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業的勞資糾紛解決機製不完善。當前由於工會組織建設不完善、工會職能得不到有效發揮,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的處理速度較慢,因此當出現勞資糾紛問題時,就會導致勞資糾紛的解決拖延,長時間的拖延則會增加群體事件的發生幾率。此外,一些企業勞動職工受媒體關於極端維權行為的影響,甚至走上了極端維權的道路,增加了勞資糾紛問題解決的難度。
3、完善企業勞資糾紛解決的策略研究
(1)提高勞資雙方的法律意識。目前勞資糾紛問題高發的一項重要原因就是由於勞資雙方的法律意識淡薄。因此,針對這一問題,應該以政府作為主導部門,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以及網絡作為輿論宣傳的載體,對勞資雙方進行《勞動法》以及《工會法》等法律方麵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提高勞資雙方的法律意識,促進用人單位規範用工行為,企業職工則應該自覺履行勞動合同,確保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此外,還可以通過樹立榜樣以及通報反麵典型的方式,將嚴格依法用工,工人滿意度較高的企業作為榜樣,並通報一些違法勞動法以及用工不規範的企業,督促企業嚴格按照勞動法規範用工。
(2)充分發揮工會在勞資糾紛處理上的調解職能。企業應當按照工會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以保護職工合法權益以及協調用工單位與職工關係為目標的工會組織。改變傳統的工會組織隻是作為職工文化宣傳以及一般福利發放機構的作用,而是將公會作為勞資糾紛問題協調處理的主導,當企業出現勞資糾紛問題時,應當由工會組織進行協調,充分發揮其保障協調以及調停的作用,避免糾紛問題的擴大蔓延。
(3)強化對企業以及企業用工的維穩領導。由於勞資糾紛問題涉及麵較廣,因此在對企業的管理上,應該建立完善的糾紛控製維穩機製,並強化勞動保障執法力度,通過各個部門之間的協調管理,避免勞資糾紛問題的發生。此外,應該由企業所在地的政府部門成立勞動糾紛預防辦公室,在綜治辦公室的領導下,組織勞動保障部門、司法部門、工會以及安全監察部門對企業的用工情況進行詳細係統的調查,並建立相應的檔案,作為勞資糾紛的預警機製。同時針對企業生產效益持續較低以及資金周轉隱患較大的企業,可以采取設置保證金的方式,為職工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通過強化維穩領導,避免勞資糾紛問題的擴大。
(4)建立高效的勞資糾紛處理機製。當企業出現勞資問題時,應該以企業的工會、人民調解組織作為勞資糾紛的調處機構,對勞資矛盾進行排解。首先應該與雙方代表進行溝通協調,並盡可能建立暢通的溝通渠道,進而積極的化解勞資糾紛問題。其次,應該協調勞動爭議仲裁部門,對勞資糾紛問題進行準確的判定,通過這些措施確保勞資糾紛問題能夠得到公平、及時的解決。
結語
當前我國正處於經濟體製改革的關鍵時期,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的各種不穩定因素也日益突出。勞資糾紛問題已經成為我國部分群體事件的主要誘因,對於社會的和諧穩定也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響。因此,建立係統完善的勞資糾紛防範機製,妥善的處理企業經營發展中的各項勞資糾紛,構建安全穩定的用人關係,已經成為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這也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有效措施。(作者單位:勝利油田高級人才培訓中心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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