迎送人員陪同乘車。乘車時,應請賓客坐在主人右側。上車時,客人要從右側門上車,主人從左側門上車。如果客人已先上車並坐在了主人位置上,則不宜再請客人挪換座位。

第三節涉外會見、會談禮儀

會見分禮節性、政治性和事務性等三種。禮節性會見時間較短,話題較隨意;政治性會見一般涉及雙邊關係、國際局勢等重大涉外問題;事務性會見指一般對外交涉、業務商談等。

會談,指多邊或雙邊就某些重大問題以及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意見。會談也可涉及洽談公務,或者對某些具體業務進行談判。會談的內容較正式,政治性或專業性較強。

一、程序禮儀

會見、會談是社交禮儀的基本形式,在國際交往中較為常見。其活動程序一般如下:

(1)要求會見。要求會見方應向接見方說明被會見人姓名、職務以及要求會見何人、會見目的。接見方應盡早回複。

(2)接見方的安排者,應主動向對方了解上述情況,做好安排並通知有關出席人員。

(3)準確掌握會見與會談的時間、地點和雙方出席人員名單,及早通知有關單位和人員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接見方應提前到達。

(4)會見與會談場所的座位要安排充足。如雙方人數較多,廳室麵積較大,則應準備擴音設備。會談如用長桌,事先應排好座位圖。現場放置座簽,座簽上的字體應配有中英文,字跡要工整清晰。

(5)如要合影,應事先排好位次,人數較多則要準備梯架。位次安排應由主人居中,按禮賓次序,以主人右手為上,主客雙方間隔排好。要考慮人員身份,同時要考慮場地大小,即能否全部攝入畫麵。一般由主方人員站兩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