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今取之既不以其道,至於任人,又不問其德之所宜,而問其出身之後先,不論其才之稱否,而論其曆任之多少。以文學進者,且使之治財,已使之治財矣,又轉而使之典獄。已使之典獄矣,又轉而使之治禮。是則一人之身,而責之以百官之所能備,宜其人才之難為也。夫責人以其難為,則人之能為者少矣。人之能為者少,則相率而不為。故使之典禮,未嚐以不知禮為憂,以今之典禮皆未嚐學禮故也。使之典獄,未嚐以不知獄為恥,以今之典獄者,未嚐學獄故也。天下之人,亦已漸漬於失教,被服於成俗,見朝廷有所任使,非其資序,則相議而訕之,至於任使之不當其才,未嚐有非之者也。且在位者數徙,則不得久於其官,故上不能狃習而知其事,下不肯服馴而安其教,賢者則其功不可以及於成,不肖者則其罪不可以至於著。若夫迎新將故之勞,緣絕簿書之弊,固其害之小者,不足悉數也。設官大抵皆當久於其任,而至於所部者遠,所任者重,則尤宜久於其官,而後可以責其有為。而方今尤不得久於其官,往往數日輒遷之矣。

取之既已不詳,使之既已不當,處之既已不久,至於任之則又不專,而又一二以法約束縛之,使不得行其意,臣固知當今在位多非其人,稍假借之權,而不一二以法束縛之,則放恣而無不為。雖然,在位非其人,而恃法以為治,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即使在位皆得其人矣,而一二以法束縛之,不使之得行其意,亦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夫取之既已不詳,使之既已不當,處之既已不久,任之又不專,而一二以法束縛之,故雖賢者在位,能者在職,與不肖而無能者,殆無以異。夫如此,故朝廷明知其賢能足以任事,苟非其資序,則不以任事而輒進之,雖進之,士猶不服也。明知其無能而不肖,苟非有罪,為在上者所劾,不敢以其不勝任而輒退之,雖退之,士猶不服也。彼誠不肖而無能,然而士不服者何也?以所謂賢能者任其事,與不肖而無能者,亦無以異故也。臣前以謂不能任人以職事,而無不任事之刑以待之者,蓋謂此也。

夫教之、養之、取之、任之,有一非其道,則足以敗亂天下之人才,又況兼此四者而有之?則在位不才、苟簡、貪鄙之人,至於不可勝數,而草野閭巷之間,亦少可任之才,固不足怪。詩曰:“國雖靡止,或聖或否。民雖靡,或哲或謀,或肅或艾。如彼泉流,無淪胥以敗。”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