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研究文叢
論體罰
學校中的體罰,是指用侵害學生身體的方式,以懲戒學生。體罰學生,古已有之。我們國古代教育著作《禮記·學記》指出:“夏楚二物,收其威也。”這裏“夏”、“楚”,就是古代用以體罰學生的樹條。這句話的意思是說,要用撲撻來顯示教師的威儀,以維持嚴肅的教學秩序。據教育史記載,古埃及學校中有一個訓條:“男孩的耳朵長在背上,打他他才聽。”在奴隸社會的古希臘斯巴達,為了把貴族子弟培養成為奴役人民的武士,學校中用殘酷鞭撻來訓練兒童的忍耐力。在封建社會裏,地主動輒對勞動者施以體罰,這是因為,“農奴製的社會勞動組織靠棍棒紀律來維持。”作為封建統治階級培養人才的學校,也以體罰作為維護教師尊嚴和教學正常秩序的手段。在歐洲中世紀的教會學校裏,體罰就很盛行。
德國保守主義的資產階級教育家赫爾巴特認為,在管理兒童的方法中,包括體罰在內的懲罰應當占重要的地位。他還提出了用“剝奪自由”、“禁止用餐”、“關禁閉室”、“站壁角”等方法,對付行為越軌的兒童。
但是,在近代教育史中,不少民主主義的教育家要求用正確的教育方法教育學生,摒棄體罰。18世紀法國教育家盧梭重視發展兒童個性,提出“自由教育”的理論,反對封建社會經院式學校摧殘兒童的體罰。英國教育家洛克指出:“鞭打隻能觸及學生皮肉,不能觸及學生思想。”
應當看到,由於舊的傳統教育思想的深遠影響,學校中的體罰現象在現代教育比較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中至今仍然沒有消除。日本安藤堯雄在《學校管理》一書中指出,日本“在近代後期,由於提倡尊重人權,特別是結合提倡尊重學生的人格的思想,才規定禁止體罰”。就是現時,還“存在以‘愛的教鞭’的名義肯定體罰的傾向”。因此,日本法務省頒布了《關於禁止對學生體罰的教師須知》,在《班主任教育法規》中,明令規定“絕對不準進行體罰”。在英國,要求廢除學校中體罰的呼聲越來越高,為此。1984年,英國教育當局建議政府立法,規定學校教師能否體罰學生,由學生家長最後作出決定。但就是這樣一個“建議”,也遭到某些教師的拒絕,認為無法實行。列寧早在1920年接見日本一位記者時指出,體罰“是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惡習。即使歐洲那樣先進的國度裏,也未能從這種野蠻的惡習中掙脫出來”。
社會主義學校的任務是把學生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紀律的新一代,成為我們國四化建設的有用之才。社會主義學校必須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在正確的教育思想指導下,按照教育規律,運用科學的教育方法教好學生,使年輕一代茁壯成長。但是,在我們某些學校中,妨礙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體罰現象,還時有所見,屢有所聞,個別的還相當嚴重。
當前,學校中對學生施行體罰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
一種是直接侵害學生身體的。如拳打腳踢,揪推學生,用教鞭抽身,用尺子打手心,擰耳朵,彈腦殼,刮臉皮,揪頭發,打耳光等。還有讓“調皮”學生互相打嘴巴,美其名曰“學生自我教育”。
另一種是間接侵害學生身體的。如夏天罰學生在驕陽似火的烈日下暴曬,冬天罰學生吹凜冽的西北風,罰學生長時間(幾小時、半天、一天)麵壁而立,罰學生在操場跑圈,罰跪(跪在地上、高凳上),罰延遲進餐,罰推遲就寢等,此類方法雖未直接觸及學生皮肉,但也可稱變相體罰。此外,還有罰做大量的學生精力無法承擔的習題和作業,抄寫大量的字,罰長時間的過重的體力勞動,嚴重影響學生的休息和健康,這亦屬變相的體罰。
再一種是雖未直接和間接侵害學生的身體,但給學生精神上帶來很大的刺激與壓力,嚴重傷害學生的心理,影響學生的健康。舉兩例於後:
其一,某農村小學五年級一學生,數學測驗、考試多次得“0”分,教師甚為惱怒。在一天放學後,教師出了一個“絕招”,命令該生脫去汗衫,讓全班學生每人用墨筆在他身上畫一個“0”,結果,學生混身是黑“0”,無顏見人,隻得悄悄地跑到水塘裏泡到天黑,拭去身上的墨汙,才敢回家。
其二,某小學一女生,考試屢不及格,學校教導主任令其手持一木牌,上麵畫個大雞蛋,讓該生繞操場而行,邊走邊喊:“我們不及格!我們不及格!”
