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紀律和法律規範的途徑和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我們除了可以在學校裏係統學習法律知識外,還可以通過就業實習、崗前培訓及報紙雜誌、因特網、工作實踐中學習必要的紀律知識和法律知識,特別是和自己將來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崗位規範、職業紀律和法規,隻有這樣才能提高認識,為遵紀守法打下良好的基礎。
鑒於我國目前就業環境中民營、私營及個體企業在用人機製和權益保障製度方麵不夠健全,時有發生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情形,這裏對勞動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中涉及勞動者權益的相關規定做一簡單介紹。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簽訂書麵勞動合同,不得要求非法集資、繳納保證金等;企業一旦與職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按規定就要為職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金等款項。合同中約定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後所獲得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以下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除因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製度的、嚴重失職等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種情況解除勞動合同而不給予經濟補償外,其他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都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勞動爭議發生後,可以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樹立正確的法紀意識,自覺遵紀守法
學習和掌握有關的紀律和法律知識並不是目的,而通過學習知識,形成正確的法紀觀念,樹立正確的法紀意識,從而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自覺遵紀守法才是我們所企及的效果。而要樹立正確的法紀意識、自覺遵紀守法要注意以下四點:一是要區分正確的法紀意識和錯誤的法紀意識,正確的法紀意識應是通過學習法律和紀律,明確法紀的目的和精神實質,使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和紀律的規定,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勞動者,而不是曲解法紀的意圖,利用法紀中存在的疏漏鑽空子,為非作歹;二是作為法製社會成長起來的大學生,應培養正確的法紀情感,不論是外在的行為還是內在動機都應符合法紀的精神和要求,以法紀主人的姿態自覺地、積極的、主動地去遵紀守法,實現法紀的自我內化,而不能僅僅停留在因懼怕法律的懲罰而服從法律的層麵上;三是遵紀守法必須付諸行動,不能把遵紀守法作為口號掛在嘴上、寫在牆上,而應身體力行,並從現在做起,嚴格遵守學校的有關守則和規章製度,在專業實踐中反複訓練,養成良好的習慣;四是樹立法紀的絕對權威,在法紀麵前無條件服從,不允許給自己違反法紀的行為尋找借口,嚴格自律,從小事做起,持之以恒,堅持不懈。
(3)扞衛法律尊嚴,同違法犯罪作鬥爭
在現實社會中存在的違法違紀和不正之風需要人們自覺同其作鬥爭,這是社會主義道德和社會主義職業道德對公民和職業勞動者的要求。如果我們社會中的每一個成員都能同醜惡現象作鬥爭,社會風氣就會日益淨化,就能使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反之,犯罪分子就會肆無忌憚,不正之風就會泛濫,國家和人民就會遭殃。在我們的社會裏有無數同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的英雄模範人物,但也有同情、遷就和包庇違法犯罪的糊塗人,這既是錯誤的也是違法的。大學生作為社會的精英、祖國未來的接班人,不能僅僅以不違法犯罪為自己的最高目標,必須進一步提高認識,杜絕“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思想和行為,做法律的扞衛者,做不良風氣的清道夫,做違法犯罪的終結者。
思考與案例分析題
一、思考題
1.勤勞節儉有什麼重要意義?
2.簡要說明節儉和吝嗇的區別。
3.為什麼要在職業活動中提倡遵紀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