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能源的結構與布局特征(1 / 3)

我國能源的結構與布局特征

1·能源結構優化趨勢

我國是世界主要的能源儲藏、生產、消費大國之一。建國以來的能源曾是“自給自餘”。所以直到1991年,全國能源的年總生產量都是略高於年總消費量的。可是近期來,由於國民生產總值的迅速增長,人民對現代化生活的迫切企求,使能源消費量的增速高於生產量。從1992年開始,能源總消費量(折算為10.9億噸標準煤)首次超過了總生產量(10.7億噸標準煤);以後缺口增大,1994年(折算7億噸標準煤);以後缺口增大,1994年(折算為標準煤)是消費11.7億噸和生產11.2億噸;估計今後仍沿著這一趨勢發展。怎樣解決這一問題呢?除了經濟政策上的把三個“一”(即國內資源、國內資金、國內市場)轉化為三個“二”(即國內外兩種資源、資金、市場)外。在能源結構與布局上適度調整,也是重要措施之一。

我國直到1995年,在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仍為約占73%,石油僅占20%,其餘是水能、天然氣和核能;這同世界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石油約占40%,天然氣23%,煤27%,核能7%,水電3%,很不相同。消費受生產、運輸和貿易的製約。生產又受資源與市場的製約。我國煤炭儲量很大,石油資源有待於勘探的加強,天然氣和核能的利用起步較晚,使我國要適度改變能源消費結構有一定艱巨性。

石油的單位熱值,每公斤約10000~11000大卡,優於標準煤的7000大卡(我國所產原煤每公斤5000大卡);石油可用於內燃機,可用管道運輸,較之固體的煤運輸方便得多;加上石油燃燒時所產生的汙染要少於煤炭,天然氣更是清淨能源,所以人們都把以油、氣為主的結構稱為優化結構。近期來,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已列為我國能源工業的發展目標之一。那末,是否能有所進展呢?還得從我國主要能源種類的儲、產布局來分析。

我國煤炭的儲量是很豐富的,可采年限很長,增產也很快。如1995年產原煤12.98億噸,為1980年(6.2億噸)的1倍以上。預計到2000年,還可增為14億噸。可是,原煤的保有儲量雖有9540餘億噸,但工業儲量僅占37%左右。經濟可采儲量和近期可供建井儲量比例更低。所以產量的增加還是得來不易的。對寶貴的“建井儲量”決不宜過於強化開采。

我國石油的探明可采儲量約32餘億噸,位列世界第10,但人均擁有量不足3噸。從1978年始,年產原油就超過1億噸。截至1993年底我國曾出口原油約3.5億噸,創彙500多億美元。但近年來,國內用油量激增,而石油生產的增速不大。例如1995年全國原油產量1.49億噸,位列世界第5,但僅比1980的產量(1.06億噸)增加41%左右。預計2000年產量將為1.55億噸,僅增4%左右,而預測那時我國對石油的需求量將達2.1億噸,缺口約5500萬噸。

事實上,當前我國石油(包括原油與成品油)的進口已大於出口。如1995年進口石油3149萬噸(內原油1709萬噸、成品油1440萬噸),出口石油2298萬噸(內原油1884萬噸,成品油414萬噸)。兩者相較,淨進口石油851萬噸。由於國內石油求過於供,價格上升;國際石油供過於求,價格趨低。所以進口石油,以載能於工農業品來供應國內外市場,從經營學上說還是很有利的。這樣也能彌補我國能源生產和消費之間的缺口。

我國的天然氣生產長時期未受重視。但近期來加強了勘探和開發,產量增幅大於石油。如1995年產氣174億立方米,為1982年(142億立方米)的123%。2000年預計可產250億立方米,可比1995年增長44個百分點。再加上我國水電、核電建設的進展。因此,預測到2000年我國一次能源的消費結構中,煤炭將下降到69%,石油上升為22%,天然氣占4%,其餘5%為水電、核電等。在這一轉變過程中,沿海的一些城鎮,優質能源占有消費結構中的更大比例,甚至超過煤炭,應視為可喜的現象。因為這一結構的調整,可直接提高能源利用效益,間接降低產品成本;可達到能源開發與環境治理同步的目的。並減少固體煤炭對運輸的壓力,可以說是當前“能源—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