總之,學校中存在的體罰與變相體罰,形式繁多,不一而足。
體罰與變相體罰的危害性甚大,不可低估。
第一,摧殘學生身體,影響學生正常發育。
對學生施行體罰與變相體罰,摧殘學生身體,輕則致傷,重則致殘。教師狠狠一記耳光,把學生打聾者有之,教師飛起一腳,將學生踢致骨折者亦有之。湖北省某縣一小學教師,因學生頂撞了自己,當場用猛力,把這個12歲的小學生的嬌嫩的耳朵血淋淋地擰掉,造成該生終身殘疾,這個教師的惡劣行徑,受到了法律的製裁和社會輿論的嚴厲譴責。還要指出的是,中小學學生處在發育時期,身體各部分器官比較脆弱,經受不住猛烈的打擊。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必然影響學生正常發育,損害學生的健康。
第二,嚴重地挫傷學生的自尊心和榮譽感,在學生心理上產生消極的影響。
體罰與變相體罰不僅有害學生的身體,而且使學生精神上受到刺激,造成心靈創傷。一般地說,學校中受到體罰與變相體罰者,往往是一些缺點較多、累犯過失的學生,特別是一些所謂“後進生”和品學都欠佳的“雙差生”。對這樣的學生,施以體罰與變相體罰,容易使他們喪失自尊心,形成自卑感,產生自暴自棄、破罐破摔的情緒;從而緊閉心靈的窗扉,給教育轉化工作帶來困難。
體罰與變相體罰也容易使學生喪失榮譽感。“罵多了臉厚,打多了皮厚”。經常對學生施以體罰和變相體罰,會使學生榮辱不辨,不知羞恥心,就會無所顧忌,在邪路上越走越遠。
體罰和變相體罰給學生在心理上帶來的消極影響是不能忽視的。學生由於害怕體罰和變相體罰而產生怯懦心理,時刻提防“災難”臨頭,終日惶惶不安,這就會使學生形成反常的心理狀態。某農村小學有個學生,因未完成語文家庭作業,被教師抓住胳膊撞擊課桌,結果造成骨折。該生病愈後隻要一聽說“讀書”,就神思恍惚,有時半夜還在夢中發出驚叫。為了逃避體罰,學生做了錯事,怕受皮肉之苦而不敢坦率承認,甚至胡編亂造,肆意撒謊;為了逃避體罰,學生也可能會表現出當麵一套,背後一套,當著老師綿如羔羊,背著老師凶如猛虎,久之,會形成不符合社會主義道德要求的兩麵性格。更值得注意的是,個別自尊心很強的學生,由於教師施行粗暴的體罰或變相體罰,感到人格上受到屈辱,引起了劇烈的心理衝突,導致輕生自殺。河南洛陽某一小學年僅9歲的小學生劉釗被教師趕出校門自縊身死。這是我們教育工作中一個十分深刻而慘痛的教訓!
