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春風何處吻薔薇(2 / 3)

此刻想來,當時偏激的心態似乎有點過分,但確實——“唔。”含糊地肯定了。

“因為喜歡才堅持某件事,和因為始終咬牙堅持著某件事而最終喜歡上它,我認為這兩種心態是同樣值得尊重的。正是你浪費在它身上的時間,使它如今對你而言變得珍貴,這不也挺好的嗎?”

真不愧是中文係出身的輔導員,講起大道理來一套一套的。司南耷拉下眼皮嘀咕著,夏蒙聽清了,笑出聲來:“之前送你的薔薇,長得怎麼樣了?”

司南短促地“啊”了一聲。她把它們插進水瓶後就丟在陽台上了,再沒管過它們的死活。被夏蒙突如其來的一問,她有點心虛。

“野薔薇是種很奇怪的植物。和薔薇不一樣,當然與嬌弱的水蓮花更不同。性格強韌,喜歡長在路邊,但要說它是野花,好像也不對——畢竟比起普通的野花來,野薔薇還是太漂亮招搖了。耐陰耐寒,對土壤的要求也不高,通常隻要給它足夠的光,它就能活得很好。”

夏蒙頓了頓。

“比起麻煩的水蓮花來,野薔薇不是更討人喜歡嗎?”

“這是在說教?”

“不。”夏蒙略微弓起背,將手肘撐在膝蓋上,一手支著下巴。眼底笑意裏分明浮出一點狡黠的光,“隻是想傳達一下我的喜好。”

本以為是個脾氣溫暾的老好人,沒想到也有腹黑狡猾的一麵。

離開醫院時已是午夜兩點,不管司南怎麼搖頭擺手,夏蒙還是執意將她送到了公寓樓下。站在樓道前,司南莫名的有點尷尬臉紅。匆忙向夏蒙道謝並說了晚安,她一頭紮進樓道。噔噔噔衝上三樓,進門便直奔陽台,但蹲著好一會兒才敢探出頭去。路燈下已經沒有人,昏黃燈光代替月光空虛地灑落一地。司南鬆開長長屏住的一口氣,腳有點發軟,索性盤腿坐在了陽台地板上。

一抬眼就看到了被她遺忘的花朵們。

那些小小的薔薇,在被她忘記的地方竟然兀自長得生機勃勃。

一早去學校,剛進校門就聽到了勁爆新聞。

剛剛恢複單身的工藝設計係的某某,和繪畫係的某某,他們正式開始交往啦!

兩人都是校內風雲人物,眾人在為自己痛失良機而捶胸頓足的同時,也不得不感歎這真是般配的一對。

從熟悉的名字第一次闖進耳中開始,司南心中便警鈴大作。但大家不至於如此無聊吧?懷著僥幸心理往係裏走,一路經受目光洗禮硬是佯作無視。

然而這可憐的小小結界在她踏進工作室的一刻土崩瓦解。

“司南來啦!”

“眼睛紅紅的,肯定哭了通宵沒睡。”

“啊怎麼受傷了啊——該不會想不開——”

比起真心同情,顯然是看熱鬧的成分更多。

“剛剛恢複單身的某某”,不巧正是她前男友。司南歎了口氣,索性專心扮演起因情傷而自閉的可憐少女,徑直走到自己座位前。她沒想到的是,連難得來工作室巡視的導師也特地轉到她麵前:“你還年輕,早些經曆人生的風雨是好事……別因此而影響了期末作業哦。”司南拿鑿子的手一抖,愣是把人像的鼻頭鏟了一塊下來。

很鬱悶。

非常鬱悶。

這心塞的情緒一直持續到午休時間。同學們推推搡搡地簇擁過來,問她要不要一起去食堂。司南搖頭拒絕,忽然想起自己的木材還擱在花店裏。

幹脆揮揮衣袖早退。

雕塑係位於繪畫係和工藝設計係之間,半路與風口浪尖的人物迎麵撞了個正著。

前男友遙遙看見她,臉上浮現出尷尬的神色,牽著身邊人的手略鬆了鬆,扭頭就想避開。女生卻更緊地挽了過來,仍是嫻靜柔和的笑容,姿態卻很堅定:“不打個招呼嗎?”

輕盈裙擺在午後的風中揚起漂亮的弧度。

司南忍不住背過手,把掌心的木屑在陳舊牛仔褲上用力蹭了蹭。

那樣堅定的、示威一般的姿態。司南知道這或許是自己略顯小人之心的揣度,但還是按捺不住厭惡感。夏蒙正忙著一份婚禮的訂單,聽到司南的嘰嘰咕咕,他低低一聲:“噗。”

“哪裏好笑了?”司南怒了。

“一看你就不是會做那種事的人。”

“必須不會啊!”

“但你要知道,很多時候,‘喜歡’是一種很扭曲的感情。”夏蒙把新娘捧花和緞帶遞到她手裏,努努嘴示意“幫忙”,“有許多的‘喜歡’,是要通過嫉妒去確認的。她會向你示威,隻能說明她是真的很喜歡你的前男友,還有,你的存在讓她感覺到不安了吧。”

司南一邊嫻熟地紮緞帶,一邊嗤笑:“讓她不安?開玩笑——我是被甩掉的一方。”

“那麼,你還喜歡他嗎?”

