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親王所支付的價格,等於每磅三又五分之四便士,那是包括上等或下等肉塊的平均價格。所以,推算起來,當時零售的上等肉,每磅不可能少於四便士半或五便士。
在1764年議會作調查時,作證人都說,當時上等牛肉的上好肉塊的零售價格每磅為四便士到四又四分之一便士,而下等肉塊的價格,每磅由七個銅元到二便士半或二又四分之三便士。他們說,一般地說,此種價格比三月間的普通市價,每磅約高半便士。但是,連這樣高的價格,也比亨利親王時代的普通零售價低廉得多。
前世紀頭十二年間,溫莎市場上等小麥的平均價格,每亨特(合九溫徹斯特蒲式耳)為一鎊十八先令三又六分之一便士。
然而,在1764年前十二年(包括1764年)內,同一市場上上等小麥的平均價格,每亨特為二鎊一先令九便士半。
因此,小麥價格在前世紀頭十二年內,比它在1764年前的十二年(包括1764年在內)內低廉得多,而家畜肉價格卻高得多。
在一切大國中,大部耕地,都用來生產人類的糧食或牲畜的糧食。此等土地的地租和利潤,支配其餘一切耕地的地租和利潤。假若用以生產某種特殊生產物的土地,提供了比上越少的地租和利潤,那種土地,馬上就會改作穀田或牧場。若能提供更多的地租和利潤,那末部分穀田或收場不久就改用來生產那特殊的生產物。
為使土地適合於那特殊生產物的生產,或最初要花比穀田或收場所要花的更大改良費用,或每年要花更大的耕作費用。較大的改良費用,一般提供較大的地租,而較大的耕作費用,一般也提供較大的利潤。這樣增高的地租和利潤,往往隻是較大費用的合理利息或報酬。
就栽植忽布花、果樹及蔬菜的土地說,地主的地租和農業家的利潤,一般比穀田或草地大。但是,使土地適合於這種栽植,需要有更大的費用,所以應給與地主以更大的地租。此外,這種土地,需要更細心和更巧妙的使用,所以應給農業家以更大的利潤。況且,這些作物,至少是忽布和水果的收成,很不確定,所以,其價格必須提供類似保險的利潤的某種東西,以補償一切意外損失。種園者的平凡境遇,使我們確信,他們的大技能,很少得到過大的報酬。許多有錢的人為著自娛都從事種園者那種愉快作業。所以,以種園謀利,得不到很大利益,因為那些應該成為他們產物的最好顧客的都自己種植各種珍貴花木。
地主從這種改良所享得的利益,似乎都僅僅足以補償改良所花的費用。就古代耕作說,除葡萄園外,農場中能提供最有價值產物的部分,似乎是便於澆水的菜園。但是被古代人曾為農業技術之父的德莫克裏特斯,在二千年前,寫了關於這方麵的著述。他認為,把菜園繞以圍牆,是不聰明的辦法,因為菜園的利潤,不能補償其石牆的費用,而磚塊(我們想那種磚塊是指由日光曬幹的一種)一經風雨毀壞,就需要修補。科倫麥勒引用德莫克裏特斯的話,不加反駁,但提倡使用由荊棘和茨作成的籬笆。他說,根據他的經驗,那是既持久又不易侵入的柵欄,然而在德莫克裏特斯時代,一般人民似乎還不懂得這個圈圍方法。科倫麥勒這意見,首先為瓦羅推薦,以後又為帕拉迪阿斯采用。根據這些古代農事改良者的意見,菜園生產物的價值,似乎隻稍稍超過特殊栽培和澆水的費用。靠近太陽的國家,那時和現在都認為,應掌握水源,把它導入園地。歐洲今日大部分地方的菜園,依舊采用科倫麥勒提倡的圍籬方法。在不列顛及其他北方國家,不借助於圍牆,就不能獲得優庭的果實。所以,它們的優良果實的價格,必須償付其生產上所不可少的圍牆建築費和維持費。常常用果樹圈圍菜園,這樣就使不能從生產物來補償圍牆建築費和維持費的菜園,也得到圈圍的好處。