第三,造成師生之間思想情感上的隔閡與對立,破壞學校中正常的師生關係。
在我們社會主義的學校裏,應該建立尊師愛生、民主平等的師生關係。教師如果體罰學生,或者施以變相體罰,學生必然怨恨教師,對教師產生隔閡,造成師生之間的對立情緒,進而有的學生采取暴力報複教師。師不愛生,生不尊師,將如何建立正常的師生關係呢?有的學生由於受到體罰而對學校、對教師、對班集體產生厭惡感,壓抑了學習的積極性,導致學習成績下降,甚至為此而離校輟學。
在學校裏,教師是教育者,學生是受教育者,但雙方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教師不應該由於處於教育者的地位而對學生實行封建的家長作風,濫施權威,順心者偏愛之,不順心者體罰之。這裏需要指出,成功的教育,教育者必須有威信。但教育者的威信從何而來?威信不是靠一味板起麵孔聲色俱厲的訓斥,也不是靠對學生的諷刺和辱罵,更不是靠觸痛學生皮肉和刺傷學生心靈的體罰或變相體罰,而是靠教師教學上的精益求精,工作上的認真負責,行為上的以身作則。大凡施行體罰與變相體罰的班級,師生變成“貓鼠關係”,氣氛緊張,學生表麵上循規蹈矩,但心情不舒暢,思想不活躍,這種教育方法,隻能使學生成為墨守成規的、唯唯諾諾的平庸之輩。當然,這樣的學生,也談不上將來能成為富有創造精神的革新家。
第四,在學校和家庭、家長和教師之間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按照常情,家長都是關懷和疼愛自己的子女的。他們希望教師愛護學生,用正確的教育方法對待學生,使自己的子女在品德、學習、健康各方麵都不斷有所長進。體罰與變相體罰侵害學生的身體,損傷學生的心靈,為學生家長所反對,這是理所當然的。學生受到體罰,有的家長直接向學校和教師表示抗議;某些思想修養較差的學生家長甚至用“以牙還牙”的粗暴態度對待教師,致使矛盾激化;有的學生家長還向有關部門“告狀”而與教師鬧成僵局,關係惡化;也有的家長害怕學校和老師把自己的孩子推出校門之外,對自己的子女遭受體罰隻得忍氣吞聲,但內心裏卻怨恨不已。這些情況,都會使學校教師和學生家長之間產生不必要的矛盾,破壞學校與家庭、教師與家長之間的正常和諧的關係,不利於共同協作,步調一致地教育學生。
總之,學校中的體罰與變相體罰,嚴重地背離了社會主義的教育方針,嚴重地妨礙和影響了學生在德、育、體諸方麵生動活潑地、主動地得到發展。這種錯誤的教育方法嚴重地違反了德育方法也嚴重違反了德育的規律,不利於培養學生共產主義的優良思想品德。
學校中存在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仔細加以探究,其原因是多方麵的。
首先,片麵追求升學率,助長了學校中體罰與變體罰學生的不良現象。
近年來,片麵追求升學率之風盛行,給學校與教師帶來很大的思想壓力和工作壓力。各級學校,各種類型的“統考”頻繁,有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單純以學生考試分數來鑒別教師的教學成績,這就給教師帶來了很大的壓力,使得教師對每一個學生的考試成績備加關注,分分計較。成績優良的學生得到教師的寵愛與器重,成績落後的學生則受到冷遇與歧視。特別是對於每次考試都“拖後腿”的若幹“差生”,容易產生厭惡情緒。在這種情況下,此類學生稍有“越軌”行為,就受到粗暴訓斥,直至施以體罰與變相體罰。一個更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在重點中小學和一般學校的重點班裏,體罰學生的現象較為少見,而在差生集中的班級裏,體罰現象則相當普遍。在農村某些小學裏,在片麵追求升學率思想指導下,對教學工作抓得緊,體罰現象也較嚴重。這種情況,片麵追求升學率確實助長學校中的體罰與變相體罰。
其次,某些學校領導水平不高,對體罰與變相體罰,聽之任之。
