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世界市場上存在著各種動蕩,但世界市場仍在擴大,國際貿易在不斷發展。國際貨物貿易額從1950年的607億美元增長到1996年的51000億美元,增長84倍。世界貨物出口貿易增長率1950-1960年為6.5%,1960-1970年為9.2%,1970-1980年為20.3%,1980-1990年為6.1%,1990-1995年為8%。而且,世界貨物貿易量年增長率一直高於世界商品生產和世界國內生產總值量的增長率。1990-1995年間,三者量的增長率分別為6.0%、1.5%和1.0%。其主要原因是戰後第三次科技革命,國際分工的深化,資本國際化進程的加快,交通通訊工具的進步和各種新的貿易方式的出現。世界市場的波動性給世界各國企業進入市場帶來風險;世界市場在波動中發展又給各國企業進入市場增加了可能性。
二、世界市場在全方位開放的同時,集團化趨勢在發展
世界市場的全方位開放有三層含義:其一是指市場大門對每一個國家都是開放的,任何國家都可以進入市場;其二是指市場對於任何從事製造業、服務業和其他行業生產的廠商都可以在這個市場找到自己合適的地位;其三是指世界市場對任何商品和勞務都不懷有偏見,它們都可以進入市場進行交換。
但是,世界市場也有對後來者不利的因素,集團化趨勢即是其中之一。集團化趨勢在世界市場中有兩種表現:一是國家的集團化,如歐洲聯盟、美加自由貿易協定等;二是企業跨國結成集團的趨勢。國家集團化的特點是內部實行貿易自由化,對外統一排斥、限製外國商品的進入,並與某些集團外的國家結成特殊夥伴關係,如歐洲聯盟和非加大發展中國家集團的關係。企業集團化的特點是交易市場內部化、技術轉讓內部化等等。這種集團化使後來者被排斥於平等交易之外,企業集團化使後來者要麼被擠出市場,要麼作為集團的附屬而進入市場。
三、世界市場有很大的盲目性,但國際協調已開始介入
當今,國際市場的運行基本上是建立在生產資料私人占有的基礎上,資本主義經濟規律仍然發揮著主導作用,整個市場具有無政府主義的特點,即私人企業有經營決策權,生產什麼,生產多少,到哪個市場去實現,仍然是個別企業的個別行為。這種私人企業決策的分散化,造成了世界市場具有較大的盲目性,各國廠商對於市場未來的難以預測,加劇了這種盲目性,使國際市場變得更加難以琢磨。
另一方麵,由於戰後發達國家中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長足發展,使它們在對國內社會經濟生活進行幹預的同時,開始對自己的對外經濟貿易關係予以調節。它們一方麵以諸如一體化、多邊協定、國際經濟組織政府首腦定期會談等形式為商品交換、資本和勞動力的流動創造較為有利的外部條件,同時又以國家的力量執行限入獎出的各種政策措施。
世界市場的盲目性和國家調節的加強,增加了進入市場的風險與難度。
四、世界市場上激烈的競爭與很強的壟斷性並存
競爭是世界市場的本質之一,各國廠商為使自己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站住腳,使生產中耗費的物化勞動、活勞動得到補償,利潤得以實現,激烈地進行著競爭。市場決定著企業的生死存亡,“優勝劣汰”是國際市場的競爭準則。
國際市場存在激烈競爭的同時,卻又有著很強的壟斷性,不少產品的市場實際上是被為數不多的幾家大公司所壟斷、所左右,其他廠商因無法與之抗爭,多數情況下隻能服從於這些“大亨”企業所限定的市場價格,如國際六大糧商控製著世界穀物貿易,五大金商控製著世界黃金市場,等等。
五、世界市場上的替代性與相關性並存
世界市場上存在這樣的規律:在使用價值(用途)相同或類似的情況下,廉價商品將排擠價格昂貴的商品並取代它;優質高價的商品會取代低質廉價商品;具有特色能夠反映個性的商品將取代大路貨;使用方便操作簡單的商品會取代操作複雜的商品。另外,在國際市場上,製成品交易取代著初級品而主宰著國際交易;初級產品交易中,能源產品、稀有金屬的交易取代了其它初級產品交易而居主導地位;無形產品交易異軍突起(專利、工藝、技術秘密),在世界市場中嶄露頭角,有可能在下個世紀世界市場舞台上唱主角;等等。除了替代、取代的因素外,世界市場中還存在著相關的因素。例如,增加汽車進口,汽油的進口就必然增加;地毯進口增多了,吸塵器的進口也就不可避免了;大量出口錄相機會帶動錄相帶的出口;等等。
世界市場上的替代性與相關性使各國企業受到挑戰,同時也提供了機遇。
六、世界市場上商品的相對過剩和結構性的供給不足並存
世界市場上大多數商品在多數時間裏,總是處於相對過剩狀態,尤其是那些壟斷性較低、多數發展中國家都能生產的某些初級產品和勞動密集型產品更是如此。於是,如何擁有更多的消費者,最大限度地占有市場份額,驅使各國企業采取各種方式進行角逐,使經營的方式、銷售手段、獲利方法多樣化。
在世界市場上存在著商品過剩的同時,卻又存在著結構性的商品供給不足,使一些產品在世界上供不應求,這種情況促成了國際投機的加劇和價格波動。