種植適當而培養完善的葡萄園,乃是農場中最有價值的部分,這似乎是古代和現代一切葡萄酒產國都承認的農業上無可置疑的原理。但據科倫麥勒說,種植新葡萄園有無利益,卻是古代意大利各農業家間爭論紛壇的問題。科倫麥勒和一個確實愛種新奇榕物的人一樣,決然讚同種植新葡萄園,並通過利潤與費用的比較,力圖證明,種植新葡萄園是一種最有利益的農事改良。然而,關於這種新產業計劃中利潤與費用的比較,通常是很不可靠的,而在農業中尤其如此。如果這種種植所得的利益,都是象科倫麥勒所想象的那麼大,那末關於這問題,就不會有那種爭論。直到現今,在葡萄酒產國中,這還是爭論紛壇的問題。這些國家的農事作家,即高級耕作的愛好者和鼓吹者,和科倫麥勒一樣,都決然讚同栽種新葡萄園。法國舊葡萄園所有者阻止種植新葡萄園的焦急心情,似可支持那些作家的意見,並表示那些有經驗的人,都覺得現今在那個國家種植葡萄,比栽種其他任何植物,更有利可圖。可是,同時似乎也表示,從另一方麵看來,葡萄園的優越利潤,如果不受限製葡萄自由培植那些法律的庇護,就不能持續下去。1731年,舊葡萄園所有者,得到以下敕合:凡未經國王特許,新葡萄園的種植,停種二年以上的葡萄園的續種,都在禁止之列。要得國王這種特許,又須先請州長查驗,證明這土地不適宜於任何其他耕作。據說,當時發布這敕令的理由,是穀物、牧草的缺乏和葡萄酒的過剩。但是,葡萄酒過剩,如確係事實,那末它就會使這種種植的利潤降落到牧場和穀田的利潤的自然比例以下,這樣無須上述敕令便有效地阻止新葡萄園的種植。關於所謂葡萄園增加,招致了穀物缺乏,我們知道,就法國說,在土地適宜於生產穀物的葡萄產州,穀物耕種得比其他各州更精細,在勃艮策和吉延是如此,在上郎格多克也是如此。一種耕作事業雇用很多勞動者,必然給另一種耕作事業的產品提供了好市場,從而鼓勵另一種耕作事業。減少能購買葡萄酒的人數,無疑是最浪有效果的獎勵穀物耕作事業的方策。這方策簡直等於通過阻遏製造業來促進農業的政策。
因此,那些作物,需要有較大土地改良費用,使土地適合於栽種,或需要有較大的每年耕作費用,其地租和利潤,縱使往往大大超過穀物或牧草的地租和利潤,這超過額如果僅足抵償高的費用,那末其地租和利潤,實際上是受普通作物的地租和利潤的支配。
誠然,有時也發生這樣的情況,適合於栽種某特殊作物的土地過小,不夠供應其有效需求。在這種情況下,那生產物全部,都可售給願出比一般略高的價格的那些人,他們所出的價格,稍稍超過這作物生產以至上市,按地租、工資和利潤的自然率,或按大部分其他耕地的地租、工資和利潤率,所必須支付的全部地租、工資和利潤。在這種價格中,除去改良及耕作的全部費用後,所剩餘的部分,在這種情況下,而且隻在這種情況下,可不和穀物或牧草的同樣剩餘部分保有正常的比例,而且可在任何程度上超過。這超過額的大部分,自然歸於地主。
必須知道,葡萄酒的地租利潤對穀物牧草的地租利潤的普通和自然比例,隻在生產好的普通葡萄酒的葡萄園才會有。這種葡萄園的土壤,或是輕鬆,或是含有砂礫,或是含有沙。而所產葡萄酒,除濃度與適合衛生外,又無可以稱道的特色。國內普通土地,隻能和這種普通葡萄園相提並論,至於有特殊品質的葡萄園,那顯然非普通土地所可同日而語了。
在一切果樹中,從葡萄樹最易受土壤差異的影響。據說,來自一種特殊土壤的特殊美味,決不是在另一種土壤上,通過人工所能做到的。這種現實上或想象上的美味,有時僅為幾個葡萄園產物所特有,有時為小區域中絕大部分葡萄園所共有,有時又為一大州中大部分葡萄園所共有。這種葡萄酒在市場上出售的全量,不夠供應共有效需求,即不夠供應那些願支付,為產製和運輸這種葡萄酒,按一般地租、工資和利潤率,或按上般葡萄園所支付的地租、工資和利潤率,所必須支付的全部地租、工資和利潤的人的需求。因此,這全量可賣給願支付更高價格的人,這必然會把這種葡萄酒的價格抬高到超過普通葡萄酒的價格。這兩種價格相差的大小,要看這種葡萄酒的流行性與稀少性所激起的購買者競事程度的大小而定。但無論相差多少,其差額的大部分,歸於地主。雖然這種萄葡園,在栽培土,一般都比其他葡萄園更為謹慎周到,但其較高的價格,與其說是慎重栽培的結果,倒不如說是慎重栽培的原團。就生產此種高價產物說,由怠慢而產生的損失非常的大,所以,即使最不小心的人,也不得不注意。因此,這高價中的一小部分,就足夠支付生產上額外勞動的工資和額外資本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