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知情權與隱私權的界限
知情權是民眾了解知曉有關自身利益的各類大至國家內政外交,小至社會運行的基本信息,從而使民眾的主張、表達和聲音得以實現和得到尊重的權利。隱私權是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利用或公開的人格權。③
媒體的基本屬性要求在新聞報道中滿足公眾的知情權,而法律同時也限定公民的隱私權需要得到必要的保護。在性犯罪報道中,公眾知情權和當事人的隱私權往往存在相悖的情況,對知情權的過度追逐會侵害隱私權,而對隱私權的濫用也會影響公眾知情權的實現。
因此,在性犯罪報道過程中,媒體既要冒著侵犯當事人隱私權的危險進行事件披露,同時還要承擔無節製的公眾知情權對於新聞倫理的侵犯。隻有把握二者之間的度,在法律許可範圍內進行正當的新聞操作,才能使媒體在合理滿足公眾知情權的同時,不至於倫理失範。
性犯罪報道的修正建議
麵對新聞媒體的倫理失範行為,許多專家學者和新聞人都提出了一定的規範準則。相較而言,英美新聞界在犯罪新聞報道中有較為完善的規範機製。比如美國KVUE電視台在1996年開始施行對犯罪、暴力新聞的“放行準則”:是否有必要采取行動;是否有直接危險;是否對兒童造成危害;是否對防止犯罪有益。隻有新聞滿足這幾項原則,方可播出。
筆者認為,規範我國性犯罪報道,可從以下幾點入手:
1.提高新聞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
在性犯罪報道中,新聞記者應充分認識到“把關人”的身份,務必保證信息的正確性和公正性。在具體的性犯罪案件中,新聞記者應堅持客觀立場,以觀察者和敘述者的身份進行報道,而不是以審判者和斷案者的身份進行主觀判斷。此外,新聞記者應加強法律素養,隻有熟悉憲法、刑法、民法中相關法條與法理,才能更加客觀地運用規範化法律用語和法理邏輯進行報道。
2.把握性犯罪報道的“度”
性犯罪報道的“度”,是指新聞媒體應該在具體的報道內容、報道形式、篇幅大小、報道數量等方麵有合理程度的把握。性犯罪報道是犯罪報道中最為敏感和特殊的報道,為了滿足公眾的知情權、體現新聞價值,新聞媒體進行適當的新聞報道和信息披露是可以的,但這種披露不能以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為代價。在有關部門的協助下,新聞媒體對於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可以進行適當披露,如披露施害者的體貌特征,對公眾提出預警,並呼籲公眾舉報。這樣不僅能協助辦案,還能夠合理地減少公眾的恐慌心理。
3.報道展現形式的“組合拳”策略
性犯罪報道有很強的策略性,媒體要學會打“組合拳”。在報道策略上,媒體可將重點放在對案件偵破結果和對犯罪嫌疑人的懲罰上,而減少對犯罪過程和細節的描述;在消息發布策略上,新聞媒體可以受眾需要為基礎,分層次、分階段地進行相關信息的選擇性披露,而不是僅僅止步於對性犯罪事件的描述性報道上。在報道內容上,媒體可以采取組合型策略,以新聞配發評論的方式,對性犯罪事件的內在誘發機製和引起的社會問題進行深度剖析,引導公眾思考並形成輿論熱點,促進問題的理性、合理解決。
4.以“問題意識”向深度報道轉型
新聞報道過度追求眼球效應,以低俗換取關注,不利於媒體的專業化發展,也不利於媒體的長遠發展。在性犯罪報道中,媒體應當樹立“問題意識”,重視新聞事件與社會、新聞事件與人之間的關係。通過搜集報道事件的相關資料和實地調查,對事件深層次的問題進行分析,對其社會意義進行探討,引導公眾辨析探討,以最終起到鞭撻犯罪、預防犯罪的社會效果,為社會傳達更多理性的“正能量”。
注釋:
①【德】漢斯·約阿希姆·施奈德著,吳鑫濤馬君玉譯:《犯罪學》[M],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631頁
②張鴻巍:《刑事被害人保護問題研究》[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168頁
③朱國平:《媒體良心、新聞倫理與監督權——從英國〈世界新聞報〉竊聽電話醜聞事件說起》[J],《中國記者》,2011年第9期
(作者單位:半島都市報;中國政法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