世界市場的相對過剩使競爭加劇,尤其是那些經濟發展水平相近、生產結構相似的國家間,競爭更趨緊張。世界市場結構性的供應不足為各國企業進入市場提供了機遇。
進入世界市場的途徑
一、進入世界市場的準備工作--市場分析
(一)了解市場環境
包括以下內容:
1.經濟因素。即進入市場的國家、地區經濟發展的程度與水平。
2.政治因素。即該國政體、政府機構、社會性質,是否與他國在經濟上結盟。
3.文化因素。諸如宗教差別、信仰、教育文化水平、社會風俗習慣等。
4.社會因素。即該國辦事效率、工會組織、政府穩定狀況等。
(二)確定進入市場的目標
包括以下內容:
1.商品進入哪個國家或地區;
2.商品進入哪一個消費者階層;
3.進入市場的範圍。
(三)分析市場的動向
包括的內容有:
1.供貨能力;
2.需求數量;
3.麵臨的競爭對手;
4.發展趨勢。
二、確定進入世界市場的方法
企業進入世界市場,大約要經過三個階段,即產品出口階段、國外生產階段和跨國企業經營階段。
(一)產品出口階段
一般是先間接出口,即通過代理人出口。其好處是投資少,風險小。缺點是需拿出傭金,容易被中間商控製和壟斷。待間接出口到一定階段,取得經驗,就轉為直接出口,即甩開中間商,直接進入市場。直接出口方式包括:在國外設立經銷點;設立分支機構;派推銷人員到國外推銷。其優點是直接麵向市場,能及時了解、掌握市場信息,獲得較多利潤。缺點是投資較多,遇到的風險大。
(二)到國外生產階段
企業到國外生產時,可以采取的方法很多,一般采取以下三種方法:
1.合資企業
合資企業是指外國和國內投資者之間為了從事商品生產或其他經營活動(如建築或提供技術服務)而成立一個新的公司所作的安排。
締約各方談判公司章程及各締約方投入合資企業的股金。新建公司實體通常由董事會控製,董事會成員由股東按照資本投資中的股份數委任。
在大多數情況下,投資者都要謀求在合資企業中掌握多數股權以便最大限度地控製企業經營和獲取最大的利潤分成。控製程度高低的談判將圍繞投資者和當地合股人準備向企業投入資本而進行。在建立的合資企業中,保障每個股東在企業政策和管理中享有互相商定的控製權以及在公司盈虧中應有的份額。
大型或複雜的合資企業可以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的股東。
2.國際分包
在國際分包安排中,外籍或外國控製的承包商將其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給承包商。所生產的產品發運給承包商用以組裝成最終產品;若是成品則由承包商去銷售。在此類業務中,產品按照承包商規定的條件和規格進行生產並由其控製。分包商從承包商那裏獲得關鍵加工技術、機器、設備、質量管理的儀器,提供單證、技術人員培訓和管理方法的幫助。製訂分包合同時要談妥上述各種投入的方式。合同條款可能規定承包商提供或資助分包商所需要的機器和技術設備。
3.按照許可製造
按照這種安排,產品製造權是通過“許可協議”從外國專利(或股權)持有人獲得的。外國持有人(許可人)給予買方(被許可人)該產品的製造和在當地市場及指定的出口市場銷售的專有權。根據許可協議,被許可人通常以支付專利權使用費的形式購買製造權。專利使用費可按總銷量一個固定百分比計算(按出廠價),也可以對每生產一個按一個特定金額計算。和國際分包一樣,許可人通常承擔提供為開始生產及維持生產所必需的全部相關技術、設備以及技術谘詢投入。
通過上述方式在國外生產,其好處是:可以占領一定的市場;加強與國外的金融聯係;轉移本企業已經成熟的工藝、技術和產品,延長企業生產的產品壽命周期,使那些在本國已過時的產品,在相對落後的國家與地區找到新市場。
在這個階段的後期,一旦企業開始在幾個國家和地區建立起生產基地,並從這些基地向世界市場供應商品時,對這些企業統一管理,綜合計劃,就成為企業的重大問題,需要進行跨國經營。
(三)跨國企業經營階段
1.跨國企業經營的特點
一國企業開始在全世界範圍內計劃、組織並管理其國際性生產時,它便進入了跨國企業經營階段。其特點是: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設有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從事國外生產、銷售活動;總公司對子公司具有直接控製能力;經營戰略和目標是以跨國界、跨民族、全球,即以全球為出發點考慮全企業的經營管理。這時,企業的經營管理者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諸多子公司之間的跨國業務的協調上,把國內的生產僅作為世界性經營的一部分,力圖通過各種要素在跨國企業內部各子公司間的調動,取得國際分工的更大效益。
2.跨國企業經營的類型
跨國企業進行國際性經營的目的,可有以下幾種類型:
(1)為獲取本國供給不足的資源,如各種礦產、能源等;
