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來地租的土地生產物(3 / 3)

歐洲各國在西印度占有的蔗田,可與這高價的葡萄園相比擬。蔗田的全部產量,不夠滿足歐洲人的有效需求,所以,這全部產量,隻能賣給願以超過這產品生產和上市,按其他任何產品通常支付的地租、工資和利潤率,所必須支付的地租、工資和利潤的價格而購買的人。據熟悉交趾支那農事的波佛爾氏說,交趾支那最上等精製白糖價格,通常為每昆特爾三皮亞斯特,合英幣十三先令六便士。那邊所謂昆特爾,合巴黎的一百五十磅到二百磅,平均相當於巴黎一百七十五磅。以英衡計,每百磅約八先令。這與我們從我們殖民地輸入的紅糖或粗砂糖通常支付的價格比較,不及四分之一,與最上等精製白糖比較,價格也不及六分之一。交趾支那大部分農地,是用來生產大多數國民所食的米麥。那裏,米麥和砂糖的價格,也許具有自然的比例,即大部分農地各種作物,自然而然地成比例,使各地主和各農業家,都得到盡可能按通常原始改良費用和每年耕作費用計算的報酬。但我國蔗田殖民地的砂糖價格,對歐美稻田或麥田的生產物價格,卻沒有這種的比例。據說,甘蔗栽培者,常常希望以糖酒及糖蜜兩項,補償所有的栽培費,而從全部砂糖作為純利潤。就我們說,不敢冒昧確認此係事實,設其如此,正如穀物耕作者希望以糠蒿二項,補償其耕作費用,而以全部穀粒作為純利潤。我們常常看見,倫敦及其他都市的商人團體,收買我國蔗田殖民地的荒地,托代辦人或代理人從事改良和耕作,期獲利潤;雖然距離遙遠,而當地司法行政又不健全,不能保障他們的確定收入,他們亦在所不顧。而在蘇格蘭、愛爾蘭或北美產穀區域的最肥沃土地,誰都不想用同一方法來改良和耕作,雖然這些地方司法行政完善,他們可望得到比較正常的收入。

在北美的弗及尼亞和瑪利蘭,由於栽種煙草更為有利,所以,人們情願種煙草,不願種穀物。在歐洲大部分,栽種煙草,也獲得利益,但是歐洲幾乎所有國家,都以煙草為主要課稅對象,而國內要是栽種煙草,對各栽種地征稅,比對輸入煙草課關稅較為繁難,於是大多數地方,竟因此以不合理的命令,禁止栽種煙草。結果,允許栽種煙草的地方,便取得了一種壟斷,而弗及尼亞和瑪利蘭的煙草生產量最大,所以它們雖有若幹競爭者,卻享受這種壟斷的大部分利益。可是,栽種煙草,似不象栽種甘蔗那麼有利。我們從來不曾聽過,居住不列顛的商人,投資改良和培植煙草園。以種煙草發財,由殖民地返國的,也不象由我們蔗島,以生產砂糖發財而返國的那麼常見。從殖民地居民樂於栽種煙草、不願栽種穀物這一事實看來,歐洲對煙草的有效需求,似未全部得到供給,但煙草的供給,也許比砂糖的供給更接近於有效需求。現在,煙草的價格,也許超過煙草產製和上市,按穀田一般支付的地租、工資和利潤率所必須支付的全部地租、工資與利潤,但其超過額必定小於現今糖價的超過額。因此,我國殖民地的煙草種植者,象法國舊葡萄園所有者那樣,都害怕生產過剩。於是,通過議會法會,限定年齡十六歲到六十歲的黑奴一人,隻得栽培煙草六千本,他們認為六千本可出煙草一千磅。他們計算,每個黑奴,除生產這數量煙草外,還能耕作玉蜀黍耕地四畝。道格拉斯搏土告訴我們(我們想他的話未必可靠),他們為防止市場供給過剩,在豐年有時把每個黑奴所生產的煙草,燒去若幹,象荷蘭人把他們所生產的香料燒去若幹一樣。如果維持現今煙草價格,需要采用這種過激辦法,那末,栽種煙草優於栽種穀物的好處,即使目前還多少存在,恐怕不會長久繼續下去。

由此可見,生產人類糧食的耕地的地租,支配著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任何特殊產物所提供的地租,不會長久低於大部分耕地的地租,因為那土地定會立即改為他用;要是任何特殊產物所提供的地租,通常高於大部分耕地的地租,那是因為適合於這產物的土地過少,不能供應其有效需求。

在歐洲,直接充作人類糧食的土地生產物是五穀。所以,除位置特殊外,歐洲穀田的地租,支配所有其他耕地的地租。英國不必羨慕法國的葡萄園,也不必羨慕意大利的橄攬園。因為葡萄與橄攬,如非占有特殊位置,其價值亦須由穀物價值規定,而在穀物生產上,英國土地的肥沃,並不比這兩國土地差得多。

