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父母的幸福,可以從兩個方麵進行深層次地理解。一方麵,父母把自身肉體的一部分以新生命的形式賦予孩子。慢慢地,這個新生命又會以一種全新的外表誕生、成長,然後再以同樣的發式造就新的生命,使生命生生不息地延續下去,這就是血脈永生、生命不止的幸福。另一方麵,新生兒無所依靠,將全部需要都寄托在父母身上,孩子依賴父母,父母滿足孩子,在這一過程中,父母的權力欲得到滿足,柔情心得到釋放。這是混合了權力欲和柔情心的幸福。
很早以前,父母的權力欲、孩子的需要,這兩者之間就已經形成了很深的矛盾。雖然每位家長在孩子的未成年時期都有支配、控製他們的權力,但是盡快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也不是一件壞事。可是這樣的情況往往不是迷戀權力欲的父母所樂見的。很多父母現在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和孩子之間的矛盾,一旦衝突發生,他們會匪夷所思、束手無策。那種做父母的幸福感也隨之消失。
當孩子發出不同的聲音頂撞他們的時候,他們會深感受挫。自己本來一心為孩子著想,對他嗬護有加,可是孩子卻反過來和自己作對;自己滿懷期待地為他鋪好以後的人生道路,可孩子卻偏偏朝相反的方向走:你希望他當軍人,他卻做鼓手;你希望他做和平大使,他卻參加軍事組織……但是,父母的煩惱並不是全部來自孩子的後天叛逆。一個孩子動手能力強、自立能力突出,可父母卻無視他的能力,偏偏讓他過“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這無疑是自尋煩惱。家長為了滿足自己的權力欲,不惜以犧牲孩子想要的幸福為代價。自然“不討孩子喜歡”。如果你想通過情感去控製他,那反而會讓他厭煩,讓他離你越來越遠。
父母的占有欲太強烈會讓孩子誤入歧途。其實,現在的父母清楚地明白其中的危險,隻不過,他們已經習慣了支配欲、占有欲帶來的滿足感,以致連正確地麵對孩子的信心都沒有了。有時候,父母應該多給孩子一些犯錯誤的機會,隻要這種錯誤不會給他們帶來根本性的傷害,那就應該放開他們,讓他們獨立地去成長。敢於犯錯比不敢嚐試要好得多。
偉大的父母應該為孩子的幸福考慮,不要因為自己的衝動,武斷地決定一些事情。不要一味地告訴孩子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也不用對他們做什麼心理分析。父母控製孩子,雖然會讓親子關係處於一種內在的穩定的狀態,即孩子不會涉及大是大非的問題,父母也不會因為對孩子不滿而傷心失落,但這在道德上、認識上違背了尊重的原則。父母應該摒棄占有欲、權力欲的私心,以完全尊重孩子的獨立的人格為出發點。當前,人們應該把這種尊重當成一種信仰去深刻地體會。這一尊重的原則不僅在父母對待孩子的態度上適用,在婚姻、友誼和政治關係中也同樣適用。
現代人如果想要收獲做父母的快樂,就必須遵循上述的尊重原則,父母隻有尊重孩子,才不會因為內心的權力欲作祟而想方設法地去支配他,也不會因為占有欲得不到滿足而感到失落,更不會因為孩子獨立,不再依賴自己而失望。
尊重孩子的父母會比對孩子專製獨裁的父母得到更多的快樂。如果情感中多一些溫柔的成分,少一些專製的傾向,那麼人們會擁有更美妙、更親切的幸福。這種幸福會讓生活中很多粗俗的東西化石成金,而這種幸福是和那些權力欲極強的人沒有緣分的。
人們往往在父母之愛上投注了過多的目光,也普遍性地認為,父母應該盡其所能地多為孩子做事。以前,除了老人傳授的“土方法”之外,人們並沒有撫養、教育孩子的專業知識。所以父母對孩子會盡力而為,而不是事必躬親。現在,隨著科學進步,育兒成為一門專業的學問,連媽媽們也很難做好。隻有那些悉心鑽研這些知識的專家們才能勝任教育孩子的工作。
現在人們也隻認可大學課程中開設的專業的兒童教育課。無論一位母親如何喜愛自己的孩子,她都不會教兒子學微積分,其他的家人也不會允許她這樣做。因為人們堅信,孩子跟著專家學到的知識要比從母親那裏學到的知識更專業、更科學,母親在教育孩子這一方麵畢竟是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