(2)繞過各種障礙,擴大市場;
(3)打進經濟貿易集團內部,就地生產,就地銷售;
(4)為延長本企業主要產品的生命周期,調整和優化生產結構;
(5)吸引利用當地的技術、管理和資金;
(6)控製和壟斷某個國家、某個地區或某種產品的市場等。
(四)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的利益
1.可以從各方麵拓寬與外界的聯係,找到有助於企業發展的新途徑;
2.可以拓寬引進外資的途徑,彌補本企業資金積累的缺口;
3.可以加速引進所需的技術設備、專利工藝、技術訣竅等的過程;
4.可以引進先進的管理經驗和管理技術;
5.企業在進入國際市場的過程中能夠大大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能力。
三、世界市場上交易達成的標誌
合同是世界市場上交易達成的標誌。
(一)合同的定義、訂立
合同是世界市場上交易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一項有約束力的協議。合同構成的要素是:有能力的交易雙方當事人;標的(買賣的商品);意思一致;義務的相互性。在所有法係中訂立合同的原則是:要約人必須作出一項要約;受要約人必須接受該要約。
(二)合同的類型
1.國際商品銷售合同
2.輔助合同
一筆與貨物有關的交易,除基本合同外,還會有一些輔助合同。諸如:
(1)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以安排製造貨物必需的資金融通;
(2)與出口信貸保險機構簽訂合同,以安排出口信貸保險;
(3)與銀行就信用證或帳單托收訂立合同,以安排交易單證的傳遞;
(4)與運輸代理行或運輸公司簽訂合同,以安排貨物的運輸;
(5)與保險公司訂立合同,以安排貨物的保險。
3.對等貿易中的各種類型的合同
(1)易貨合同。即簡單的交換貨物的合同。
(2)轉手合同。以不可兌換的貨幣購買貨物,而又以可兌換貨幣將貨物銷售出去。
(3)抵消合同。出口商承諾從一市場購買貨物,並向該市場作一筆平衡銷售。這裏存在兩個不同的合同,第一個合同以第二個合同為條件,兩個合同的貨款互相抵消。
(4)回購合同。要求工業工廠或設備的買方向賣方提供一定比例的產品以代替購買工廠或設備的價款。
4.租賃合同
此合同係指某一財產的所有人或出租人,把財產的獨家使用權讓給另一人,即承租人。但租賃的財產的所有權不從出租人轉移給承租人。
租賃合同的基本目的是財產的租賃。有些合同規定承租人有購買有關財產的選擇權或權利。購買租賃財產的選擇權必須事先達成協議。租賃合同多用於諸如飛機、船舶等昂貴設備的交易中。
5.代理協議
許多出口商不能在國外設立自己的銷售機構,而必須通過代理商、經銷商或其他代表進行工作,兩者之間通過代理協議進行。在擬訂代理協議書時,下述內容由雙方同意接受或拒絕。其內容包括:說明協議的當事人(名稱、地址);協議的目的;對代理項目即有關貨物的說明;所轄地區;委托人的責任;代理商的責任;例外、保留或限製;委托人報價的方法,所用貿易術語;代理商購買及銷售方法;寄售貨物;保持在代理商區域內的存貨與備用品;電報費;人力不可抗拒;選擇或非約束性條款;傭金;代理商帳卡;超價解決辦法;推銷費用及負擔方法;代理商寫定期報告;未獲委托人的同意,代理商不得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抵押等的一般性條款;代理商的期限;對違反協議的處理方式;協議和仲裁所應遵守的法律;協議的利益及義務,除簽約雙方共同同意外,不得加以轉讓。
6.工程合同
在國際上,隨著承包工程活動的開展,已出現了幾種類型的合同,如建築合同、設備交付及安裝合同、交鑰匙合同、產品到手合同(是承包人的責任延續至工廠以一定的生產能力營運時為止的交鑰匙合同)。
7.外資與合資企業協議
有關外國投資的協議通常由幾項彼此相關的合同構成。主合同可能是一項合資企業協議。其他協議可能涉及諸如新公司的成立、技術轉讓,以及為履行主合同而必不可少的其他事項。
8.技術轉讓協議
根據這些通常被稱為許可協議的協議,商標、專利或技術訣竅的所有人準許他人使用其商標、專利或技術訣竅。許可協議經常構成合資企業協議的一部分,有時也成為工程合同的組成部分。
9.運輸合同
如果貨主想把貨物交付給海外買主,他必須與某個船東訂立一份海運合同,向其支付酬金(運費)。貨主成為“托運人”,船東成為“承運人”。
出口商也可以使用運輸代理人訂艙;船東可以使用裝貨經紀人為其船舶攬貨。
10.國際保險合同
貨物運輸過程中存在很多風險,包括火災、風暴、碰撞、偷竊、滲漏及爆炸。在運輸的各個環節,對運往另一國的貨物均應對丟失或損壞進行保險,以便不論使用何種運輸方式,買賣雙方均不受損失。故需訂立保險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