如果任何一個國家國民一般愛吃的植物性糧食,不是穀物,而是另一種植物,並假定在這國家普通土地上,通過和穀田耕作相同或幾乎相同的耕作,所能產出的這種植物量,卻比最肥沃穀田所生產的多得多,那末,地主的地租,換言之,支付勞動工資並扣回農業家資本及其普通利潤後所剩餘的食物量,必然大得多。不論這國家維持勞動的普通工資是怎樣,這較大的剩餘量,總能維持較大的勞動量,而地主因此也就能購買或支配更多的勞動量。他的地租的真實價值,換言之,他對於他人勞動所提供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支配權,必定大得多。

稻田所產的食物量,比麥田所產的大得多。據說,稻田每畝,普通每年收獲二次,每交三十蒲式耳到六十蒲式耳。雖然耕種稻田,通常需要更多的勞動,但其生產量,除了維持勞動以外,還有更多的剩餘。因此,在以米為普通愛好的食物,而耕作者主要也是靠米維持生活的產米國家,地主從這更大的剩餘所得的,比產麥國地主所得的多。在卡羅林納和英領其他殖民地,耕作者一般兼有農業家和地主身分,因此,地租與利潤混淆;當地稻田雖每年隻收獲一次,而當地人民根據歐洲普通習慣,不以米為普通愛好的植物性食物,但都認為耕種稻田,比耕種麥田更為有利。

良好的稻田,一年四季都是沼澤地,而且有一季充滿著水。它不適宜於種麥,不適宜於作牧場,不適宜於作葡萄園,實則除種稻外,不適宜於栽種任何對人類有用的植物性食物。而適於那些用途的土地,也不適宜於種稻。所以,即在產米國中,稻田的地租,不能規定其他耕地的地租,因為其他耕地不能轉為稻田。

馬鈴薯地的產量,不亞於稻田的產量,而比麥田的產量大得多。一畝地生產馬鈴薯一萬二千磅,並不算怎麼優異的產量,一畝地生產小麥二千磅,卻算是優異產量。誠然,馬鈴薯所含水分很大,從這兩種植物所得的固體滋養料,不能與其重量成比例。但是,從馬鈴薯這塊根食物的重量中,即使扣除一半作為水分——這是很大的扣除——,一畝地的馬鈴薯,仍有六千磅固體滋養料,仍三倍於一畝麥地的產額。況且,耕作一畝馬鈴薯的費用,比耕作一畝麥地的費用少,而就麥地在播種前通常需要的犁鋤休種說,所費就超過栽種馬鈴薯的鋤草及其他特殊費用。所以,這塊根食物,如果在將來成為歐洲某地人民的普通愛好食物,正如米在一些產米國家成為人民的普通愛好食物那樣,使得栽培馬鈴薯的土地麵積在全耕地中所占的比例,等於現今栽種小麥及其他人類食用穀物的土地麵積在全耕地中所占的比例,那末同一麵積的耕地必能養活多得多的人民。而且,勞動者如果一般都靠馬鈴薯過活,那末在生產中,除了扣回耕作資本及維持勞動外,還有更大的剩餘。這剩餘的大部分,亦將屬於地主。人口就會增加,而地租也會增高,大大超過現今的地租。

凡適於栽種馬鈴薯的土地,亦適於栽種其他一切有用植物。假如馬鈴薯耕地,在全部耕地中所占比例,和今日穀田所占比例相同,那末馬鈴薯耕地的地租,就將象今日穀田地租那樣,規定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

我們聽說,蘭開夏某些地方認為,勞動人民吃燕麥麵包,比吃小麥麵包,肚子更飽。而在蘇格蘭,我們也聽到同樣的話。我們對於此種傳聞,總覺有點疑問。吃燕麥麵包的蘇格蘭普通人民,一般地說,不象吃小麥麵包的同一階級英格蘭人民那麼強壯,那麼清秀;他們既不象英格蘭人那麼起勁地工作,也不象英格蘭人那麼健康。由於在這兩地上流人中間沒有這種差異,經驗似乎告訴我們,蘇格蘭普通人民的食物,沒有英格蘭普通人民的食物那麼適合於人類的體質。但就馬鈴薯說,情形卻完全兩樣。倫敦的轎夫、腳夫和煤炭挑夫,以及那些靠賣淫為生的不幸婦女(也許是英國領土中最強壯男子和最美麗女子),據說,這些人的大部分,來自一般隻馬鈴薯為食物的愛爾蘭最下級人民。馬鈴薯提供最明確的證據,證明它含有營養素,而且特別適合於人類的體質。

馬鈴薯很難保存一年,而且不可能象穀物那樣貯藏二三年。不能在腐爛以前賣出的恐懼,使人不想栽種馬鈴薯,而在任何大國,馬鈴薯不象麵包那樣,成為各階級人民的主耍植物性糧食,這也許是一個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