某些學校中存在體罰與變相體罰,同學校領導水平不高也是分不開的。有的學校領導幹部辦學思想不夠端正,隻抓智育,忽視德育,隻要老師把學生的學習成績搞上去,老師對付學生的“十八般武藝”,任其使哪一招都可以。有的學校領導明知體罰與變相體罰並非是教育學生的正當手段,但為了不挫傷教師的“積極性”,睜一眼、閉一眼,聽之任之,不予幹涉。有位中學校長指派一位女教師擔任初中一個“亂班”的班主任,那位教師在接受任務時對校長說:“我們帶這個班可以,但你知道我們的脾氣,我們是要動手動腳的。”那位校長置之一笑說:“可以,但不要搞得太顯眼了。”這種學校領導人喪失原則的默契,使教師在體罰問題上有恃無恐。當然,受皮肉之苦者還是學生。
第三,有的教師缺乏教育學、心理學的基本知識,劃不清正確教育思想與錯誤教育思想的界限,不懂得青少年兒童的年齡特征。
目前,有一部分教師,由於不懂得教育學,在教育教學實際工作中不能分清正當的懲罰與體罰的區別;嚴格要求與簡單粗暴的區別;說服與壓服的區別;教師的主導作用與家長製作風的區別,也不懂得塑造青少年兒童的心靈是一項十分複雜、細致的工作。因此,在教育方法上容易沿襲舊的一套。由於不懂得心理學和兒童心理學,不了解各個年齡階段學生的身心特點,往往以成人的尺度來認識和對待少年兒童,例如,把少年兒童的好動、好玩視作調皮搗蛋;把意誌薄弱不能自我控製而發生的錯誤行為的反複,視作屢教不改;把學生在課堂上的注意力不能長時間集中而東張西望,視作故意破壞紀律。由於教師不了解少年兒童的行為表現,容易把學生身上的缺點與弱點看過了頭,對糾正與克服少年兒童的缺點與弱點操之過急,這樣,在教育工作中就容易出現簡單粗暴的毛病,以致實行體罰與變相體罰。
第四,個別教師思想修養差,缺乏師德,既不熱愛教育事業,又不熱愛學生。
學校中體罰與變相體罰的存在,同教師個人的思想修養也是分不開的。在教師隊伍中,大多數同誌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熱愛學生,有高尚的師德。但是,也有極少數教師對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不熱愛本職工作,也不熱愛學生。他們碰到工作上不順手,生活上不順心,往往在學生身上出氣泄憤,動輒對學生發脾氣,斥罵學生甚至對學生動手動腳。有的教師由於學生對自己不禮貌,出言不遜,或者當麵頂撞教師,感到有失自己的“威嚴”,惱羞成怒,於是就對學生施之以體罰或變相體罰。至於極個別教師由於學生品學表現不良影響了他本人的工作“成績”和“教譽”,而以體罰或變相體罰來報複學生,那完全是屬於個人的思想修養問題了。
體罰與變相體罰,是一種沒落的、陳腐的封建主義教育方法,是教師在教育工作上無能的反映,也是一個教育工作者缺乏師德的表現,這種錯誤的教育方法,從根本上違反了社會主義學校的教育方針,同培養社會主義新一代的教育目的是完全背離的。
克服與糾正學校中的體罰與變相體罰,必須端正辦學的指導思想,並在廣大教師中開展職業道德的教育,幫助教師樹立獻身人民教育事業的思想,熱愛自己的教育對象,加強思想品德修養,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同時,要逐步普及教育學、心理學的知識,使教育者了解青少年兒童的身心特點,掌握教育規律,科學育人。這裏,特別重要的是,要幫助教師充分認識體罰與變相體罰的危害性。
有人持這樣一種觀點:“對個別調皮的‘差生’,適當的體罰是可行的”,甚至可以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這種認識在理論上是完全錯誤的,在實踐上是十分有害的。
對學生堅持正麵教育,是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基本原則。就是要對學生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導之以行,持之以恒,既要教書教人,嚴格要求,又要循循善誘,耐心疏導。對於個別有缺點、犯了錯誤的學生,要深入了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針對學生實際,滿腔熱情地做好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而不能采取體罰與變相體罰的錯誤的粗野的教育方法。我們國偉大的思想家和文學家魯迅深刻地指出,對孩子“終日給以冷遇或嗬斥,甚而至於打撲,使他畏葸退縮,仿佛一個奴才,一個傀儡”,這樣的孩子長大了“則如暫出樊籠的小禽,他絕不會飛鳴,也不會跳躍”。蘇聯二三十年代著名的教育家馬卡連柯在論述對學生進行紀律教育問題時指出,對犯了錯誤的學生在必要時可以給予合理的懲罰,但絕不能施以體罰。他在《蘇維埃教育問題》的講演中理直氣壯地說:“我們是體罰的反對者,很早就是個反對者。”
