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消費者協會未能充分發揮作用
消協在消費者安全權保護這條帶路上開展了一係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消費者協會隻能采取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在某些領域為消費者提供法律援助、對侵權行為進行曝光等方式予以協助解決.由於消協無行政職權,也無訴訟主體資格,它既不能采取行政處罰措施,又不能直接起訴商家。這使得消協未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三、完善我國消費者安全權保護的建議
我們作為社會成員之一,人人都是消費者。如何保護好消費者的安全權是我們國家應該解決的重點問題,也是我們每一個公民的責任。所以,消費者安全權保護在當今社會顯得極其緊迫和重要。以下是筆者對於保護消費者安全權的一些建議。
(一)擴大懲罰性賠償
懲罰性賠償,也就是當消費者安全權受到損害時可以要求商家對損失進行數倍以上的賠償,這是對不法經營者的警示。當經營者為此付出嚴重後果,其就不得不考慮欺詐顧客的風險成本,當欺詐成本遠遠大於正常經營的成本時,經營者自然也就不敢輕易的以身試法。
(二)立法上
從立法角度而言,我國雖然以及建立了數量眾多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製度。如《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但涉及範圍不夠細致、全麵,法律很少對特定商品造成安全權的損害做出相關規定。隨著世界各國知識文化的交流與發展,先進國家的法律很值得我們借鑒。法律作為一種社會管理的方式,必須要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斷與時俱進,以調整不斷變幻的社會關係。因此,我們應該借鑒外國經驗,同時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立法,製定針對特定商品的消費者安全權保護法律法規尤其重要。
(三)強化行政保護力度
我們應該建立並完善消費者安全權保護的行政執法體係,明確最高管理機構作為消費者保護的領導機構,並下設統一的職能部門,各部門之間分工明確,在此的基礎上互相配合,加強溝通與協作,避免互相推諉責任。充分發揮行政部門的執法管理職能。
(四)充分發揮消協作用
近年來,消費者協會作為解決糾紛的主要機構,那麼更應該充分發揮其效能,進一步賦予消協完善的職能。隻有獨立行使請求權以尋求司法和行政救濟,消協才能有力監督公權力的行使,同時保護消費者的安全權,真正體現其權威性、公正性、獨立性,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盡全責。
同時,我們也應該增加普法宣傳,定期向消費者講述不同的消費安全知識,增強消費者的辨別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保護自己的權利。總之,通過不斷的改進和完善,我們會在消費者安全權保護這條道路上越走越好。(作者單位:成都理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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