司南被問住了。

交往三年之久,臨別時竟沒有多麼深厚的感情。這些天來,比起分手,反而是期末作業的選題更讓她揪心苦惱。話說回來,當初兩人究竟是怎麼交往起來的來著?

似乎是對方先來告白。

然後呢?

她懵懵懂懂地,稀裏糊塗地默許了,之後就在一起了。

還喜歡他嗎?

或者應該問——

“真的喜歡過他嗎?”

見司南默然半晌,夏蒙揚起嘴角,屈指彈醒她。司南哀叫著捂住額頭,目光剮向凶手。夏蒙沒事人似的繼續笑,換了話題:“話說回來,你的期末作業,選題還沒定好?”

司南臉上糾結的神色更甚了。

“悶在屋裏鑽牛角尖也不是辦法。朋友這周末在木馬亭有場演出,一起去看看吧。”夏蒙從她手裏接回捧花,“說不定能得到什麼新的靈感。”

第一次單獨相約外出——司南竭力命令自己不要多想,但“約會”二字還是點綴了粉紅花朵,猶如兩百瓦的大燈泡般在她腦海中光芒閃爍。

夏蒙幫司南把木材扛去工作室。大家陡見本應躲在牆角黯然舔傷的女配角身邊忽然又多了個人,長相竟還頗英俊、一點也不輸原先那個,霎時又亢奮地激動起來。

“新男友嗎?很帥呢。”紛紛湊到她跟前,兩眼發亮,“難怪了分手也不見你傷心呢。”

完全忘了她們前日剛把她手肘膝蓋的傷口歸結為“因被拋棄而自暴自棄”。

司南嚇了一跳,趕忙回頭看教室門口。還好夏蒙已經離開,她鬆了口氣:“別亂說啊,不是男朋友。”

大家顯然不信。

司南張了張嘴,卻憋不出更多言辭來。事實上她自己也未認真想過,夏蒙對她而言意味著什麼呢?自然還算不上摯友。可又不是陌生人,她甚至偶爾會有種兩人熟稔已久的錯覺。

究竟意味著什麼呢?

“心靈之友”——之類的吧?司南隨便塞了個答案給自己,將這問題含糊帶過了。

早春午後,木馬亭劇場門前簇滿預祝公演成功的花籃,姹紫嫣紅煞是壯觀。司南忍不住感歎:“真厲害……”翻了翻活動宣傳冊,問,“是什麼樣的演出?”

休息日的夏蒙,其實也沒怎麼格外打扮,隻不過換了身更休閑的衣服、劉海兒隨意地滑下來覆在額前,就讓司南在甫見麵時心跳狠狠亂了幾拍。感覺到周遭女孩子們投來熱烈的視線,她默然縮起脖子。

“簡單說就是給默片配音。不過和配音演員又不太一樣。”

他們進場有些晚了,夏蒙道“結束後再去後台打招呼吧”,拉著司南在前排坐下。全場燈光暗下,司南感覺到夏蒙握住她左腕的手鬆開並收了回去。

不知為何,心頭有種難以言喻的酸澀緩慢浮了上來。

咕嘟。

然後“啪”地,在水麵迸裂開來。

演出片目是《The Gold Rush》。大提琴現場演奏配樂,演出者不過兩人,年長的男性和年輕女生完成了片中包括旁白在內的所有角色,看到最後,司南甚至忘記這部片子原本是默片——聲音的感染力實在非同一般。

台上那年輕女孩子一身純白燕尾服,頭發高高束起、露出飽滿光潔的額頭,很英氣幹練的打扮。她在舞台那唯一一束微藍的燈光下略仰起頭,全神貫注地望著投影屏,目光虔誠而熱烈。

明明是藏身於暗處傳達聲音的人。但那一刻司南有種錯覺,她本身站在舞台邊,就已是發光體。

司南翻了宣傳冊才知道,原來台上的兩位是父女搭檔。

演出結束,全場掌聲雷動。夏蒙帶司南去後台,那女生正在接受雜誌采訪。眼角餘光瞥見夏蒙,她一下子樂了,跟記者說了句什麼,然後起身大步走過來:“你還真來了!”夏蒙笑笑,“怎麼能不捧場。”女生一拳打在他肩膀上,扭頭看向司南,露出好奇的眼光:“這位是?”

司南連忙自我介紹。女生很開朗隨和:“夏蒙的朋友啊?我叫朝樂,P大中文係博一,也是夏蒙在戲劇社時的前輩。”她眨眨眼,“木雕啊,真厲害……哎,能不能雕點什麼小東西送我?”

“朝樂。”夏蒙試圖阻止她。女生不高興地哼:“小氣!”轉身攬住司南,“好不好嘛?”司南隻好點點頭,對夏蒙說:“沒關係的。”從隨身帶的工具盒裏拿出工具和材料,利索地雕出一朵小花。

這對她而言不過是基本功。構圖什麼的都沒想過,下手便已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