他還在《父母必讀》一書中尖銳地指出,用毆打的辦法教育孩子,不過是“和類人猿教養他的後代相類似”。蘇聯當代已故的傑出的教育革新家蘇霍姆林斯基也主張禁絕體罰,他指出:“假若孩子體驗到體罰的可怕和震驚,那麼在他的心靈裏那種內在的、自身天賦的、作為自我教育的力量就減弱了。”他還認為,對待少年兒童“用小皮帶抽打後腦勺,而不用聰明溫暖的良言善語,就等於用了生鏽的斧頭,而不用雕塑家柔和鋒利的雕刀。”蘇霍姆林斯基還深刻地指出了體罰所產生的嚴重後果,他說:“體罰不僅是對人體的暴行,而且是對人的精神的摧殘;皮帶不僅會使脊背失去知覺,而且會使心靈和情感麻木不仁。”這些精辟的見解,對於我們在教育工作中堅持用正確的方法教育學生,堅決摒棄體罰與變相體罰是頗有啟發的。那種認為對學生“適當的體罰”是可行的觀點,無異於給體罰開方便之門,其後果當然是嚴重的。至於體罰的“教育效果”,從現象上看,對某些學生似乎可以“立竿見影”,但這隻是學生迫於皮肉之痛的威脅而表麵順從,口服而心不服,更談不上能夠心悅誠服地認識錯誤,自覺地改正自己的缺點和錯誤。至於由此而給學生心靈上帶來的戕害,那就更不用說了。因此,為了保護下一代的健康成長,任何體罰和變相體罰絕不能“適當采用”,而必須堅決廢止。
“精神虐待型”教育叫停
精神虐待型教育就是教育者采用諷刺、挖苦等方法,使受教育者心靈受到傷害的教育。目前在一些學校和家庭中精神懲罰比體罰的現象還嚴重,它對青少年一代的身心健康影響很大,必須堅決摒棄。
精神虐待型教育表現形式很多。諷刺、挖苦是最覺見的一種。孩子學習成績低,家長或教師對孩子說:“死榆木頭疙瘩,沒出息。”孩子經常聽到這樣的譏諷,自尊心就會受到傷害,抬不起頭來,甚至破罐破摔。
嘮嘮叨叨,無休止的指責也是較常見的一種。有些教育者以為說多了,孩子就記住了。因此抓住孩子的一點錯誤就嘮叨個沒完,不管當著誰,在什麼場合,都揭孩子的短,使孩子麵子上過不去。有些家長還特別愛在飯桌上訓斥孩子,搞得孩子心煩意亂,吃不好飯,長期下去,造成消化功能紊亂。
恐嚇也是一種精神虐待。有些教育者慣於向孩子發出警告,“再××樣,我們就打斷你的腿!”,“再××樣,我們就給你處分!”教育者以為給孩子以強大的精神壓力,就能把孩子治服,其實未必。被“治服”的孩子也往往是在戰戰兢兢中生活,心理受到不良影響。有的教育者怕孩子說謊,總是以審問的態度聲色俱厲地逼問孩子,“說!到底上哪去了!”“老實坦白,考了多少分!”孩子被嚇得失去了勇氣,反而編了瞎話。
疏遠孩子也是一種精神虐待。有些教育者對犯了錯誤的孩子總是陰沉著臉,以冷淡的態度對待之,甚至告訴別人不準搭理他,關了孩子的“精神禁閉”,使孩子感到孤獨,產生變態心理,這種做法對孩子的心靈是一種摧殘。此外,還有各種各樣的精神虐待形式。
無論哪種“精神虐待型”教育,都會給孩子帶來危害。美國心理學家艾吉蘭教授指出:“精神上受虐待的兒童在成長中所遭受的思想和心理阻滯,甚至比肉體上受虐待的兒童更大,因為這是對兒童自尊心的破壞。”精神虐待型教育往往會引出許多不良後果。如:
心情抑鬱,形成心理疾病。“精神虐待型”教育往往使用“語言的刀子”,“向人格開炮”,傷害孩子的自尊心,這就形成“內傷”。有些孩子性格內向,他們有苦往肚裏咽,“精神虐待”使他們整天鬱鬱不樂,煩惱不安,時間長了就會得抑鬱症、精神衰弱症等疾病。巴甫洛夫說:“一切頑固沉重的憂鬱和焦慮,足以給各種疾病大開方便之門。”現代醫學研究證明,人們持續緊張、悲傷、驚恐、焦慮、抑鬱等不良情緒是導致冠心病、高血壓、腸胃病、皮膚病、癌症等常見病、多發病的誘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