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就業與創業(1)(2 / 3)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是我國第一部對職業進行科學分類的權威性文獻。由於它的編製與國家標準《職業分類與代碼》(GB6565-86)的修訂同步進行,相互完全兼容,因此,它本身也就代表了國家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的重要貢獻在於,它在廣泛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特別是《國際標準職業分類》ISCO-88)和深入分析我國社會職業構成的基礎上,突破了過去以行業管理機構為主體,以歸口部門、單位甚至用工形式來劃分職業的傳統模式,采用了以從業人員工作性質的同一性作為職業劃分標準的新原則,並對各個職業的定義、工作活動的內容和形式,以及工作活動的範圍等作了具體描述,體現了職業活動本身固有的社會性、目的性、規範性、穩定性和群體性的特征。《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科學地、客觀地、全麵地反映了當前我國社會的職業構成,填補了我國長期以來在國家統一職業分類領域存在的空白,具有深遠的意義和廣泛的應用領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把我國職業劃分為由大到小、由粗到細的四個層次:大類(8個)、中類(66個)、小類(413個)、細類(1838個)。細類為最小類別,亦即職業。8個大類分別是:

第一大類: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其中包括5個中類,16個小類,25個細類;

第二大類: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包括14個中類,115個小類,379個細類;

第三大類: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其中包括4個中類,12個小類,45個細類;

第四大類:商業、服務業人員,其中包括8個中類,43個小類,147個細類;

第五大類: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產人員,其中包括6個中類,30個小類,121個細類;

第六大類: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其中包括27個中類,195個小類,1119個細類;

第七大類:軍人,其中包括1個中類,1個小類,1個細類;

第八大類:不便分類的其他從業人員,其中包括1個中類,1個小類,1個細類。

從職業結構看,職業的分布有三個特點:第一,技術型和技能型職業占主導。占實際職業總量的60.88%的職業分布在“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這一大類,它們分屬我國工業生產的各個主要領域。從這類職業的工作內容分析,其特點是以技術型和技能型操作為主。第二,第三產業職業比重較小,僅占實際職業總量的8%左右。三大產業中的職業分布,以第二產業的職業比重最大。第三,知識型與高新技術型職業較少。現有職業結構中,屬於知識型與高新技術型的職業數量不超過總量的3%。

為保證各地勞動力市場使用的職業分類與代碼的科學和規範,有利於勞動力市場信息聯網,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主持編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的同時,根據重新修訂的職業分類國家標準《職業分類與代碼》(GB/T6565-1999),製定了《勞動力市場職業分類與代碼(LB501-1999)》,並於2002年進行了修改。新標準《勞動力市場職業分類與代碼(LB501-2002)》分為6個大類,56個中類,236個小類,17個細類。

8.1.3職業選擇理論

職業選擇是指人們依照自己的職業期望,並根據自己的興趣、能力、特點等自身素質,從社會現有的職業中選擇一種適合自己的職業的過程。一旦人們選擇了自己的職業,也就選擇了自己的職業生涯。

職業選擇與職業期望有密切聯係。職業期望又稱職業意向,也就是個人對某一項職業的一種願望和向往,即希望自己從事某項職業的態度傾向。職業期望得以實現,職業選擇是第一步。職業期望來自人們個體方麵的行為。職業期望不是一種空想或幻想,而是人們的一種主動追求,是人們將自身的興趣、價值觀、能力等與社會需要、社會就業機會不斷協調,力求實現的個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