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貫徹《機關事務管理條例》需要把握的問題
公務員實務
作者:蔡建軍
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是我國機關事務工作的根本法規,是加強和改進新時期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據。各級領導幹部務必統籌謀劃,學用結合,紮實推進,確保興起學條例、知條例、用條例的熱潮,促進機關事務工作更好更快地發展。
一、強化認識要把握高度
《條例》貫穿了科學發展的主題和建設節約型機關的主線,是依法規範我國機關事務管理活動的創新之舉,更是推進機關事務工作科學發展的治本之策。這是適應建設廉潔、務實、高效政府機關新形勢,順應廣大人民群眾新期待,立足推動機關事務工作新實踐,著眼密切黨群幹群關係新要求,作出的一項全局性、戰略性、權威性的重大決策部署。特別是對依法管理機關事務工作,促進機關事務工作規範化、法製化;對指導推動機關事務係統,增強機關事務管理的精細化、科學性;對統籌協調機關事務工作發展,提高創新與改革的前瞻性、時代性,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要把學習《條例》作為一項機關事務工作的常態性任務抓緊、抓牢、抓實,使學習《條例》真正成為一種理念融入思想、一種動力融入工作、一種追求融入人生。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在學、知、用《條例》上走前列、做表率,找準結合點,抓住著力點,搶占製高點,更好地把握時代特征和機關事務工作的特點規律,更好地拓展工作思路和視野,更好地解決遇到的矛盾和難題,推動機關事務工作適應新形勢、解決新問題、實現新發展。
二、輿論宣傳要找準角度
一是要有廣度。要從世情、國情、黨情、社情的視角,從發展全局和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和領會宣傳《條例》的重要意義。要將學習宣傳《條例》納入“六五”普法重點,作為黨校培訓的內容,廣泛利用多種形式,通過會議、論壇、報刊、網絡、微信等多種途徑,宣傳普及《條例》知識,確保不同階層、不同側麵,不留死角,輻射到位。
二是要有深度。學習貫徹的堅定性、自覺性,來源於理解的思想性、深刻性。堅持把學習培訓作為貫徹《條例》的基礎環節,使各級領導幹部抓住根本,領會主旨,切實增強學習貫徹《條例》的實際能力。要發動社會團體、宣傳部門、黨校理論工作者的引領作用,通過座談研討、經驗交流、學術報告、高層論壇、征文評比等多種形式,深入學習研讀,強化理論創新,提高宣傳質量。
三是要有力度。通過學習貫徹《條例》的依法牽動,各級政府領導的親自推動,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的上下促動、同級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確保以任務牽引學習,以學習促進工作,以貫徹抓好落實。要在準確把握《條例》帶根本性、方向性的規定和要求上下功夫,熟練掌握肩負的職責任務,真正做到吃透精神、掌握規定、熟悉職責、提高能力,為實施《條例》創造濃厚輿論氛圍。
三、深化學習要注重精度
學習貫徹好《條例》,貴在消化,重在轉化,難在深化,必須強化。隻有深入學習,才能以認識上的高起點,推動行動上的更自覺。
一是在學習中明確思路。學習要帶著任務、想著工作,不斷開拓思維、開闊思路,真正學有所思,學有所悟,學有所得,使學習貫徹《條例》的成果,進入思想、進入決策、進入工作。要把學習貫徹《條例》與中心任務統籌起來,堅持一手抓學習,一手抓發展,緊貼中心任務,服務發展大局,從而進一步明確發展思路,彙集發展智慧,強化發展措施,凝聚發展力量,確保學習貫徹《條例》與推進工作“兩促進、兩不誤”。
二是在學習中提高能力。把學習內化為不辱使命,外化為自覺行動,轉化為過硬本領。各級領導幹部應自覺把破解發展難題做為主攻方向,在學習中尋找解決的新觀念、新措施、新方法,全麵提高發現、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努力以發展的眼光、創新的思維、求實的態度去學習貫徹《條例》,使《條例》成為指導我們思想的“魂”,統領工作的“綱”,推動發展的“源”。
三是在學習中謀劃發展。各級領導幹部要緊緊圍繞國有資產、住房保障、後勤服務、公務用車、“三公”經費上去積極探求機關事務工作發展的新思路、新對策、新舉措,努力在學習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在發展中進步。學習貫徹《條例》,要落實到立足本職、做好各項工作上來,落實到履行職能、提高服務保障能力上來,落實到夯實基礎、全麵加強機關事務管理上來。
四、細化工作要量好尺度
當前,機關事務工作麵臨的挑戰與機遇並存,但挑戰與機遇是辯證發展、動態演變的。麵對挑戰迎難而上、創新突破,挑戰就變成了推動工作的機遇;麵對機遇無動於衷、無所適從,機遇就變成了阻礙工作的挑戰。各級領導幹部應把轉變觀念、提升能力、用好幹部、凝聚共識作為切入點,學會用“放大鏡”看清上情,用“望遠鏡”觀察外情,用“顯微鏡”摸準下情,眼界寬、思路寬,謀大計、抓根本、顧大局、求實效,努力提高未雨綢繆、見微知著的能力,提高準確歸納事物發展規律、科學預測事物發展趨向的本領,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不斷增強工作的時代性、前瞻性、預見性。從而切實帶動和提高各級領導班子依據《條例》謀劃工作的能力、運用《條例》解決矛盾的能力、按照《條例》抓落實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